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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 / 200 頁- 司法外國法院委託事件協助法 第5條 …事或刑事訴訟上之文件,依民事或刑事訴訟法關於送達之規定辦理。委託送達,應於委託書內詳載應受送達人之姓名,國籍及其住所居所或事務所、營業所。
- 司法外國法院委託事件協助法 第6條 法院受託調查民事或刑事訴訟上之證據,依委託本旨,按照民事或刑事訴訟法關於調查證據之規定辦理之。委託調查證據,應於委託書內詳載訴訟當事人之姓名,證據方法之種類,應受調查人之姓名、國籍、住所、居所或事務所、營業所及應加調查之…
- 司法外國法院委託事件協助法 第7條 委託事件之委託書,及其他有關文件,如係外國文時,應附中文譯本,並註明譯本與原本符合無訛。
- 司法外國法院委託事件協助法 第8條 …或調查之費用,民事依中華民國有關徵收費用之法令辦理,刑事按受委託法院實際支出之費用計算,由委託法院所屬國償還。
- 司法司法院辦理補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辦法 第2條 …關協助,供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下簡稱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民間團體設置之資源整合連結服務處所(以下簡稱家事服務中心)。二、民間團體:指受主管機關(含其所屬單位)委託,於家事服務中心提供服務之下列單位:(一)財團法人…
- 司法司法院辦理補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辦法 第4條 …請補助之第一項各款合計總金額,最高不得逾主管機關與該團體所定委託契約之總金額。但離島或經本院審酌主管機關財力分級及當地社會資源連結不易認有必要之地區,不在此限。
- 司法司法院辦理補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辦法 第5條 …院僅補助一民間團體。但主管機關因社會福利資源不足等特殊狀況,委託不同民間團體於同一法院之家事服務中心提供服務,經本院核可者,各民間團體得按主管機關委託契約申請補助不足之費用;各團體得申請補助之合計金額,不得逾各該委託契約…
- 司法司法院辦理補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辦法 第6條 …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費用,民間團體得於每年度三月底前或受主管機關委託後一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家事服務中心所在地之法院提出申請;如係提出影本,應與正本相符:一、經主管機關核章之申請書。二、主管機關(含其所屬單位)之委託契約…
- 司法司法院辦理補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辦法 第12條 …法院據以填報E化報表陳報本院審核。本院對於核定之補助案件,得委託會計師針對年度接受補助之申請單位進行補助經費之帳目稽查工作;並得組成督導考核小組或隨時派員抽查考核,以了解辦理情形,申請單位應予配合。對補助款之運用考核,如…
- 司法法官會議實施辦法 第17條 法官因故不能出席法官會議者,得出具委託書委託其他法官代理出席;每一法官受託代理以一人為限。委託代理出席人數不得逾出席人數三分之一;逾出席人數三分之一者,由主席依受託法官簽到先後或以抽籤定之。
- 司法法律扶助法 第10條 …、推廣法律扶助、弱勢人權議題之教育。五、受理機關(構)、團體委託執行法律扶助事務。六、推動與法律扶助、弱勢人權議題相關之法令建置。七、不服分會審查委員會決定之覆議案件。八、扶助律師之評鑑。九、其他法律扶助事宜。基金會辦理…
- 司法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101.07.16訂定) 第4條 …議案時得不召開,必要時得加開臨時會。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 司法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員額管理辦法 第17條 依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進用之駐衛警察,應檢討委託民間保全業務辦理或改採其他替代措施,現有駐衛警察預算員額應列管為出缺不補。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6條 …派員輪流值日。每日下班後,應派員值夜。但為應業務需要,本院得委託合署辦公之機關為之。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委員均不能出席時,由委員公推一人為主席。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代理。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2條 考試方式性質特殊者,經考選部報請考試院核定後,得委託機關、學校、團體辦理。前項所稱機關指請辦考試之中央機關、地方機關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中央職業主管機關。所稱學校指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所稱團體指各專門職業…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4條 受委託辦理考試事務之機關、學校,報請考試院核定後,由考選部函請委託。受委託辦理考試事務之團體,由考選部評估並報請考試院核定後,與之訂立書面契約。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7條 受委託辦理考試之機關、學校、團體,應依照有關法規及典試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下列考試事項:一、考試日程之排定。二、試卷之印製、彌封、收發及保管。三、彌封姓名冊之保管。四、試題之收取及保管。五、試題之繕印及分發。六、試場之洽…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8條 受委託辦理考試事務之機關、學校、團體,應依試務處組織規程之規定設試務處辦理考試。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9條 受委託辦理考試之機關、學校、團體,於考試報名前,應將下列表件函送考選部核備:一、工作預定進度表。二、試務處組長以上人員名冊。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10條 委託辦理考試時,考選部應指派人員指導受委託之機關、學校、團體,辦理考試事務。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11條 考試辦理竣事,受委託辦理考試事務之機關、學校、團體,應將考試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函送考選部轉報考試院核備。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12條 委託機關、學校、團體辦理之考試,考試報名費收入由考選部解繳考選業務基金專戶,考試經費由考選部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交由受委託辦理考試之機關、學校、團體支用。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13條 受委託辦理考試之機關、學校、團體,其辦理考試人員應嚴守秘密。如有洩漏,依典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處理。
- 考試監試法 第1條 …委員會辦理之考試,應咨請監察院派監察委員監試。凡考試院派員或委託有關機關辦理之考試,得由監察機關就地派員監試。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補繳費用辦法(107.06.29訂定) 第6條 …限內,依規定全額或撥繳比例共同負擔,一次繳入退撫基金管理機關委託代收之金融機構退撫基金帳戶;未於退撫基金管理機關通知之繳費截止期限內一次繳入退撫基金帳戶者,該通知作廢。但仍得依第三條所定期限內重新申請。申請人申請補繳退撫…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4條 …議審查後,送主管機關核定並轉陳考試院備查。本準備金收支運用及委託經營情形,應由承保機關按月報公保監理會簽陳主任委員核閱,並按季提公保監理會委員會議報告。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9條 本準備金委託經營之範圍,限於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十一款所定項目。前項委託經營併同承保機關運用部分之比率上限,應符合第六條至第八條規定。第一項所定委託經營,包括經營、保管及移轉管理。承保機關應在本準備金年度運用計畫所定委…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本準備金委託經營之受託機構,以合於經營資產管理業務相關規定之國內外資產管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為對象。受託經營國內投資運用項目者,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一、成立三年以上。二、依中華民國法令在中華民國設立或經認許並營業者,且最近…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11條 本準備金委託經營之受託保管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一、受託保管國內委託經營業務資產者:(一)須經主管機關核准取得辦理保管業務之資格,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