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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 38 頁- 行政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害團體健康及安全之疾病或病傷,經診斷確定不堪服役者,其停役之檢定依本標準之規定;本標準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前項病傷停役之檢定標準表(以下簡稱標準表),如附件。
- 行政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 第3條 …官服現役期間,因罹患足以危害團體健康及安全之疾病或病傷停役之檢定,準用本標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人員訓練期間,停止訓練之檢定,準用本標準。
- 行政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 第4條 第二條第一項及前條之檢定作業,由在營人事權責單位函請國軍醫院辦理。辦理前項檢定時,檢查醫師應確實檢驗,必要時,得參考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醫院評鑑合格之醫院或其他國軍醫院對該常備兵之治療或診斷資料,依標準表簽註檢查結果,遇有規…
- 行政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 第5條 經檢定不合停役標準人員如有疑義時,得於收受檢定結果之翌日起十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並檢附相關證明,陳報人事權責單位函請國軍總醫院辦理複檢。前項複檢結果仍與原檢定結果相同時,不得以同一病名申請再複檢。
-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8條 …規定:一、經診斷確定罹患足以危害團體健康及安全之疾病或病傷經檢定不堪服役或接受軍事訓練者(以下簡稱因病停役或停訓),自核定之日起停役或停訓。二、經通緝停役或停訓者,自發布通緝之日起停役或停訓。三、經羈押停役或停訓者,自裁…
-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12條 …下:一、停役轉役-停役原因消滅,經核定免予回役者或停役後,經檢定體位不適於服常備兵現役,而合於替代役體位,轉服替代役者。二、任官轉役-現役期間選送軍官或士官校班受訓,畢業後任命為軍官或士官者。
-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31條 …公所轉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辦,並函請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檢定合格後,層報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轉請國防部發給之。
-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32條 補充兵徵集入營完成軍事訓練或經檢定合格者,由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列管運用。補充兵離營、異動、入出境、編組、訓練、教育、權利與義務之列管,準用後備軍人管理規則規定。補充兵之召集,適用召集規則規定。
-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35條 …必須治療或休養者,應呈繳證明核准病假,餘依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處理。三、喪假:因下列親屬死亡,應核給喪假,得分次申請,並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一)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假十五日。。(二)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
-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醫學技術無法矯治,並經鑑定對身體功能確具身心障礙無法恢復時之檢定為準。前項身心障礙,以本條例第六條至第八條所定原因為準,並以受領一種撫卹為限。
-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2條 …重者,重新核發撫卹金。三、領受撫卹金期滿再受傷者,依新傷原因檢定身心障礙等級核卹。
-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6條 …等級核卹作業,應將身心障礙人員送請國軍醫院依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辦理檢定。申請人對於不核卹之決定不服時,得自收受決定之翌日起三十日內,檢附相關證明,向後備指揮部申請重核。
- 行政兵役法 第20條 …,得審查實際情形核定免予回役。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之病傷停役檢定標準,由國防部定之。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5-2條 志願士兵現役期間,因病、傷、體質衰弱經檢定不適服現役,應予退伍;因病、傷、身心障礙經檢定不堪服役者,應予除役。前項檢定,準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病傷退伍除役檢定標準之規定。志願士兵現役期間,有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9條 …估或品性經評審,不適服志願士兵。五、因傷病致體格發生變化,經檢定不符志願士兵體格基準表所定基準。六、申請自願退訓。七、未出具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賠償辦法所定之志願書或保證書。八、其他不合第四條所定甄選對象、條件及資格。前項…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15條 …年限,志願退伍。二、屆滿現役最大年限或年齡。三、因病、傷,經檢定不適服現役。四、逾越編制員額。五、年度考績丙上以下或因個人因素一次受記大過二次以上,經人事評審會考核不適服現役。六、退撫新制施行後,晉任將官本階停年屆滿十年…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16條 …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役:一、屆滿除役年齡。二、因病、傷,經檢定不堪服役。三、禁役。四、失蹤或被俘停役滿三年尚未歸來。前項第四款除役人員歸來時,未屆滿除役年齡者,轉服預備役;未屆滿服現役最大年限或年齡者,視其情節,依軍事…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23條 …,給與退伍金。三、在現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傷、身心障礙,經檢定不堪服役,合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身心障礙就養基準者,按月給與贍養金終身,或依志願,按前二款規定,給與退伍金或退休俸。軍官、士官就讀軍事校院期間之年資,得折算前項…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51條 …官士官受臨時召集服現役期限內,因病六個月未癒者,應檢具軍醫院檢定證明書,報請停役,俟病癒後回役,補足其法定服現役時間。
- 行政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 第3條 身心障礙等級檢定,由國軍醫院依據病歷紀錄及相關資料等,確實審查;將身心障礙狀態,依軍人身心障礙等級區分標準表,詳細註記於國軍官兵傷病檢定證明書,並將資料送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核定身心障礙等級。
- 行政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 第4條 身心障礙等級之檢定應以損傷或疾病對身體或局部某一器官所引起之機能缺陷為依據,國軍醫院應提供有關解剖、病理、檢驗及預後等資料,並敘明機能缺陷對個人日常生活之影響。
- 行政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 第7條 奉派國外之軍人,因傷病無法回國檢定身心障礙等級者,由其隸屬單位檢具傷病軍人國外醫院診療之完整病歷紀錄等相關資料,送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依據該等資料,按軍人身心障礙等級區分標準表檢定。
-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 第16條 …。三、三等。四、重度機能障礙。五、輕度機能障礙。前項等級區分檢定後,如有增劇或再受傷者,經複檢屬實,得改列等級。依前項規定申請等級複檢者,以服現役者為限。但作戰、因公致身心障礙核定有案者,於不具現役軍人身分之日起五年內,…
-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 第37條 …官、士官、常備兵自因病停役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因其停役之原因經檢定為身心障礙或死亡。二、應召入營或退伍、解召人員還鄉途中發生病傷死亡事故。三、國軍各軍事學校軍費學生發生病傷死亡事故。四、非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軍中聘任人員、僱用…
- 行政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3條 軍事學校軍費學生死亡或經檢定為身心障礙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由國防部發給照護令及照護金。前項照護令及照護金之發給作業,國防部得委任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辦理。
- 行政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9條 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遺族之順序、身心障礙等級檢定、發給程序、核定與廢止權責、申請與領受時效及照護金權利喪失等事項,準用本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三款規定退伍者,由所隸單位依應退伍人員之國軍醫院病傷退伍除役檢定證明書辦理。四、依第四款至第六款、第九款或第十款規定退伍者,由所隸單位檢附相關資料辦理。五、依第七款或第八款規定退伍者,由後備軍人管理機關檢附相關資料或志願…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位造具除役名冊,檢附國軍醫院出具之除役人員辦理因病傷退伍除役檢定證明書,層報國防部或各司令部核定;預備役人員,由後備軍人管理機關依本人之申請,造具除役名冊,並檢附公立醫院檢定證明書,層報國防部核定。三、依第三款規定除役者…
- 行政非適用勞動基準法軍中聘任人員及僱用員工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3條 聘雇人員死亡或經檢定為身心障礙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由國防部發給照護金。前項照護金之發給作業,國防部得委任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辦理。
- 行政非適用勞動基準法軍中聘任人員及僱用員工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9條 聘雇人員傷亡照護金發給遺族之順序、身心障礙等級檢定、發給程序、核定與廢止權責、申請與領受時效及照護金權利喪失等事項,準用本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