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00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80 / 200 頁
  1. 行政內政部補助或委託辦理老人服務及照顧辦法 第8條 …容、執行能力、申請補助項目,核定補助經費比率及數額。老人福利機構租(借)用土地或建物者,資本支出補助每案以新臺幣三十萬元為限。但老人福利機構租(借)用之土地或建物,經所有權人設定抵押權者,本部不予補助資本支出。歷年接受本…
  2. 行政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以下簡稱安置機構),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其相關法規許可設立辦理安置及教養業務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
  3. 行政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指安置機構之主管機關。
  4. 行政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第4條 安置機構收容之對象,為法院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裁定交付安置之少年或兒童。
  5. 行政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第5條 安置機構辦理安置輔導業務時,應依本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及本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6. 行政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第6條 安置機構受託辦理安置輔導業務時,應與法院訂定契約。前項契約內容,應包括委託期間、費用基準、個案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法院交付安置個案時,安置機構應以資訊管理系統、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通知主管機關、安置機構所在地…
  7. 行政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第7條 安置機構應與法院指定之少年保護官,自個案交付安置之日起三十日內,依個案最佳利益、健全自我成長及輔導之需求,共同擬訂安置輔導計畫,並隨時為必要之調整。安置機構執行前項安置輔導計畫,應按月將安置輔導紀錄函報法院及個案戶籍地之…
  8. 行政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第8條 安置機構執行安置輔導期間,得視個案輔導情形,依本法第五十五條之二第二項、第三項或第五項規定,聲請法院裁定免除、延長其執行或撤銷安置輔導,或依本法第五十五條之三規定,聲請法院核發勸導書;其經勸導無效者,並得聲請法院裁定留置…
  9. 行政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第9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其相關法規,輔導、監督、檢查安置機構業務之執行及財務之管理。前項機構辦理不善者,主管機關除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其相關法規處理外,並應通知各法院。
  10. 行政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第10條 安置機構執行安置輔導計畫時,就涉及司法、教育、衛生、勞工、警政、戶政或其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事項,得主動或請求法院、主管機關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配合辦理。
  11.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第2條 …、照顧服務員。三、居家服務督導員。四、護理人員。五、老人福利機構院長(主任)。
  12.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第5條 …)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組)畢業。老人長期照顧失智照顧型機構照顧服務員除應具前項資格外,並應取得失智症相關訓練證明文件。
  13.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第8條 老人長期照顧長期照護型機構院長(主任)除符合前條規定外,且其從事臨床護理工作年資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護理師:四年以上。二、護士:七年以上。
  14.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第9條 辦理財團法人登記之老人長期照顧養護型與失智照顧型機構及安養機構院長(主任)應具下列資格之一: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學系、所(組)畢業,並具二年以上公、私立社會福利機關(…
  15.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第10條 未辦理財團法人登記之小型老人長期照顧養護型與失智照顧型機構及安養機構院長(主任)應具下列資格之一:一、具前條資格。二、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居家服務員成長訓練結業證明…
  16.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第11條 公立老人福利機構聘僱臨時專業人員時,應就符合本辦法所定資格者遴任之。
  17.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第12條 社會工作人員、照顧服務員、居家服務督導員及老人福利機構院長(主任)每年應接受至少二十小時在職訓練,訓練內容包括下列課程:一、老人福利概述。二、老人照顧服務相關法令。三、老人照顧服務工作倫理。四、老人照顧服務內容及工作方法…
  18.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第13條 老人福利機構已置之人員未符本辦法所定資格者,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內取得資格;屆期未取得資格者,依本法規定辦理。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依第四條第四款所定資格,於提供老人福利服務之團體、法人、機關(構)…
  19.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3條 機構式服務提供單位,以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老人福利機構為限。
  20.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7條 居家式醫護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醫事服務機構、護理機構、相關醫事團體。二、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福利團體。
  21.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11條 居家式復健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復健相關醫事機構、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事團體。二、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福利團體。
  22.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15條 …書服務、備餐服務、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用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構及其他相關服務。
  23.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16條 身體照顧及家務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三、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四、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24.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19條 關懷訪視及電話問安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醫事服務機構、護理機構。二、社會福利機構。三、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四、依法登記有案之宗教團體。五、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25.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23條 居家式餐飲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三、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四、餐館業及其他餐飲業。除前項所定居家式餐飲…
  26.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27條 緊急救援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三、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四、保全業。
  27.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32條 住家環境改善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福利團體。二、營造及工程業。
  28.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35條 保健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醫事服務機構、護理機構、相關醫事團體。二、社會福利機構、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或衛生保健事項之社會團體。三、學校。
  29.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39條 社區式醫護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醫事服務機構、護理機構、相關醫事團體。二、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福利團體。
  30.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43條 社區式復健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復健相關醫事機構、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事團體。二、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福利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