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34條 法規: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四章 專用存款帳戶銀行應遵循事項 第34條 專用存款帳戶銀行依前三條規定辦理之資料應保存至少五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