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12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1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辦理本辦法之補貼,應公告下列事項:一、補貼對象之資格及條件。二、補貼項目及補貼基準。三、申請案件送交方式及收件單位或機關名稱。四、申請書及應檢附之文件資料。五、受理申請之起訖日期。六、承租住宅租金費用及貸款利息補貼方式。七、審查程序。八、其他相關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