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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 200 頁-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5條 申請人或管理者取得電臺架設許可或電臺執照後,應即將文件影本張貼於該電臺設備外觀明顯處,備供查核。
-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6條 …者,應檢具電臺設置申請表,並依下列情形之一辦理:一、電臺架設許可期間,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二、電臺執照有效期間,向主管機關辦理電臺執照註記變更。申請人或管理者變更電臺之機件廠牌型號、發射頻率、或增加功率、頻寬前,應依第三十…
-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8條 申請人或管理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電臺許可:一、經撤銷或廢止網路設置使用之核准。二、未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之切結事項辦理或切結不實。三、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一項電臺執照不得轉讓、出租或出借規定。申請人或管理者…
- 行政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3條 電視事業應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取得電視執照後,始得營運。
- 行政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6條 …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籌設;經審查核可者,由主管機關發給籌設許可:一、申請書。二、營運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及細項:(一)總體規劃,細項包含設臺宗旨、目標觀眾及其公共性或公益性之定位說明。(二)人事結構及行政組織,細項包含…
- 行政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8條 申請人應於取得籌設許可後,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頻率核配:一、籌設許可核准函影本。二、頻率指配申請表。
- 行政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9條 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電視事業者,籌設許可有效期間六年,全部設立時程不得逾九年,並得分期設立。電視事業未能於前項所定期間內完成者,應於期間屆滿前三個月起一個月內附具理由,向主管機關申請展期,並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展期。前項申…
- 行政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10條 取得電視事業籌設許可者,應依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電臺架設許可。於完成架設後,申請電臺執照。取得電臺執照者,得對電臺內外系統連線整合、音質、影像及製作、發射、傳輸、接收等系統運作情況作試播。必…
- 行政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11條 取得電視事業籌設許可,其屬不分期設立者,應於取得所有電臺執照後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電視執照。取得電視事業籌設許可,其屬分期設立者,應於取得第一期所有電臺執照後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電視執照。於其後各期設立完…
- 行政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13條 申請經營電視事業者,應按申請許可、審查、審驗、核發、換發、補發證照等作業,依廣播電視業者設置電臺規費收費標準及廣播電視事業業務規費收費標準向主管機關繳納許可費、審查費、審驗費及證照費。依本辦法規定取得電視執照者,依無線電…
- 行政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履行保證金繳交辦法 第4條 …繳交履行保證金者,其保證期限應自繳交履行保證金之日起,至籌設許可證有效期限之末日起算三個月止。申請人申請展延籌設許可證之有效期限時,應一併辦理前項履行保證期限之展延。
- 行政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履行保證金繳交辦法 第5條 …繳交之履行保證金,依下列規定分兩階段發還之:一、申請人於籌設許可證有效期間內,完成籌設地區行政總戶數百分之十五以上之系統服務範圍,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合格後,得申請發還履行保證金之百分之五十,或申請通知保證銀行解除相當於…
- 行政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履行保證金繳交辦法 第6條 …或系統經營者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籌設許可證者,不予退還履行保證金,或由中央主管機關通知保證銀行履行保證責任。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變更申請許可或報請備查辦法 第2條 …運計畫內容,除本法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另有規定者外,其變更應經許可項目如下:一、頭端地址及實收資本額。二、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一款、第六款、第十款及第十一款。但第十款及第十一款系統之光纖投落點新增及相關傳輸設備升級、汰換者…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變更申請許可或報請備查辦法 第3條 系統經營者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許可或報請備查時,應敘明理由,並檢送變更內容對照表與說明或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系統經營者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許可時,應填具之資料不全或記載內容不完備,中央主管機關應限期命其補正;屆期不補正或…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變更申請許可或報請備查辦法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系統經營者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許可,得召開公聽會或聽證,必要時得請專家、學者參與。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系統經營者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許可,應以不減損原計畫書所載所有責任為限,予以許可。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系統經營者申請營…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變更申請許可或報請備查辦法 第5條 系統經營者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許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一、申請擴增經營地區,未以數位化技術,向全部訂戶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二、有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三、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九項所定之辦法。四、…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2條 …。三、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以下簡稱系統經營者):指經依法許可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之事業。四、頻道供應事業:指以節目及廣告為內容,將之以一定頻道名稱授權系統經營者播送之供應事業。五、訂戶:指與系統經營者訂定契約,使用該…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4條 …利用其系統經營電信服務及其他加值服務。但依電信法規須經特許或許可始得經營者,應依規定取得特許或許可執照。系統經營者經營電信業務,應依電信法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5條 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取得經營許可執照,始得營業。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6條 …系統經營者擴增經營地區前,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營運計畫變更之許可。前二項經營地區,除有下列情形外,應以直轄市、縣(市)為最小經營區域:一、既有系統經營者續於原經營地區營業者。二、既有系統經營者間,或與其他系統經營者間合併…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1條 …電視服務者,應填具申請書連同營運計畫,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籌設許可。營運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經營地區。二、系統設置時程及預定開播時間。三、財務結構。四、組織架構。五、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六、傳播本國文化節目之實施方案。…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2條 …條第一項規定。七、申請人因違反本法規定經撤銷、廢止籌設或經營許可未逾二年。八、申請人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申請人為設立中公司,其發起人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對於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十五款之人之適格性,中央主管機關應…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發給籌設許可證前,得命申請人繳交履行保證金;申請人未依規定籌設或未於籌設許可證有效期間內完成籌設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不予退還履行保證金之一部或全部,並得廢止其籌設許可。系統經營者擴增經營地區,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者…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4條 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經許可籌設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籌設許可證。籌設許可證不得出租、出借、轉讓或設定擔保予他人。籌設人違反前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廢止其籌設許可並註銷其許可證,並不予退還其繳交之履行保證金一部或全部…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6條 籌設許可證之有效期間為三年,籌設人應於有效期間內完成籌設事項及取得經營許可執照;其無法於有效期間內完成籌設者,得於期間屆滿前三個月起一個月內附具理由,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期。展期不得逾二年,並以一次為限。前項籌設事項,包…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7條 籌設許可證所載內容變更時,籌設人應於變更後十五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籌設許可證遺失時,應於十五日內申請補發。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20條 籌設人或系統經營者應於籌設許可證有效期間內,至少完成申請經營地區行政總戶數百分之五十之系統服務範圍。系統設置之服務範圍達申請經營地區行政總戶數百分之十五以上者,籌設人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系統查驗。系統經查驗合格後,籌設人…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21條 系統經營者之經營許可執照有效期間為九年。前項經營許可執照所載內容變更時,應於變更後十五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遺失時,應於十五日內申請補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十八日修正條文施行之日仍為有效之營運…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23條 …業之公司投資其他系統經營者,亦同。系統經營者間合併後,其經營許可執照之有效期間以存續者之經營許可執照有效期間計算。但參與合併之系統經營者全部消滅,其新設公司經營許可執照之有效期間,以參與合併者之經營許可執照有效期間較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