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9條 法規: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類別: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第9條 受委託辦理考試之機關、學校、團體,於考試報名前,應將下列表件函送考選部核備:一、工作預定進度表。二、試務處組長以上人員名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