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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 17 頁- 行政消防法 第21條 消防指揮人員,為搶救火災,得使用附近各種水源,並通知自來水事業機構,集中供水。
- 行政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9條 …,以採用地上雙口式為原則,消防栓規格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當地自來水事業應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負責保養及維護消防栓,並應配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實施測試,以保持堪用狀態。
- 行政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轄內無自來水供應或消防栓設置不足地區,應籌建或整修蓄水池及其他消防水源,並由當地消防機關列管檢查。
- 行政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直轄市、縣(市)轄內之電力、公用氣體燃料事業機構及自來水事業應指定專責單位,於接獲消防指揮人員依本法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規定所為之通知時,立即派員迅速集中供水或截斷電源及瓦斯。
- 行政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 第10條 連接熱水器及自來水管預留接頭之冷水管及熱水管,其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使用不銹鋼或具同等以上耐熱性及耐腐蝕性之材質。二、接頭確實連接,不得有洩漏情形。三、長度在一公尺以下,彎曲角度在九十度以下。四、冷水管裝設逆止閥。但…
- 行政菸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5條 …之水及清洗菸品設備與用具之用水,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非使用自來水者,應設置水處理設施。(二)使用地下水源者,其水源應與化糞池、廢棄物堆積場所等污染源至少保持十五公尺以上之距離,以防污染。(三)蓄水池(塔、槽)應以無毒、…
- 行政土地稅法 第11條 本法所稱空地,指已完成道路、排水及電力設施,於有自來水地區並已完成自來水系統,而仍未依法建築使用;或雖建築使用,而其建築改良物價值不及所占基地申報地價百分之十,且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定應予增建、改建或重建之私有及公有…
- 行政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指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四項設施尚未建設完竣而言。前項道路以計畫道路能通行貨車為準;自來水及電力以可自計畫道路接通輸送者為準;排水系統以能排水為準。公共設施完竣之…
- 行政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7條 …。七、糧食管理機關倉庫用地。八、鐵路、公路、航空站、飛機場、自來水廠及垃圾、水肥、污水處理廠(池、場)等直接用地及其員工宿舍用地。但不包括其附屬營業單位獨立使用之土地在內。九、引水、蓄水、洩水等水利設施及各項建造物用地。…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3條 …、交通建設及共同管道。二、環境污染防治設施。三、污水下水道、自來水及水利設施。四、衛生福利及醫療設施。五、社會及勞工福利設施。六、文教及影視音設施。七、觀光遊憩設施。八、電業、綠能設施及公用氣體燃料設施。九、運動設施。十…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自來水設施,指自來水法所稱之自來水設備。
- 行政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第26條 …憑證如下:(一)電費為電力公司之統一發票或收據。(二)水費為自來水事業之統一發票或收據。(三)瓦斯費為公司行號之統一發票或收據。
- 行政酒製造業良好衛生標準 第7條 …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止金屬或其他外來雜物混入酒品中。(六)非使用自來水者,應指定專人於每日產製酒品前作淨水或消毒效果之測定,並作成紀錄,以備查考。(七)酒類中添加物之使用,應符合酒類衛生標準之規定。秤量與投料應建立重複檢核制…
- 行政菸製造業良好衛生標準 第5條 …之水及清洗菸品設備與用具之用水,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非使用自來水者,應設置水處理設施。(二)使用地下水源者,其水源應與化糞池、廢棄物堆積場所等污染源至少保持十五公尺以上之距離,以防污染。(三)蓄水池(塔、槽)應以無毒、…
- 行政房屋稅條例 第14條 …屋。六、糧政機關之糧倉、鹽務機關之鹽倉、公賣事業及政府經營之自來水廠(場)所使用之廠房及辦公房屋。七、郵政、電信、鐵路、公路、航空、氣象、港務事業,供本身業務所使用之房屋及其員工宿舍。八、名勝古蹟及紀念先賢先烈之祠廟。九…
-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成品出售所得。四、污水下水道:用戶使用下水道使用費所得。五、自來水設施:用戶使用自來水水費所得、用戶接用自來水外線工程費所得及民間機構售水給自來水事業所得。六、水利設施:海水淡化處理及工業區污水廠放流水回收後之出售所得。…
-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82條 …之原始憑證如下:(一)電費為電力公司之統一發票或收據。(二)自來水費為自來水事業之統一發票或收據。(三)瓦斯費為公司行號之統一發票或收據。
- 行政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包括發電、輸電及配電工程。七、海岸、河川整治及水利工程。八、自來水工程。九、共同管道工程。十、下水道工程:包括雨水下水道及污水下水道。十一、焚化廠工程。十二、垃圾掩埋場工程。十三、新市鎮開發工程。十四、工業區開發工程。十…
- 行政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 第9條 …作物、高壓線或橫越桿線等)及地下物(如電力、電信設施、油管、自來水管、地下管道或地下運輸系統等管線等)之種類,對土地之使用有無影響。(六)應徵土地內應查明有無未登記土地、畸零地、水利地、排水溝或既成道路等,及其嗣後變更處…
- 行政高爾夫球場管理規則 第5條 …水土保持、河川管理或水利設施功能者。四、位於重要水庫集水區或自來水水源之水質、水量保護區域者。五、申請位置座落於野生動植物重要棲息環境、國有林自然保護區;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森林區、各種使用區之國有林事業區林地、保安林…
-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181條 決潰隄防、破壞水閘或損壞自來水池,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190條 投放毒物或混入妨害衛生物品於供公眾所飲之水源、水道或自來水池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
-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組織條例 第2條 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掌理下列事項:一、水利與自來水政策、法規之擬訂及執行事項。二、水利與自來水事業之調查、規劃及興辦之審議、協調與督導事項。三、河川流域保育經理之整體調查規劃、治理計畫之擬訂及水土資源經理分工協調…
- 行政經濟部自來水水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條 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審議自來水水價有關事項,特依自來水法第六十條規定,設置自來水水價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 行政經濟部自來水水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4條 …,除召集人及副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外,由本部部長就有關機關代表、自來水事業代表、消費者保護團體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聘兼之;其中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一;具有會計師資格之委員不得少於二人。
- 行政經濟部自來水水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得予續聘;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出缺時,應予補聘;有關機關、自來水事業或消費者保護團體之代表有異動時,應由各該機關或團體改派代表,其任期均至原任委員任期屆滿之日止。
- 行政經濟部自來水水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見同數時由主席裁決之。開會時,委員應親自出席。但由有關機關、自來水事業或消費者保護團體代表兼任之委員未能親自出席時,得由各該機關或團體另行指派代表代理出席,並列入出席人數,參與會議發言及表決。
- 行政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新900314訂定) 第1條 本規程依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第九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新900314訂定) 第2條 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工程處(以下簡稱各區工程處)掌理下列事項:一、水源開發及區域性自來水系統,水庫下游自來水工程及供水需全盤性考慮之新市鎮、工業區供水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二、自來水系統重大新擴建工程之設計、施…
- 行政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新900314訂定) 第8條 各區工程處分層負責明細表,由各工程處擬訂,報請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