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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 9 頁-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費服務費及必要費用收費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園區事業依承租之土地、廠房或營業場所面積計算繳納管理費,其收費基準如附表一。同時承租二種以上之土地或建物者,依應納金額較高者繳納之。經管理局核准入區並取得營業登記之園區事業,其營業額超過附表一所定預估營業額者,應改依當月…
-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費服務費及必要費用收費標準 第4條 經管理局核准入區,辦妥公司設立登記之園區事業,於主管稽徵機關營業登記核准日之次月一日起,依前條規定按期繳納管理費;未辦妥營業登記者,於公司登記滿一年之次月一日起繳納之。
-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費服務費及必要費用收費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園區事業及金融機構以外之其他園區機構(以下簡稱其他園區機構),依附表二繳納管理費。前項附表內所稱機構類別,由管理局依其實際性質認定之。
-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費服務費及必要費用收費標準 第7條 園區事業及金融機構申報繳納管理費之程序、期限及應檢具之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如下:一、以每二個月為一期,於每單月二十日以前自動向管理局申報並向所指定之銀行繳納管理費。二、已於主管稽徵機關核准營業登記之園區事業,繳納管理費時,應…
-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費服務費及必要費用收費標準 第9條 園區事業申報銷售額之銷貨退回或折讓、代收代付、出售固定資產或廢料、樣品贈送、利息收入、融資租賃,經檢具足資證明之文件者,無須繳納管理費;其已併入計算繳納管理費者,應於繳納後六個月內檢附證明文件向管理局申請抵扣或退款,逾期…
-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費服務費及必要費用收費標準 第11條 管理局為估算園區各產業產值、營運及銷售等數值,得請園區事業提供預估營業額資料,以作為未來評估收取管理費之參考。管理局得調查園區事業及金融機構之管理費申報情形,必要時得函請主管稽徵機關提供園區事業及金融機構申報之總、分支機…
-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費服務費及必要費用收費標準 第13條 依本標準規定應繳納管理費之園區事業,經管理局廢止其進駐核准,或其他園區機構於辦妥解約手續者,無須繳納當期管理費。依本標準規定應繳納服務費或相關必要費用者,除短期場地維護費依實際使用情形繳納外,經辦妥解約或申請退出園區並完…
- 行政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組織法 第2條 …協調。三、作業基金之財務規劃、調度及稽核。四、園區投資引進、園區事業營運管理、外匯及貿易業務、僑外投資管理。五、工商行政與減免稅捐證明之核發、外籍專門性技術性人員聘僱管理、服務業引進及管理、安全防護。六、園區工商團體之協…
- 行政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6條 投資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園區事業設立之諮詢、解答、審查、營運輔導及服務。二、園區投資招商策略之研析及投資法規之研擬。三、創新育成中心與研究機構之引進及管理。四、園區產業創新及創業發展之推動。五、國內外招商及園區引進產業之…
- 行政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7條 …之規劃及推廣。三、園區職工福利輔導與勞工就業促進及輔導。四、園區事業國防儲訓、國防工業緩召及工商團體業務協調聯繫。五、園區安全防護體系、警安、災害防救與緊急應變之規劃及協調。六、園區民防業務之協調。七、園區事業各項環保許…
- 行政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8條 …行。二、工商服務業入區之審議及輔導管理。三、工商行政業務(含園區事業稅捐減免證明核發、營運調查與決算書表審查)之推動、執行及法規之研擬。四、外籍專門性或技術性人員聘僱之許可及管理。五、貿易、保稅與園區事業管理費收取法規之…
- 行政科學園區土地租金及費用計收辦法 第3條 園區事業繳納投資保證金後,得依管理局所定程序,提出租用土地計畫書(以下簡稱租地計畫),向管理局申請租用園區土地。前項租地計畫內容應包括公司概況、營運計畫、建廠計畫(含土地面積需求、土地配置與規劃、建築物規劃、興建進度表、…
- 行政科學園區土地租金及費用計收辦法 第4條 園區事業租用園區土地自行興建之建築物,以供營業所需之廠房、辦公室、倉庫、實驗室、作為儲運、裝卸、包裝及修配等之工作場地及專供員工使用之設施為限。但有特殊事由,經管理局同意者,不在此限。園區事業於園區土地興建建築物,其土地…
- 行政科學園區土地租金及費用計收辦法 第5條 租用園區土地自行興建建築物之園區事業,應於收到管理局核配土地同意通知後一個月內,與管理局簽訂土地租賃契約起租土地。逾期未簽訂土地租賃契約起租土地者,管理局得撤銷核配。但有正當理由,經管理局同意延長期限者,不在此限。園區事…
- 行政科學園區土地租金及費用計收辦法 第6條 租用園區土地之園區事業(以下稱承租人)應依第七條及第八條規定計算繳納土地租金及公共設施建設費用(以下合稱租地費用),並應就該費用依法計算營業稅。承租人應自起租日起,依管理局所定之程序,按月繳納租地費用。但經申請管理局同意…
- 行政科學園區土地租金及費用計收辦法 第10條 …調整確定之日起開始調整收取,已繳付期間之差額仍應追收或退還。園區事業經由買賣或法院拍賣取得建築物所有權者,應與管理局簽訂土地租賃契約,並自地政機關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或取得法院核發之移轉證明書之日起,開始計付租地費用。租…
- 行政科學園區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3條 …規定經本會或經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為再生資源項目者。二、園區事業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向本會申請核准為再生資源項目者。園區事業申請核准再生資源項目,得逕向其所在地之園區管理局提出之。
-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新技術之引進。二、科學事業辦理研究發展工作之檢討及促進。三、園區事業間技術交流之促進。四、園區事業從事研究發展工作之獎助。五、學術講演或專題研討之舉辦。六、其他有關促進科學技術研究創新及發展之事項。
-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儲運單位或園區事業得依法兼辦報關事宜,並得於園區內設置保稅倉庫或物流中心。
-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人依本條例、華僑回國投資條例或外國人投資條例之規定,申請關於園區事業、研究機構及創業育成中心投資創設、增資、合併經營或其他有關投資事項之案件。前項案件,除園區事業、研究機構及創業育成中心投資創設,由園區審議會核定外,其他…
-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免徵進口稅捐之燃料,以專供保稅範圍內園區事業直接生產用者為限。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進口供貿易用成品之園區事業,指辦妥增列兼營與營業相關之貿易項目登記者。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三項所稱園區事業以產…
-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 園區事業進口之免稅車輛,限於專供園區保稅範圍內行駛,並應於該車前後左右明顯處,以不易洗擦之塗料及容易辨識之字體書明「本車限於科學園區保稅範圍內行駛」字樣。
-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8條 園區事業以海運或空運輸入貨品時,管理局得要求港務或機場主管機關同意船邊或機邊提貨,並不另收取倉儲費用。
-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9條 …至課稅區者,應經管理局核准,並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一、園區事業因生產計畫改變,不需使用。二、園區事業宣告解散。三、園區事業因清償債務,經依法強制執行。四、園區事業經管理局勒令遷出園區。五、因機器設備需汰舊換新。六、…
-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3條 園區事業於辦妥設立登記,並經海關核准公告監管後,始得由國外進口保稅貨品。園區事業進口保稅貨品應依海關相關規定,設立保稅帳冊,並指派專職人員辦理保稅業務。園區事業尚未辦妥設立登記而需自國外進口保稅貨品者,得檢具土地或廠房租…
-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4條 園區事業於辦妥設立登記,並經海關核准公告監管後,得檢具有關文件向管理局申請辦理保稅貨品自行點驗進出區及按月彙報業務。依法令規定合併或分割後存續或新設之園區事業,得申請承受合併消滅或分割前已取得之自行點驗進出區及按月彙報資…
-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5條 園區事業經核准辦理自行點驗進出區及按月彙報業務者,應聘任二名以上之保稅業務人員(其中一名應為保稅業務主管級人員)辦理保稅業務,並報請海關核准後副知管理局。園區事業保稅業務人員應具國內、外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含同等學歷…
-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6條 園區事業經核准自行點驗進出區及按月彙報業務者,其視同進出口案件、委外加工案件、受託加工案件、借料及價值未逾海關核定免繳保證金限額之保稅貨品,運往區外展示、修理、檢驗、組裝測試之案件,得自行點驗進出區。前項屬視同進出口案件…
-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7條 園區事業應於製造新產品之翌日起一個月內,產品未出區前,造具各種產品單位用料清表,送海關備查。未送海關備查,而產品已先行出區者,不予除帳。前項期限,因產品特性或實務作業特殊需求,得經海關專案核准延長之。第一項產品單位用料清…
-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8條 園區事業應備置保稅貨品帳冊,報請海關驗印,驗印後依海關規定詳細記錄進、出倉數量、倉庫結存數量及動態紀錄等,供管理局及海關隨時查核之用。園區事業進口之非保稅原料、物料,可與其他保稅原料、物料相互替代使用者,應一併登列於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