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第15條 法規: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3-05-03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15條 本通則自公布日施行。本通則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