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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 第15條 檢察官訊問被捕船舶之船長、船員、乘客或貨物所有人供詞及原捕獲軍官之陳述,應令書記官制作詳細筆錄。
  2. 行政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 第18條 初級海上捕獲法庭,認檢察官意見,主張釋放被捕之船舶或貨物為正當時,應即作成釋放裁定,送達於檢察官。
  3. 行政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 第19條 初級海上捕獲法庭,認檢察官意見書,主張捕獲或釋放被捕之船舶或貨物為不正當時,應公告之。前項公告,應將該事件登載於政府公報,並得譯成外國文,揭載於國內發刊之外國文報章。
  4. 行政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 第37條 初級海上捕獲法庭在檢審期間,關於被捕獲船舶及貨物之保管,應委託海軍機關為之。前項保管規則,由海軍總司令部定之。
  5. 行政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 第38條 判決沒收之船舶或貨物,屬於國庫。
  6. 行政內政部消防署處務規程 第8條 …現場勘察、鑑定之支援及司法機關囑託鑑定案件之鑑定。六、森林、船舶、航空器等火災現場勘察及火災原因調查之必要協助。七、火災鑑識設備與技術之研究發展、指導、調查鑑識技術人員及物理、化學等鑑定實驗設備之管理。八、直轄市、縣(市…
  7. 行政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返還被害者財產所有權申請及處理辦法 第11條 …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執行。(二)有價證券及船舶須辦理登記者:應由權利回復基金會囑託登記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三)其他依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所定之動產:返還義務人應於決定書所定期限內移轉交付,屆期未移…
  8. 行政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 第16條 …日之估算現值。三、汽車、家中雜項動產、事業經營單位所有財物及船舶物資:依被剝奪財產所有權當日之價值乘以物價指數變動率。四、有價證券:依被剝奪財產所有權當日之現值乘以物價指數變動率。申請人得敘明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特定動產之…
  9. 行政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 第23條 …復基金會囑託登記機關登記為原所有權人或其家屬所有;有價證券及船舶須辦理登記者,亦同。(二)以金錢賠償者,應於三年內完成給付,並得分期給付之。給付之順序,以申請日期之先後定之。申請人未於收到領取通知之日起五年內領取者,除有…
  10.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 第35條 …公共通行及公共水域使用為原則,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有影響船舶航行安全之虞者,應取得航政、國防、海巡及漁業主管機關同意文件或書面意見。二、為確保航行安全,施工及營運階段,應設置安全警示裝置,並依航政主管機關之通報規定辦…
  11. 行政火災證明及火災調查資料申請辦法 第8條 …填寫該戶地址;如無地址,得以地號、附近地標等方式表示;車輛、船舶火災,應記載車牌號碼或船舶編號。
  12. 行政火災證明及火災調查資料申請辦法 第9條 …災應記載地址,如無地址,得以地號、附近地標等方式表示;車輛、船舶火災,應記載車牌號碼或船舶編號。三、起火處:起火戶中之具體起火位置,如廚房、浴室、駕駛座或引擎等。四、起火原因:歸類於消防機關公務統計編報表之火災原因。
  13. 行政入出國航班及乘員資料通報管理運用辦法 第2條 …及抵達我國機場、港口或自我國機場、港口啟程具體時間之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三、乘員:指入出國(境)或過境之機長、機員、船長、船員及乘客。四、航班資料,指航班自他國機場、港口啟程及抵達我國機場、港口或自我國機場、港口…
  14. 行政入出國航班及乘員資料通報管理運用辦法 第5條 …、預定出境之航空器自我國機場起飛前三十分鐘內。三、預定入境之船舶抵達我國港口十五分鐘前。四、預定出境之船舶自我國港口啟航十五分鐘前。
  15. 行政軍人違紀調查案件受詢問人日費旅費支給辦法 第4條 …費之規定。前項第二款旅費,於受詢問人搭乘之飛機、高鐵、火車、船舶座(艙)位有分等者,以乘坐經濟(標準)坐(艙、車)位審核及支給其交通費。其餘交通工具,不分等次覈實支給。
  16.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人員出國出境管理辦法 第7條 …、香港、澳門,或由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機場、港口轉乘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至其他國家或地區(以下簡稱過境轉機)。本院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人員,除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外,不得申請進入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及於該地過境…
  17. 行政軍事演習訓練場域通報辦法 第9條 外交部接獲外國專案船舶、艦艇或航空器申請行經我國海域或空域,應將行經時間及航道或航線通知國防部。
  18. 行政轉運及轉口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2條 …具載運入境卸存後,辦理轉船(機)出口。三、海空聯運:指貨物由船舶載運入境卸存後,轉由飛機載運出口。四、空海聯運:指貨物由飛機載運入境卸存後,轉由船舶載運出口。五、多國貨櫃(物)集併:指船舶載運入境貨物,進儲海關核准之貨櫃…
  19. 行政轉運及轉口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15條 …輸業者、承攬業者或船用品轉口申請人應於裝船後將轉運准單送交該船舶船長或其職務代理人簽章確認,由該船長或其職務代理人將船用品封存並列入船用品清單。但經海關查明為修理在港船隻所需之船舶設備、船舶備件或船舶專用物料者,得免予封…
  20. 行政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8條 …自行車、電動車輛產業政策與策略之規劃及執行。四、軌道、航空、船舶、發輸配電設備、白色家電產業策略之規劃及執行。五、儲能、動力電池設備產業政策與策略之規劃及執行。六、離岸風電設備產業政策與策略之規劃及執行。七、金屬機電產業…
  21. 行政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組織法 第2條 …。七、所屬氣象機構之督導及協調;專用觀測站之審核認可及輔導;船舶、民用航空器氣象測報之技術輔導。八、氣象業務之報導及專業諮詢;氣象知識與產業應用之服務及宣導。九、氣象業務之發展、數位科技之運用、作業研發、技術人才培育及國…
  22.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 第2條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一、海運航業、船舶、船員、海事、商港之法規、政策及發展計畫研擬。二、航業、船舶驗船機構、船員與駕駛訓練機構、商港港埠業監理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三、國際海運合作、聯營機構、航運秩序管理業務之規劃、執行…
  23.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處務規程 第4條 …、中心:一、企劃組,分三科辦事。二、航務組,分三科辦事。三、船舶組,分三科辦事。四、港務組,分四科辦事。五、船員組,分三科辦事。六、航安組,分四科辦事。七、秘書室,分四科辦事。八、人事室。九、政風室。十、主計室,分二科辦…
  24.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處務規程 第6條 …運條約及協定之處理。二、航業業務規則之規劃、督導及處理。三、船舶運送業聯營組織與業務之監理、督導及處理。四、臺灣地區與香港、澳門、大陸地區航運業務之規劃、督導及處理。五、離島與兩岸通航業務之規劃、督導及處理;外國船舶運送…
  25.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處務規程 第7條 船舶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船舶發展計畫、相關法規訂修及解釋之擬議;船舶國際公約之認可及施行之擬議審核。二、船舶之建(購)造、改造、修理、抵押、出售及拆解之核議。三、港口國管制、船舶(含小船)之檢查、丈量、載重線或吃水尺度勘…
  26.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處務規程 第16條 …如下:一、航業設立、變更及註銷登記;固定航線登記及費率備查;船舶進出港簽證、金門馬祖澎湖及大陸地區通航(非固定航線);違反航業法規處分等監理業務之執行。二、船員服務手冊、適任證書之核(換、補)發作業;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測…
  27. 行政安平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國內航線船舶指在本國各港口間經營客貨運送之船舶;港區工程用船舶指從事港區工作或海事工程之船舶。
  28. 行政安平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3條 下列國內航線船舶或從事港區工程用船舶之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得向航政機關申請核准不適用安平港(以下簡稱本港)強制引水規定:一、總噸位一千以上未滿五千之動力船舶。二、由動力船舶拖曳無動力船舶,其合計總噸位一千以上未滿四千之船舶…
  29. 行政安平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4條 總噸位一千以上承載油品、化學品或危險品之船舶進出本港適用強制引水規定。
  30. 行政安平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符合第三條規定之船舶,應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填具申請書(如附件),檢具下列文件申請核准:一、同一船舶同一船長於最近六個月內由引水人帶領進、出本港各三航次以上證明文件。二、船長之船員服務手冊影本。三、船舶國籍證書。四、其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