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70 / 200 頁- 行政兵役法 第17條 …位未服替代役者服之,由國防部依軍事需要,施以二個月以內之軍事訓練,合格後列管、運用。前項因家庭因素與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之資格、申請、核准、程序及廢止等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國家代表隊服補充兵之資格、申請、核准、程序、…
- 行政兵役法 第20-1條 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稱為停止訓練:一、有前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二、為專科以上學校學生,於學期始業時。因前項第一款情形停止訓練者,其在營時間逾三十日者,以已訓補充兵列管運用;…
- 行政兵役法 第23條 …充兵視戰事需要,依年次徵、召參加作戰,並得依國防需要施以軍事訓練或編組。
- 行政兵役法 第25條 替代役之基礎訓練,由內政部會同國防部辦理。服替代役期間連同基礎訓練,不得少於常備兵役現役役期;停止徵集常備兵役現役後,不得少於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服役期間,均無現役軍人身分。停止徵集服常備兵役現役年次前之役齡男子,未經…
- 行政兵役法 第27條 …為後備役者。二、常備兵在現役期間停役、退伍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結訓為後備役者。三、預備軍官、預備士官之未應召入營或退伍者。
- 行政兵役法 第30條 兵役行政有關兵額、教育、訓練及召集事項,由國防部主管;有關兵源、徵集及替代役事項,由內政部主管;軍人權益事項,分別由國防部、內政部主管;其他有關機關事項,由各關係機關會同辦理之。前項國防部、內政部之業務劃分,由行政院定之…
- 行政兵役法 第33條 …常備役體位:為適於服現役者,應服常備兵現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其超額者,得申請服替代役。二、替代役體位:服替代役。三、免役體位:為不合格者,免役。前項經檢查體位未定者,應補行體格檢查一次,判定其體位。第一項體位得區分…
- 行政兵役法 第34條 經徵兵檢查,適於服現役者,依國防部所定兵額或軍事訓練計畫徵集入營服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以每年一月一日為正規入營期,必要時,得另定補助入營期。適於服現役之人數有餘或不足時,依常備兵、補充兵之順序,按抽籤號次徵集之。於…
- 行政兵役法 第35條 應受常備兵役現役或軍事訓練徵集之役齡男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緩徵:一、高級中等學校及其同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或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二、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罪在追訴中者,或犯罪處徒…
- 行政兵役法 第37條 …在軍事警備上有需要時實施之。三、教育召集:依軍事需要,於舉行訓練或演習時實施之。四、勤務召集:戰時或非常事變時,為輔助戰時勤務或地方自衛防空等勤務需要實施之。五、點閱召集:於點驗或校閱時實施之。
- 行政兵役法 第44條 …民為國服兵役時,享有下列權利:一、在營服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學生保留學籍,職工保留底缺年資。二、在營服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其家屬不能維持生活時,應由政府負責扶助之。三、因服戰時勤務或執行公務受傷致身心…
- 行政兵役法 第45條 凡入營服役及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應履行下列義務:一、宣誓效忠中華民國。二、遵守軍中法令。三、對公務有保守秘密之責任;除役後,亦同。
- 行政兵役法 第47條 …或後備役之士兵,因國防軍事需要,得依其志願,經甄選並接受基礎訓練期滿合格,服志願士兵。志願士兵之服役,另以法律定之。
- 行政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賠償辦法 第2條 …員,未服滿志願士兵現役最少年限者,應予賠償。志願士兵接受基礎訓練,或徵集入營履行兵役義務人員參加志願士兵甄選,或常備兵後備役人員申請志願再入營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志願書:志願履行甄選簡章或再入營核定文令所定之現役最少…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3條 因國防軍事需要,下列人員得依其志願參加甄選,接受基礎訓練期滿合格,服志願士兵:一、徵集入營服常備兵役或服替代役。二、常備兵後備役或替代役備役。三、其他適齡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在臺灣地區應設籍滿二十年,始得…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5-1條 …賠償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國防部定之。曾受志願士兵基礎訓練期間,得折算尚未完成兵役義務之應服役期。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8條 …並以臺灣銀行之存款利率加計利息後,一次發還。志願士兵接受基礎訓練期間,得合併計算退伍除役年資,自志願士兵服現役之日起三個月內,由服務機關與現役人員依第二項標準補繳基金費用本息。
-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10條 國軍各類型部隊應依災害防救任務與各階段軍事教育及部隊訓練之災害防救課程,結合戰備任務、各項兵棋推演及實兵演練,執行實作訓練。內政部消防署應提供國軍災害防救師資培訓及訓練場地,協助培育國軍種子教官及專業部隊訓練。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2條 志願士兵之甄選條件、程序及入營程序、訓練、考核、退訓、繼續留營服役條件及志願再入營等事項,依本辦法規定。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4條 …以下徵集入營服常備兵役或服替代役人員。二、退伍或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結訓,年齡在三十二歲以下之常備兵後備役、補充兵列管或替代役備役人員。三、年滿十八歲至三十二歲之女子或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同齡男子。前項第一款服替代役人員,指於…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7條 …錄取人員應依報到通知指定日期、時間,至指定地點報到,接受基礎訓練。甄選錄取人員未按通知報到者,其報到通知作廢,喪失錄取資格,由國防部或各司令部通知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備指揮部或原服役單位依相關規定處理。接訓單位…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8條 甄選錄取人員,應接受基礎訓練及專長訓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常備兵後備役人員免接受基礎訓練;曾接受之專長訓練與擬分發職務,經審查專長相符,免接受專長訓練。役男應常備兵、補充兵徵集入營時,戶籍地鄉(鎮、市、區…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9條 基礎訓練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訓:一、因公假、事假、病假或其他事故缺課,其缺課時數分別計算超過訓練計畫所定時間六分之一,或合併計算超過訓練時間五分之一。但因法定傳染病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應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或…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10條 基礎訓練退訓人員,由施訓單位辦理離營手續後,依其受訓前之身分,按下列方式處理:一、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由國防部或各司令部通知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辦理徵兵處理;應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人員,已完成訓練者…
- 行政悔過執行辦法 第4條 …軍紀教育、法治教育、基本教練、心理衛生教育、修復式教育、體能訓練及其他相關課程。前項心理衛生教育及修復式教育課程,除心理衛生教育課程講師,由國軍心輔人員擔任外,國防部或督導機關均得外聘相關專業人員擔任講師。
- 行政悔過執行辦法 第6條 前條人員應完成悔過處所專業訓練,並經鑑測合格。前項專業訓練及鑑測事項,由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督導所屬憲兵訓練中心辦理。
- 行政悔過執行辦法 第11條 …;不列計現役期間,包括下列法定期間:一、常備兵役服現役、軍事訓練期間。二、後備軍人及補充兵應召在營期間。三、志願士兵任本級之最少時間及上等兵服現役之最大年限期間。四、士官停年期間。五、常備、預備士官現役、服現役最少年限期…
- 行政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12條 …協管機關及主辦、協辦機關或單位共同推展招募通路、行銷、服務、訓練與試務等工作,提供完整招募資訊,篩選有意從軍青年,招獲優質之國防人力。
- 行政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15條 …部會、國防部各司令部或指揮部及直屬機構部隊舉辦招募工作檢討及訓練研習,並指導國軍各地區招募中心分別辦理之。
- 行政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16條 …符合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之常備兵現役或軍事訓練人員。五、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停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