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第4條 法規: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4條 安置機構收容之對象,為法院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裁定交付安置之少年或兒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