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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 22 頁- 行政經濟部及所屬各行政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第五條第三款規定之財物事務總目錄及清冊,各機關移交主管人員應編造一式三份,送交新任人員會同監交人員盤查點收,加蓋印章,以一份函復移交人員,一份會陳機關首長核定。經管人員移交時,應具備之清冊,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 行政經濟部及所屬各行政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機關首長及主管人員移交之財物事務總目錄,應分別以所屬主管人員及經管人員編造之財物事務總目錄及清冊,彙總移交,不另彙編。機關首長移交之財產總目錄,應加彙截至交代月份前一個月之國有財產增減結存表。
- 行政經濟部及所屬各行政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會同監交人,敍明事實並擬具處理意見,陳報其上級主管機關核定;主管人員及經管人員交接發生爭執,應陳報本機關首長核定。
- 行政解送人犯辦法 第6條 …員保管,到達目的地後,點交接收機關。八、其他應行注意之事項由主管人員詳細告知執行解送員警。
- 行政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第11條 …司職員之派免,除總經理、副總經理、一級單位正副主管與同職等非主管人員及人事、會計、政風人員另有規定外,餘均由總經理派免。
- 行政冷凍空調業獎勵辦法 第6條 …代表;其餘委員由主管機關就相關機關、專家,學者及主管機關有關主管人員聘(派)兼之。前項委員之組成,機關代表不得逾委員總數二分之一。第一項委員均為無給職。
-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12條 …主任不得聘(僱)用其配偶、三親等內血親及姻親,對於該機構各級主管人員之配偶、三親等內血親及姻親在同一單位亦不得聘(僱)用。前項情形,在各該主管接任前已聘(僱)用者,不在此限。
-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26條 主管人員及技術人員得分別支給主管加給及技術加給;其基準,由本部定之。聘用或約僱人員經本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或權責單位核派代理主管職務或可領技術加給之技術職務連續十個工作日以上者,其主管加給或技術加給之給與,在不重領、不兼領原…
-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27條 …訓練計畫,並區分為新進人員訓練、在職人員訓練、第二專長訓練及主管人員訓練。
- 行政營運總部認定辦法 第5條 …人才之策略。(二)須決定或核定國外關係企業及國外分支機構高階主管人員或經理人員,並派遣人員進駐國外關係企業。八、掌控核心技術、製造工程技術、產品、勞務或服務之創新、改進、設計或其他研究開發:(一)須統籌規劃研究開發核心技…
- 行政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第15條 檢驗機構應在其各個辦公處所指定主管人員,於營業時間內接受及處理出口人之申訴。出口人於申訴時,應以書面提出與交易相關之事實、申訴內容及建議之解決方式。依第一項所指定之人員對出口人之申訴,應於接獲申訴文件後,儘速作成決定。
-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7條 …初核或核議事項,應組織人事評審會辦理;各機構人員之考核,應由主管人員就考核表項目評擬,遞送人事評審會初核,並經機構董事長或授權人員核定。但非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核或長官僅有一級,或因特殊情形報經總公司核准不組織人事評審會者…
- 行政財政部所屬鹽務員工退休辦法 第17條 …具自願退休事實表(表式另定)三份,連同證明文件,經服務機構之主管人員審核證明,呈經鹽務總局核准,報請財政部備案,命令退休者,逕由鹽務總局填發命令退休事實表,但命令退休或自願退休之甲等人員,仍須報奉財政部核准後辦理。經核定…
-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7條 …情形下,非經正式呈奉核准,不得離職,否則以擅離職守論處。各級主管人員調差或離任時,應照前鹽務總局鹵會通二九號通令修正施行之「鹽務總局所屬機關辦理交代施行細則」辦理交代,俟其主管事務,經管鹽斤,公物公款,確切查明移交清楚,…
-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15條 各屬員司對於主管人員遷調,不得登報頌揚功德,外界人士對本機關人員擬登報頌揚時,亦應切實辭謝,以重實際。
-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21條 本機關電台嚴禁拍發私電,公電亦不得夾雜私事。凡電稿應由主管人員簽字或蓋章後,方准譯交電台拍發。
-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65條 …犯有過失應予撤職時,應先令限期申辯,(普通以二十四小時為限)主管人員處理此項案件,並應特別慎重,力求公允;但所犯過失情節顯著,或已查明屬實者,得不再令申辯。
-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83條 …為限,須由鹽務總局令飭辦理。(如有未經奉令擅自調動者,除各該主管人員應予申斥外,被調動人員,勒令仍回原職,往返旅費由各該主管人員負擔)。二、區內調動,丁等及以上人員,應呈報鹽務總局核辦,戊等及以下者得由各區辦理。
-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86條 主管人員奉命他調,屬員不得聯名呈請挽留或緩調。
-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87條 人員不得因主管員他調,隨同遷調,惟各區主管人員赴他區,得在原服務機關遴選職員一人,隨調新區,以資襄助,仍應事前報請核准。
-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93條 …金,及試員應得之利益,均於離職時一次發給,惟(甲)各區及分區主管人員。(乙)主辦會計員。(丙)經手現金或管理現金帳或鹽帳人員等,均應俟其負責辦理之帳目查核無訛後,方准發給。
-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157條 甲等及直屬鹽務總局之乙等主管人員請假,在十日以上者,須事先呈請鹽務總局核准;其在十日以內者,如於公務無礙時,可先行起假,將職務交由所屬之最高級人員暫代,同時電陳鹽務總局備案。上項甲乙等人員之起假銷假日期,均應電陳鹽務總局…
-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161條 人員被控案件,主管人員應用書面發交被控人限期申辯,(普通以二十四小時為限)被控人應遵限具呈答覆,在未答覆前,不得將其停職,該主管員據覆後,應將關係文件,並該主管員意見,及擬議辦法,呈請鹽務總局核奪。但如案情重大,或事非虛…
-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177條 各分支機關主管人員,應規定辦法,使休假日期,可以隨時召集若干員司,應付臨時發生之緊急事項。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事細則 第20條 …責。二、普通事務以各組室名義行文者,如有錯誤,由各有關之組室主管人員負責。三、引用法令案例或文字數字及行文手續之錯誤,由擬稿人及主管科科長負責,其關係重大者,各組室主管連帶負責。四、文件繕寫錯誤,由承繕及校對人員負責。五…
- 行政交通部及所屬各機關(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交通部(以下簡稱本部)及所屬各機關(構)首長、主管人員及經管人員更迭,或機關分立裁併,應辦理交代時,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規定辦理。
- 行政交通部及所屬各機關(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首長交接(代)由各該上級機關派員監交。本部及所屬各機關(構)主管人員交接(代),由各該機關(構)首長派員監交。經管人員交接(代),由各該機關(構)首長派員會同該管主管人員監交。移接事項尚未核結陳報前,監交人員他調職務或離…
- 行政交通部及所屬各機關(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主管人員移交應造具下列清冊:一、單位章戳清冊。二、未辦或未了案件清冊。三、財物事務總目錄。四、其他有關主管業務或財物應行移交事項之表冊。
- 行政交通部及所屬各機關(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後任機關(構)首長、主管人員及經管人員接收前任移交清冊,在規定結報期間內,尚未結報即行卸任者,得將前任交代案連同本任移交清冊,一併移交其後任接收;後任機關(構)首長、主管人員及經管人員接收前任移交清冊,已逾規定結報期間,…
- 行政交通部及所屬各機關(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第五條規定之各項清冊,各機關(構)移交主管人員應編造一式三份,送交新任人員會同監交人員盤查點收,加蓋印章,以一份函復移交人員,一份會陳機關(構)首長核定。經管人員移交時,應具備之清冊,比照前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