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188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6 / 7 頁
  1.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22條 灌溉管理組織管理師、工程師、專員,應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進用之:一、曾任農田水利會副管理師、副工程師或副專員以上相關職務一年以上成績優良且符合管理師、工程師、專員最低起支薪級。二、曾任或現任灌溉管理組織副管理師、副工程師…
  2.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23條 灌溉管理組織三等助理工程師、三等助理管理師、三等組員,應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進用之:一、曾任農田水利會管理員、工程員、辦事員相關職務一年以上成績優良且符合三等助理管理師、三等助理工程師、三等組員最低起支薪級。二、曾任或現…
  3.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24條 …第十九條至前條所定各職務進用資格,農田水利事業人員曾任或現任灌溉管理組織相關職務之服務年資,得以曾任農田水利會相關職務服務年資,合併計算。
  4.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7條 灌溉管理組織現職人員之調派,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經進用及調派人員,除自願者外,不得調派低一職等之職務;在同職等內調派低職級職務者,仍支原薪(含本薪、年功薪及專業加給);其調派高職級職務而未具進用資格者,在同職等高二序列職…
  5.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28條 灌溉管理組織因業務需要,需商調其他灌溉管理組織人員時,應公開甄選擬調人員,並以調用同一序列或較低職級職務為限。但調升主任工程師、組室主管者,不在此限。
  6.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29條 灌溉管理組織再任人員所具進用資格高於所擬任職務最低職級時,依該職務所列範圍內原職級進用;並以所列最高職級為限。
  7.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30條 灌溉管理組織職務出缺,尚未派員或分發人員時,應由具有該職務進用資格人員代理或兼任其職務;如灌溉管理組織內確無具有該職務進用資格人員可資代理時,得由次一職級職務人員代理或兼任。前項出缺職務之代理期間,最長以一年為限。
  8.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31條 …未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農田水利事業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或經灌溉管理組織核准帶職帶薪全時訓練或進修六個月以上,於訓練或進修期間者,不得辦理升遷。但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得於升任之日實際任職者,不在此限。
  9.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32條 灌溉管理組織主任工程師、專門委員及組室主管之任免、遷調得不經人評會評議,由處長提出升遷人選,報請管理機關辦理。前項以外之農田水利事業人員,其任免遷調由處長核准調派之。但本辦法另有規定依其規定辦理,或分處主任之兼任,由處長…
  10.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33條 …日。試用人員於試用期滿時,由主管人員考核,送由處長核定後,由灌溉管理組織以管理機關名義通知試用人員;其考核不及格者,於處長核定前,應先送人評會審查。人評會辦理前項審查時,應調閱有關平時試用紀錄、案卷及查詢有關人員,並應通…
  11.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37條 …等最低職級敘薪。二、專門委員以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曾任或現任灌溉管理組織處長之資格進用者,其薪級核敘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均自專門委員最低薪級敘薪。但曾任農田水利會組室主管、專門委員、主任工程師、總幹事或灌溉管理組織組室…
  12.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40條 灌溉管理組織新進或調派人員應於接到派令後三十日內就職,除有正當理由並經處長核准者,得延長十日外,未於限期內就職者,屬新進人員即予註銷進用,屬調派人員依規定議處。
  13.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47條 …年終滿一年者,予以年終考績,不滿一年者,得以前任農田水利會或灌溉管理組織有案之同職等或高職等職務,合併計算。但以調派並繼續任職者為限。
  14.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61-1條 …七、其他工作表現優良且績效卓著。前項工作績優人員名額計算,各灌溉管理組織編制員額數四十人以下者,得遴選一人,編制員額數逾四十人者,每滿四十人,得增加遴選一人;畸零數在二十人以上未滿四十人者,以四十人計。工作績優人員之遴選…
  15.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61-2條 …年,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頒給服務獎:一、最近五年均在同一灌溉管理組織服務。二、最近十年考績,三年以上列甲等,其餘列乙等。三、最近十年內未受記大過,或平時考核獎懲相互抵銷後累積未達記過以上處分。四、最近五年內未觸犯刑事…
  16.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65條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任職滿五年且身心障礙不堪任職者,由其灌溉管理組織主動申辦命令退休。前項身心障礙,係因公傷病所致者,其命令退休不受任職年資滿五年之限制。
  17.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65-2條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在農田水利會或灌溉管理組織任職期間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瀆職罪章之罪或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犯其他罪,先行退休、資遣或離職後,自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施行之日起始判刑確定者,應依下列規…
  18.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65-3條 …,應於原因消滅後六個月內,以書面檢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原服務之灌溉管理組織申請屆齡退休。前項人員均以其屆退日為退休生效日。第一項人員於所定六個月應辦理期限內死亡者,其第七十四條所定遺族得申請依一次退休金之標準核發給與。但遺…
  19.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67條 …任職而辦理退休者,其加發之退休金,由本作業基金編列預算支給。灌溉管理組織現職人員,其曾服義務役軍職、替代役人員年資,未併計核給退除給與者,得檢具國防部出具之退伍令,或其他退伍證明文件,予以合併計算退休年資;其應繳付專戶之…
  20.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71條 …利事業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資遣之,並發給資遣費:一、因灌溉管理組織裁併、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不符退休規定而須減少人員。二、現職工作不適任,經調整其他相當工作後,仍未能達到要求基準,或灌溉管理組織已無其他工作可以調派…
  21. 行政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14條 …地之基層農會申請以第三類被保險人身分加保。二、經管理處確認無灌溉或農田排水利益事實者,管理處應通知被保險人及投保單位,其喪失第三類被保險人資格。三、改以第一項以外之資格加保者,不得再依第一項規定以第三類被保險人身分加保。…
  22. 行政非農田排水之灌溉水質基準值檢測方式及品質管制作業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EAW104)與事業放流水採樣方法(NIEAW109)。二、灌溉水質基準值管制項目與品質項目之檢測方式如附表一及附表二。
  23. 行政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 第6條 …一條之二至第二十一條之六規定,於出租土地新建建物。本署設置之灌溉管理組織(以下簡稱管理處),依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辦理前,應提出規劃書報本署核定。第一項土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分割供他人合併使用。
  24. 行政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農田水利會職員之考試,其類科包括三等十級灌溉工程人員、灌溉管理人員及一般行政人員考試。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附表一所列相當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類科畢業,且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農田水利會三等…
  25. 行政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5條 …員分為下列五類:一、輔佐人員:總幹事、主任工程師、秘書。二、灌溉管理人員:管理組長、管理師、副管理師、助理管理師、管理員。三、工程人員:工務組長、工程師、副工程師、助理工程師、工程員。四、一般行政人員:財務組長、總務組長…
  26. 行政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第26條 …以敘至該職務所列最高職級為限。一般行政人員不得調任工程人員及灌溉管理人員;灌溉管理人員不得調任工程人員。但調任人員具有下列各款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經農田水利會考試及格,其考試類科與調任職務性質相近。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
  27. 行政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第35條 …失。五、損害田地、房舍、道路、橋樑安全。六、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七、違反特定水土保持區管制事項,有直接影響水土保持功能或目的之虞。八、其他有妨礙公共安全事項。主管機關執行前項之緊急處理時,準用…
  28.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41條 …管制區水體所含之銅、鋅、鎳、總鉻、六價鉻、鎘重金屬,仍未符合灌溉用水水質標準,對於製程及廢(污)水處理程序使用或產生,或原廢水、放流水水質檢測報告結果含銅、鋅、鎳、總鉻、六價鉻、鎘且該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於水措計畫及許可…
  29.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2條 …地下水。二、地面水體:指存在於河川、海洋、湖潭、水庫、池塘、灌溉渠道、各級排水路或其他體系內全部或部分之水。三、地下水體:指存在於地下水層之水。四、污染物:指任何能導致水污染之物質、生物或能量。五、水污染:指水因物質、生…
  30.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54條 …境外至海放管線間適當位置,設置放流口。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沿灌溉渠道或各級排水路以掛管方式排放廢(污)水,其放流口應設置於廢(污)水進入承受水體前之注入點;以共同排放管線排放廢(污)水者,應分別於各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