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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8 / 200 頁- 行政公司登記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第8條 主管機關收受電子申請文件後,應保存收受之原始版本,以供查驗。
- 行政有限合夥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 第2條 有限合夥名稱及業務,於有限合夥設立或變更登記前,應由申請人備具申請表,向經濟部申請預查(以下簡稱預查申請案)。預查申請案,得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預查申請案之申請人資格如下:一、設立登記:以將來設立登記時,有限合夥之普通合…
- 行政有限合夥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 第3條 預查申請案經核准者,自核准之日起算,其保留期間為六個月。但於期間屆滿前,得申請延展保留,期間為一個月,且以一次為限。前項保留期間,如有限合夥業務依法令或其性質須有較長之籌備期間或於有限合夥完成登記前依法令尚須踐行他種程序…
- 行政有限合夥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 第4條 預查申請案經核准者,於保留期限內,不得更換申請人。但有正當理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 行政有限合夥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 第12條 預查申請案之審核,應為准駁之核定。名稱部分應依預查申請書填列順序審核,以核准一個有限合夥名稱為限;業務部分,對顯係誤載或不明確之記載,得為修正之核定。
- 行政有限合夥法 第9條 申請設立有限合夥或辦理外國有限合夥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者,應載明下列事項,並檢附有限合夥契約及相關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一、名稱。二、所營事業。三、所在地。四、合夥人姓名或名稱、住、居所、出資額及責任類…
- 行政有限合夥法 第11條 …命令,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於領得許可文件後,方得申請有限合夥登記。前項業務之許可,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確定者,應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有限合夥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
- 行政有限合夥法 第13條 …良風俗之名稱。有限合夥名稱及業務,於登記前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保留一定期間;其審核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有限合夥法 第14條 …夥人出資額,並得約定分次出資及其方式、條件或期限等。有限合夥申請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之出資額或合夥人人數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數額或人數以上者,其出資額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應於申請設立登記時或設立登記後三十日內,檢送經會…
- 行政有限合夥法 第15條 有限合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依職權或利害關係人申請,廢止其有限合夥登記:一、登記後滿六個月尚未開始營業,或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上。但已辦妥延展登記或停業登記者,不在此限。二、有限合夥之解散,未向中央…
- 行政有限合夥法 第17條 …限合夥下列登記事項,中央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查閱或抄錄:一、名稱。二、所營事業。三、所在地。四、普通合夥人姓名、合夥人出資額及責任類型。五、出資額分次繳納出資者,為設立時之實際繳納數額;非以現金為出資…
- 行政有限合夥法 第41條 …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一、未依第九條第三項所定辦法規定之期限申請登記。二、未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將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或虧損撥補之議案,分送全體合夥人承認。三、未依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將年度財務報表送經會…
- 行政有限合夥法 第43條 …合夥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登記、查閱、抄錄及各種證明書等之各項申請,應收取費用;其費用之項目、費額及其他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有限合夥規費收費準則 第2條 申請有限合夥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者,應繳納規費每件新臺幣三百元。但以電子方式申請者,應繳納規費每件新臺幣一百五十元。
- 行政有限合夥規費收費準則 第3條 有限合夥申請設立登記,應繳納規費,按其實收出資額每新臺幣四千元以新臺幣一元計算;規費未達新臺幣一千元者,以新臺幣一千元計收。
- 行政有限合夥規費收費準則 第4條 外國有限合夥申請設立分支機構之登記,應繳納規費,按其專撥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每新臺幣四千元以新臺幣一元計算;規費未達新臺幣一千元者,以新臺幣一千元計收。
- 行政有限合夥規費收費準則 第6條 有限合夥申請設立或變更分支機構登記,或外國有限合夥申請變更分支機構登記,每一分支機構應繳納規費新臺幣一千元。
- 行政有限合夥規費收費準則 第7條 有限合夥申請設立登記、增加出資額、設立或變更分支機構以外之登記,應繳納規費新臺幣一千元。外國有限合夥申請設立分支機構之登記、增加營運資金、變更分支機構以外之登記,應繳納規費新臺幣一千元。
- 行政有限合夥規費收費準則 第8條 第三條至前條之規定,以電子方式申請並上傳附件者,應繳納之規費減收新臺幣三百元。
- 行政有限合夥規費收費準則 第9條 申請特定有限合夥之查閱或影印規費計算標準:一、查閱:每一有限合夥應繳納規費新臺幣四百元。查閱時間超過二小時者,每超過一小時加收新臺幣一百元;不足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二、影印:申請提供有限合夥登記文件之影本者,每一頁以…
- 行政有限合夥規費收費準則 第10條 除依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之情形者外,申請以書面列印或其他電子形式取得一定條件或範圍之有限合夥網站公示資料,每一有限合夥應繳納規費新臺幣十元。於前項情形,如另需申請提供郵寄服務者,應另繳納規費新臺幣五十元。
- 行政有限合夥規費收費準則 第11條 申請核給證明書,每份應繳納規費新臺幣二百元;同次申請相同證明書二份以上者,第二份起每份應繳納規費新臺幣一百元。申請核給英文證明書者,每份應繳納規費新臺幣六百元;同次申請相同英文證明書二份以上者,第二份起每份應繳納規費新臺…
- 行政有限合夥規費收費準則 第12條 …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有限合夥所在地、負責人或合夥人地址變動而申請變更登記。二、申請停業登記、延展登記、復業登記、解散登記或廢止登記。三、有限合夥申請設立登記或增加出資額登記,或外國有限合夥申請設立分支機構登記或增加營運資…
- 行政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簽證規則 第3條 …以內之實際發行數額及已實收款項之股票總數為限。四、無記名股票申請遺失補發者,應於申請人取得經法院宣告原股票無效之除權判決書後,公司應將無記名股票變更為記名式,由簽證銀行簽證之;記名股票申請遺失補發者,於依照該發行公司規定…
- 行政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票信託登記準則 第2條 …票信託過戶登記,依下列方式辦理:一、委託人及受託人應填具過戶申請書及於股票背面簽名或蓋章。二、檢附信託契約或遺囑,以及稅務機關有關證明文件,經公司核對文件齊備後,於股東名簿及股票背面分別載明「信託財產」及加註日期。三、受…
- 行政參與政府專案紓困方案公司發行新股與董事監察人經理人限制報酬及相關事項辦法 第2條 申請專案核定紓困方案之公司,以依照我國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為限,並應於自救計畫中載明於紓困期間,不得有赴海外投資情事。
- 行政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 第2條 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於商業設立或變更登記前,應由申請人備具申請表,向商業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預查(以下簡稱預查申請案)。預查申請案,得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預查申請案之申請人資格如下:一、設立登記:以將來設立登…
- 行政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 第3條 預查申請案經核准者,自核准之日起算,其保留期間為二個月。但於期間屆滿前,得申請延展保留,期間為一個月,且以一次為限。未於前項保留期間內申請商業登記者,預查之核准失其效力。
- 行政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 第4條 預查申請案經核准者,於保留期間內,不得更換申請人。但有正當理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 行政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 第13條 商業所營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預查申請:一、政府依法實施專營。二、其他法令另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