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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9 / 59 頁- 行政郵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3條 郵政業進行個人資料國際傳輸前,應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檢視是否為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並應遵循之。
- 行政郵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4條 …方式提供資料當事人行使本法第三條所規定之權利:一、確認是否為個人資料之本人,或經其委託授權。二、提供當事人行使權利之方式,並遵守本法第十三條有關處理期限之規定。三、告知是否酌收必要成本費用。四、如認有本法第十條及第十一條…
- 行政郵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5條 郵政業為維護其所保有個人資料之正確性,應採取下列方式為之:一、檢視個人資料於蒐集、處理或利用過程,是否正確。二、當發現個人資料不正確時,適時更正或補充,並通知曾提供利用之對象。三、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應依本法第十一條…
- 行政郵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6條 …或轉作他用時,應採取防範資料洩漏之適當措施。二、針對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內容,如有加密之需要,於蒐集、處理或利用時,宜採取適當之加密機制。三、作業過程有備份個人資料之需要時,應比照原件,依本法規定予以保護之。四、個人資料存在…
- 行政郵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7條 郵政業就前條第四款之個人資料媒介物,應採取下列環境管理措施:一、依據作業內容之不同,實施適宜之進出管制方式。二、所屬人員妥善保管個人資料之儲存媒介物。三、針對不同媒介物存在之環境,審酌建置適度之保護設備或技術。
- 行政郵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8條 …、依據執行業務之必要,適度設定所屬人員不同之權限並控管其接觸個人資料之情形。二、檢視各相關業務流程涉及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負責人員。三、與所屬人員約定保密義務。
- 行政郵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9條 郵政業使用資通系統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為維護所保有個人資料之安全,應採取下列資料安全管理措施:一、使用者身分確認及保護機制。二、個人資料顯示之隱碼機制。三、網際網路傳輸之安全加密機制。四、個人資料檔案及資料庫之存…
- 行政郵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0條 郵政業業務終止後,應依下列方法處理個人資料,並留存相關紀錄:一、銷毀:銷毀之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銷毀之方式。二、移轉:移轉之原因、對象、方法、時間、地點及受移轉對象得保有該項個人資料之合法依據。三、其他刪除、停止處理或…
- 行政郵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1條 郵政業應訂定個人資料安全稽核機制,定期及不定期查察是否落實執行本計畫。郵政業針對前項稽核結果之不符法令之虞者,應即規劃、執行改善及預防措施。
- 行政郵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2條 郵政業應採行適當措施,留存個人資料使用紀錄、自動化機器設備之軌跡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據資料,以供必要時說明本計畫之執行情況。
- 行政郵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3條 郵政業為持續改善個人資料安全維護,應依業務執行現況、社會輿情、技術發展、法令變化等因素,檢視本計畫,必要時允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