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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第8條 …牌廣告時,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依前項規定及設置規範審查;其審查得委託第五條第一項之專業團體辦理。
  2. 行政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第9條 …選用前項之標準圖樣時,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簡化其審查程序。
  3. 行政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第11條 …(市)主管建築機關許可,不得擅自變更;其有變更時,應重新申請審查許可。
  4. 行政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第12條 …為五年,期限屆滿後,原雜項使用執照及許可失其效力,應重新申請審查許可或恢復原狀。
  5.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4條 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租金補貼案件之審查程序如下: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請案件後,應併同戶政機關、財稅機關及相關單位提供之資料予以審查,對資料不全者,應通知限期補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受理期間…
  6.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5條 …變更申請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申請變更者之條件予以審查。取得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者,於接受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前或後死亡,原受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配偶及直系親屬,於送達之次日起…
  7.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1條 …定全數返還溢領政府其他住宅補貼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確認,始得由承貸金融機構辦理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定戶之抵押擔保品,規定如下:一、核定戶應以申請人為借款人,並以申請人全部持有或其與第二條第四項第二款至第四款…
  8.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21條 …移申請案件,經遷移後租賃住宅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符合資格且審酌經費可支應者,以遷移後之直轄市、縣(市)租金補貼金額為準,核發租金補貼遷移核定函並續撥租金補貼至補貼期間期滿;經審查未符資格或遷移後無經費支應…
  9.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24條 申請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案件之審查,以申請日所具備之資格與提出之文件為審查依據及計算基準。但審查期間持有住宅狀況、戶籍之記載資料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之相關文件經審查不符申請條件或有異動致不符申請…
  10.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25條 …權重等相關事項,規定如下:一、申請人得提出切結,不併入計算或審查家庭暴力或性侵害相對人及其配偶或直系親屬之年所得、財產、接受之政府住宅補貼及評點權重。二、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與相對人、相對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共同持有…
  11.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10條 …十一、收費基準。前項第四款之評估作業流程,應載明每申請案參與審查之評估人員最低人數。
  12.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11條 …格之一:一、曾任大學以上學校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經教育部審查合格,講授建築結構、建築構造、無障礙環境、建築環境控制、建築設備、建築防災等與評估類別相關學科五年以上。二、建築師、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
  13.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12條 …機關為辦理住宅性能評估機構之指定事項,得成立住宅性能評估機構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14.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查費收費辦法 第2條 依本法規定申請使用許可,依下列規定向審議之主管機關繳納審查費:一、申請使用許可範圍屬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或城鄉發展地區,依附表一繳納審查費。但於城鄉發展地區申請填海造地使用許可,依附表二繳納審查費。二、申請使用許可…
  15.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查費收費辦法 第3條 …計畫法或本法規定取得許可後,申請變更使用計畫,依下列規定繳納審查費:一、擴大原許可面積或變更整體土地使用性質,以其擴大或變更性質之面積計算,依前條規定繳納。二、前款以外之情形,依附表四繳納。前項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
  16.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查費收費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繳納審查費;屆期未繳納者,不予審議,並將案件資料退回。
  17.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查費收費辦法 第5條 審查費經繳納後,除有溢繳或誤繳情形,得依規費法相關規定辦理外,不得申請退費。
  18. 行政建造執照預審辦法 第2條 …造執照前得填具申請書(如附表一)詳細列明預審事項及理由,繳納審查費,檢附工程圖樣及說明書暨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申請預審。
  19. 行政建造執照預審辦法 第4條 …,審理該月二十日前申請預審案件。必要時得加開預審會議為不定期審查。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於預審會議之日起十日內,將審定結果製作審定書(如附表二)通知申請人。
  20. 行政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11條 …、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請人之申請後,應於六十日內完成調查、審查及核定等程序。三、核定結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符合資格者應載明核定發給補助之起始日及補助金額;未符合資格者,應載明不符資格原因。但不得於書面通知中詳列或提供…
  21. 行政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12條 …申請之起訖日期。六、承租住宅租金費用及貸款利息補貼方式。七、審查程序。八、其他相關事項。
  2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59條 …果附設停車空間:1.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報告經地方交通主管機關審查同意,且停車空間數量達表列規定以上。2.經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或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同意。(六)依本表計算設置停車空間數量未達整數時,其零數應設置一輛。
  2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18條 …得計入法定空地面積。前項面前道路寬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同意者,得不受前項、本編第一百二十一條及第一百二十九條之限制。
  2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19條 …─┴────┘前項面前道路之臨接長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同意者,得不受前項、本編第一百二十一條及第一百二十九條之限制。
  2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42條 …特殊情形附建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確實有困難者,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審查或勘查屬實,得建築地面式避難設備。五、供防空避難設備使用之樓地板面積達二百平方公尺者,以兼作停車空間為限;未達二百平方公尺者,得兼作他種用途使用,其使用限制…
  2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4-1條 …與第一項、第三項及前項規定之樓層高度限制,經建造執照預審小組審查同意者,得依其審定結果辦理。
  2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85條 留設開放空間之建築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審查符合本編章規定者,得增加樓地板面積合計之最大值Σ△FA,應符合都市計畫法規或都市計畫書圖之規定;其未規定者,應提送當地直轄市、縣(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2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89條 …行或休憩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之建造執照預審小組審查同意,得設置高度一點二公尺以下之透空欄杆扶手或灌木綠籬,且其透空面積應達三分之二以上。前項綠化之規定應依本編第十七章綠建築基準及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
  29.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6條 本辦法所稱之審查機構,指經內政部指定置有審查人員執行室內裝修審核及查驗業務之直轄市建築師公會、縣(市)建築師公會辦事處或專業技術團體。
  30.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7條 審查機構執行室內裝修審核及查驗業務,應擬訂作業事項並載明工作內容、收費基準與應負之責任及義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核備。前項作業事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訂定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