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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10條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將支付款項交付信託,應以管理銀行為受託銀行,以專用存款帳戶為信託專戶,並由管理銀行依信託契約約定以受託銀行名義辦理合作帳戶及清算帳戶之開立。依前項規定由管理銀行以受託銀行名義至各合作銀行及…
  2.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11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選擇管理銀行,應符合下列條件:一、最近一季向主管機關申報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應符合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二、最近三個月平均逾放比率低於百分之二。三、最近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無…
  3.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12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或受託銀行向管理銀行申請開立管理帳戶,應檢具下列書件:一、主管機關核發予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之營業執照。二、其他依管理銀行規定開戶所需之必要文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或受託銀行向合作銀行申請開立合作帳戶,應檢具下…
  4.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13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或受託銀行應與專用存款帳戶銀行簽訂契約,約定雙方之權利、義務及責任。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與管理銀行所簽訂契約,應至少包括下列事項:一、雙方之權利義務,並不得有與保障使用者權益相牴觸之事項。二、雙方發生爭議之處…
  5.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15條 …管理帳戶、收益計提金帳戶及清算帳戶之日起五個營業日內,將管理銀行、清算銀行、帳戶類別、戶名及帳號等資料以網際網路申報系統向主管機關申報;帳戶新增、銷戶或異動時,亦同。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於開立合作帳戶之日起五個營業日內,將…
  6.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16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或受託銀行於下列情事之一時,應辦理專用存款帳戶之銷戶:一、依本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經主管機關命令、核准或指定將其業務移轉或由其他電子支付機構承受者。二、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更換專用存款帳戶銀行或與專用存款帳戶銀…
  7.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17條 …電子支付帳戶或儲值卡內記錄支付款項金額,存入其於專用存款帳戶銀行開立之相同幣別專用存款帳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對於支付款項,應與其收益計提金分別儲存及管理。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儲存於跨行業務基金專戶之款項餘額,視為存入清算帳戶…
  8.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18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對於使用者以存款轉帳、匯款及銀行臨櫃存入現金方式收受之支付款項,應直接存入專用存款帳戶。
  9.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19條 …對於每日記錄於使用者電子支付帳戶之代理收付款項,最遲應於次一銀行營業日內存入專用存款帳戶。但利用信用卡透過電子支付帳戶或儲值卡進行支付之代理收付款項,不在此限。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儲存於管理銀行之代理收付款項每日餘額,不得低…
  10.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20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依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與管理銀行約定一定比例之金額,自管理帳戶或合作帳戶撥入清算帳戶;如有不足者,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於當日指示管理銀行補足,並適時評估前項約定比例之適當性,必要時應予調整。專營電子支付機…
  11.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21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將每日記錄之使用者儲值款項,於次一銀行營業日內全額存入管理帳戶、清算帳戶或跨行業務基金專戶。但利用信用卡透過電子支付帳戶或儲值卡進行支付之儲值款項,不在此限。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12.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22條 …對於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各款規定支付款項之運用,應指示管理銀行辦理。
  13.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24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或受託銀行對於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及第三項運用支付款項所生孳息或其他收益,應於取得收益後五個營業日內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將應計提金額存入收益計提金帳戶。
  14.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25條 …手續費、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收入,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指示管理銀行透過管理帳戶存入自有資金帳戶。
  15.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26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得指示管理銀行以管理帳戶辦理支付款項之自行或跨行轉帳支付作業,或將管理帳戶之支付款項調撥轉入合作帳戶或清算帳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得指示合作銀行以合作帳戶辦理支付款項之自行轉帳支付作業,或將合作帳戶之支付款…
  16.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27條 …各合作帳戶或清算帳戶,不得調撥至合作帳戶及清算帳戶以外之其他銀行帳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依前項辦理資金調撥所產生之費用,不得由使用者負擔。
  17.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29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以網路查詢或系統介接方式,與管理銀行建立支付款項帳務核對機制,區分代理收付款項及儲值款項,於每一銀行營業日與管理銀行核對支付款項餘額、各合作帳戶餘額、清算帳戶餘額及在途款項餘額,並留存核對紀錄至少五年。…
  18.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30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或受託銀行辦理管理帳戶之銷戶,原管理帳戶支付款項應全額存入新開立之管理帳戶或受讓、承受其業務之其他電子支付機構之帳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或受託銀行辦理合作帳戶之銷戶,原合作帳戶支付款項應全額存入管理帳戶。專…
  19.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31條 管理銀行對支付款項之存管、移轉、動用、運用,應依下列規定管理:一、每一銀行營業日核對全部專用存款帳戶餘額與支付款項總餘額之一致性與合理性,並留存核對紀錄;如有異常情事,進行必要之查明及處理。二、每一銀行營業日核對代理收付…
  20.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32條 合作銀行對支付款項之存管、移轉、動用及運用,應依下列規定管理:一、每一銀行營業日提供合作帳戶餘額資料予管理銀行,該項餘額之時間以每日二十三時五十九分五十九秒為基準。二、配合管理銀行需要提供合作帳戶存款明細資料予管理銀行。…
  21.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33條 清算銀行對支付款項之存管、移轉、動用及運用,應依下列規定管理:一、每一銀行營業日提供清算帳戶餘額資料予管理銀行,該項餘額之時間以每日二十三時五十九分五十九秒為基準。二、配合管理銀行需要提供清算帳戶存款明細資料予管理銀行。…
  22.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34條 專用存款帳戶銀行依前三條規定辦理之資料應保存至少五年。
  23.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35條 專用存款帳戶銀行如發現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有違反本辦法規定情事時,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專用存款帳戶銀行受理警示帳戶通報時,應盡注意及查證之義務,如查證後發現該被通報帳戶屬於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之專用存款帳戶,應立即通知該專營電子…
  24.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清償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3條 …一、電子支付機構:指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兼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之銀行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電子支付機構業務:指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業務。三、營業收入:指經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之手續費收入及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運用支…
  25.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清償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所載者為準。兼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之銀行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就前一年度所保管使用者支付款項每日餘額之和除以實際天數,按其前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活期存款牌告利率計算金額,準用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26.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清償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7條 本基金應於主管機關核定之銀行,以電子支付機構清償基金專戶方式儲存,其孳息併入本基金。本基金之總額暫定為新臺幣五億元。
  27.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清償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定同業公會之理事長擔任;於主管機關指定同業公會前,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電子支付業務委員會之主任委員擔任。基金會設執行秘書一人,必要時得另增聘會計或稽核一至二人,辦理有關事務。前項人員得由基金會聘請適當人員…
  28.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3條 …幣、外匯、公債等政策考量,得經主管機關於主管事項範圍內或中央銀行於掌理事項範圍內公告,不適用本法之規定。但符合主管機關規定應集中結算之期貨交易範圍者,應於其指定之期貨結算機構依本法規定進行集中結算。前項集中結算之期貨交易…
  29.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0條 …外幣間兌換之貨幣期貨交易契約,主管機關於核准時,應先會商中央銀行同意。前項主管機關准駁之期間,除有特殊情形外,不得超過六個月。
  30.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28條 …未滿五年。五、違反本法、國外期貨交易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銀行法、管理外匯條例、保險法或信用合作社法規定,經受罰金以上刑之宣告及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滿五年。六、受第一百條第二款撤換職務處分,未滿五年。七、經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