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77 / 176 頁-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28條 …墊船船身定期查驗項目,依左列規定:一、艙櫃及浮力艙間應經目視檢查,除經檢查人員認為必要外,得免施行試驗。二、船底板、舷板、外部加強肋、側壁及墊裙。三、露天部分之門、窗、通風筒、緊急出入口道及其他艙口蓋。四、露天甲板、甲板…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29條 …應予測試。(四)經查驗後之各項電力裝備,應在工作情況下運轉經檢查人員認可。六、各項液壓、電力及氣動控制系統,應在正常工作情況下施行查驗。七、引擎之啟動裝置。八、其他經檢查人員認為必要查驗者。九、經完成第一款至第八款之查驗…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30條 …要及輔助動力裝置、推進器、氣昇鼓風機之風葉應拆卸大修試驗,經檢查人員認可,或換裝經檢查合格具有證明之裝置。二、推進器與氣昇鼓風機風葉連接動力裝置與傳動裝置間之齒輪、軸系、接合器、軸承等,應予拆卸檢修。三、檢修換裝後,應施…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79條 氣墊船經特別檢查合格後,由航政機關憑檢查報告核發氣墊客船或氣墊非客船證書。氣墊客船證書、非客船證書之書式依附表規定。氣墊船證書核發時,應依規定繳納證書費新臺幣五百元。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81條 …有效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氣墊非客船證書之有效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檢查人員在氣墊船證書有效期間內,施行定期查驗合格後,應在證書上簽署,並加註查驗日期及地點。氣墊船已逾定期查驗日期未申請查驗,或查驗不合格,其證書失效。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83條 氣墊船向航政機關申請檢查者,依其總噸位分別由申請人依船舶檢查規則動力船舶檢查費費率表或小船檢查丈量規則小船檢查丈量規費表動力小船之規定加倍繳納檢查費。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84條 氣墊船向經主管機關委託之驗船機構申請在國外檢查者,由申請人依該機構之規定繳納費用。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4條 高速船之檢查及發證,由航政機關辦理。下列高速船安全證書之發證,主管機關得委託驗船機構辦理:一、國際航線高速船安全證書。二、已向驗船機構申請入級之國內航線高速船安全證書。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5條 航行國際航線之高速船,經驗船機構檢查符合其高速船建造與入級規範(以下簡稱高速船規範)者,由驗船機構簽發國際航線高速船安全證書(附件一)。航行國內航線之高速船,航政機關得委託驗船機構檢查,符合本規則規定者,由航政機關簽發國…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10條 高速船之檢查分為特別檢查、定期檢查及臨時檢查。高速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施行特別檢查:一、高速船建造完成或取得。二、高速船安全證書有效期間屆滿。高速船經特別檢查合格後,於每屆滿一年之前後三個月內,應施行定期檢查。高速船有…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11條 高速船特別檢查項目包括:一、船舶之裝載、環境條件、船速及操縱所作之假定與限制。二、船舶之計算、試驗及試航等資料。三、施行船舶故障模式及影響分析。四、第九條規定之相關手冊。五、船舶之結構、安全設備、無線電及其他設備、屬具之…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12條 高速船定期檢查項目包括:一、船舶之結構、安全設備、無線電裝置及其他設備、屬具之配置與材質。二、船舶處於離開水面之合適狀態下靠近船底詳細檢查任何損壞或有疑慮之部位。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28條 高速船安全證書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五年。特別檢查於原證書有效期間屆滿前三個月內完成者,新證書之有效期間自原證書屆滿日起不得超過五年。特別檢查於原證書有效期間屆滿日後完成者,新證書有效期間自特別檢查完成日起算,其有效期間自原證…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30條 高速船完成特別檢查,新證書未及於原證書有效期間屆滿日前換發者,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得於原證書加簽註記有效期間至換發新證書止。其有效期間自現有證書有效期間屆滿日起算不得超過五個月。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31條 航行國際航線之高速船安全證書有效期間屆滿,船舶不在約定檢查之港口時,船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得經由驗船機構報請航政機關展延該證書之有效期間,並以該船駛抵約定檢查之港口為限,展延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依前項展延安全證書之…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3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失其效力:一、逾本規則規定之期限未完成相關檢查。二、船舶改籍。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33條 購自國外之現成高速船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申請特別檢查時,應提供船舶各種圖說及國外歷次檢查報告等資料,依附件三辦理相關審查程序。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34條 高速船完成檢查之結構、設備、屬具、配置及材質,非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核准,不得變更。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41條 申請高速船檢查發證者,準用船舶檢查規則第六十一條附件四動力船舶檢查費率表及第六十二條規定繳納檢查費。
- 行政船員法 第8條 船員應經體格檢查合格,並依規定領有船員服務手冊,始得在船上服務。已在船上服務之船員,應接受定期健康檢查;經檢查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檢查者,不得在船上服務。前項船員健康檢查費用,由雇用人負擔。船員體格檢查及健康檢查,應由符合規…
- 行政船員法 第29條 …或分娩後未滿八週之女性船員在船工作,應參採醫師綜合評估其體格檢查結果之建議,並提供必要之母性健康保護措施。女性船員在船舶航行中判明懷孕,應由雇用人提供必要之母性健康保護措施後,從事較輕便及對航行安全有必要之工作;雇用人不…
- 行政船員法 第51條 …,達到永久不適任船上任何職位。年滿六十五歲船員,合於船員體格檢查標準,得受僱之。本法施行前之船員工作年資,其退休金給與標準,依本法施行前之海商法規定計算。
- 行政船員法 第61條 船長於船舶發航前及發航時,應依規定檢查船舶及完成航海準備。
- 行政船員法 第75-1條 …制。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之最高年齡不得超過六十五歲。但合於體格檢查標準且於最近一年內未有違反航行安全而受處分紀錄者,得延長至年滿六十八歲止。助手須年滿十六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但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之年齡超過六十五歲者,其助…
- 行政船員法 第75-2條 遊艇及動力小船駕駛應經體格檢查合格,並依規定領有駕駛執照,始得駕駛。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確定者,不得擔任遊艇及動力小船駕駛。
- 行政船員法 第75-5條 航政機關得派員檢查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之各項人員、訓練、設備及督導其業務,並依據其提報之年度計畫等相關資料,辦理年度評鑑;訓練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前項年度評鑑內容,應包括行政管理、師資、訓練用船艇、教室、訓練…
- 行政船員法 第75-6條 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之資格、體格檢查基準、訓練、測驗、駕駛執照之核發、證照費收取、安全配額,助手之體格檢查基準、安全配額,及駕駛訓練機構之籌設、許可之申請、廢止、開班、招生程序、訓練學員之資格、訓練課程、訓練設施、教師資格…
- 行政船員法 第84-2條 …全部或一部:一、規避、妨礙或拒絕依第七十五條之五第一項所為之檢查或經檢查結果發現有缺失。二、違反依第七十五條之六所定規則中有關開班、招生程序、訓練費用收取、退費或訓練管理業務之規定。經依前項規定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未…
- 行政船員法 第84-5條 …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違反第七十五條之二規定,未經體格檢查合格,並領有駕駛執照,而駕駛遊艇或動力小船。二、未領有駕駛執照,教導他人學習駕駛遊艇或動力小船。三、其他未依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駕駛遊艇或動力小船。
- 行政船員法 第84-8條 …構有規避、妨礙或拒絕航政機關依第十條之一第二項所為之督導或經檢查結果發現有缺失者,應令其限期改善,並得停止開班之全部或一部。經依前項規定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未遵行前項停止開班之處分者,停止其辦理訓練一年。第一項所定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