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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第8條 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所定有本法第九條建造行為以外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及其他與原核定使用不合之變更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之規定如下:一、建築物之基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等之變更。二、防火…
  2.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千分之三。前項工程造價,指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核發建造執照載明之工程造價。政府興建住宅之公共基金,其他法規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3. 行政住宅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規定辦理相關土地或設施更名登記,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前申請建造執照之國民住宅社區,應依本法第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但國民住宅出售當時之售價計算書載有各戶原持有面積者,得依各該計算書所載面積計算其權利範圍。直轄市、縣(…
  4. 行政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 第6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日逾十年,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且辦理建物登記。二、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建物登記資料,其主要用途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
  5. 行政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建造使用改變拆除人工島嶼設施或結構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主管機關審查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建造使用改變拆除人工島嶼設施或結構申請許可之案件,依附表收取審查費。
  6. 行政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 第2條 …房屋證明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助認定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建築物之文件。二、本辦法施行前承租非合法住宅而接受政府租金補貼,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有租賃同一建築物之事實。三、非位於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之建…
  7. 行政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 第5條 …用補貼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僅持有一戶建造完成逾十年之住宅,並提供足資認定建造完成日期之相關文件。二、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除重大災害災民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者外,十年內未曾接受政府其他…
  8.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7條 …函之次日起三個月內補件。申請人承租之建築物屬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者,免檢附第一項第三款文件,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助認定之。申請書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經由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
  9.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8條 …房屋證明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助認定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之建築物文件,不受前項第一款規定之限制。申請人得檢附相關文件證明租賃住宅範圍全部僅供居住使用,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受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至…
  10.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之用詞定義如下:一、新建住宅:指具有新建建造執照,並於領得使用執照六個月內之合法住宅。二、既有住宅:指新建住宅以外之其他合法住宅。
  11.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7條 …築物之名稱、地址或地號。六、新建住宅性能初步評估通知書應載明建造執照核發日期及字號;新建住宅性能評估報告書應載明使用執照核發日期及字號。七、評估範圍之建築物樓層數、樓地板面積、結構及構造型式。八、評估基準。九、評估結果之…
  12. 行政建造執照預審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建築物之起造人或受其委託之設計人於申請建造執照前得填具申請書(如附表一)詳細列明預審事項及理由,繳納審查費,檢附工程圖樣及說明書暨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申請預審。
  13. 行政建造執照預審辦法 第3條 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為辦理建造執照申請預審案件,得設建造執照預審小組辦理之。
  14. 行政建造執照預審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建造執照預審小組每月月底開會一次,審理該月二十日前申請預審案件。必要時得加開預審會議為不定期審查。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於預審會議之日起十日內,將審定結果製作審定書(如附表二)通知申請人。
  15. 行政建造執照預審辦法 第5條 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對申請建造執照預審案件及審定結果,應予統計、分析、按月彙整呈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
  1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0條 架空走廊之構造應依左列規定:一、應為防火構造或不燃材料所建造,但側牆不能使用玻璃等容易破損之材料裝修。二、廊身兩側牆壁之高度應在一‧五公尺以上。三、架空走廊如穿越道路,其廊身與路面垂直淨距離不得小於四.六公尺。四、廊身支…
  1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4條 …防蟲作用之進風口,排風口及排風管道。二、排風管道應以不燃材料建造,管道應儘可能豎立並直通戶外。除頂部及一個排風口外,不得另設其他開口,一般居室及無窗居室之排風管有效斷面積不得小於左列公式之計算值;AfAv=────250…
  1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9條 …口之溝渠,其排放口上方應予標示,並不得堆放雜物。但起造人申請建造執照時,經當地下水道主管機關認定該建造執照案屆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之建築期限時,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可容納該新建建築物之污水者,得免予設置污水處理設施。前…
  1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50條 …之構造,應依左列規定:一、便器、污水管及糞池均應為耐水材料所建造,或以防水水泥砂漿等具有防水性質之材料粉刷,使成為不漏水之構造。二、掏糞口須有密閉裝置,並應高出地面十公分以上,且不得直接面向道路。三、掏糞口前方及左右三十…
  2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55條 …規定:(一)昇降機道之出入口,周圍牆壁或其圍護物應以不燃材料建造,並應使機道外之人、物無法與機廂或平衡錘相接觸。(二)機廂在每一樓層之出入口,不得超過二處。(三)出入口之樓地板面邊緣與機廂地板邊緣應齊平,其水平距離在四公…
  2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56條 …圾導管及垃圾箱,其構造如左:(一)垃圾導管應為耐水及不燃材料建造,其淨空不得小於六十公分見方,如為圓形,其淨空半徑不得小於三十公分。導管內表面應保持平整,其上端突出屋頂至少六十公分,並加頂蓋及面積不小於五○○平方公分之通…
  2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69條 …地板面積,合計超過五十平方公尺者,其主要構造,均應以不燃材料建造。┌─────────┬────────────────────┐│建築物使用類組│應為防火構造者│├─┬───────┼────┬──────┬─────…
  2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76條 …依左列規定:一、防火門窗周邊十五公分範圍內之牆壁應以不燃材料建造。二、防火門之門扇寬度應在七十五公分以上,高度應在一百八十公分以上。三、常時關閉式之防火門應依左列規定:(一)免用鑰匙即可開啟,並應裝設經開啟後可自行關閉之…
  2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0條 非防火構造之建築物,其主要構造使用不燃材料建造者,應按其總樓地板面積每一、○○○平方公尺以具有一小時防火時效之牆壁及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予以區劃分隔。前項之區劃牆壁應自地面層起,貫穿各樓層而與屋頂交接,並突出建築物外牆面五…
  2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1條 非防火構造之建築物,其主要構造為木造等可燃材料建造者,應按其總樓地板面積每五○○平方公尺,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予以區劃分隔。前項之區劃牆壁應為獨立式構造,並應自地面層起,貫穿各樓層與屋頂,除該牆突出外牆及屋面五…
  2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4條 …式建築物,其建築面積超過三○○平方公尺且屋頂為木造等可燃材料建造之屋架時,應在長度每十五公尺範圍內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區劃之,並應突出建築物外牆面五十公分以上。但與其交接處之外牆面長度有九十公分以上,且該外牆構…
  2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4-1條 非防火構造建築物之外牆及屋頂,應使用不燃材料建造或覆蓋。且基地內距境界線三公尺範圍內之建築物外牆及頂部部分,與二幢建築物相對距離在六公尺範圍內之外牆及屋頂部分,應具有半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其上之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上防火性…
  2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6條 …3組及各級政府機關建築物,其各防火區劃內之分間牆應以不燃材料建造。但其分間牆上之門窗,不在此限。三、建築物屬F-1組、F-2組、H-1組及H-2組之護理之家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社區式服務…
  2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7條 …規定之無窗戶居室者,區劃或分隔其居室之牆壁及門窗應以不燃材料建造。
  3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3條 …步行距離不得超過四十公尺。(五)非防火構造或非使用不燃材料所建造之建築物,不論任何用途,應將本款所規定之步行距離減為三十公尺以下。前項第二款至樓梯口之步行距離,應計算至直通樓梯之第一階。但直通樓梯為安全梯者,得計算至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