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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銀行法 第74條 …修正施行前,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之投資金額超過第三項第三款所定比率者,在符合所定比率之金額前,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維持原投資金額。二家或二家以上銀行合併前,個別銀行已投資同一事業部分,於銀行申請合併時,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亦…
  2. 行政銀行法 第103條 …存中央銀行,作為信託資金準備。其準備與各種信託資金契約總值之比率,由中央銀行在百分之十五至二十之範圍內定之。但其繳存總額最低不得少於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二十。前項信託資金準備,在公司開業時期,暫以該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二…
  3. 行政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第2條 …值百分之五。三、銀行對同一公營事業之授信總餘額,不受前項規定比率之限制,但不得超過該銀行之淨值。四、銀行對同一關係人之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該銀行淨值百分之四十,其中對自然人之授信,不得超過該銀行淨值百分之六;對同一關係人…
  4. 行政集合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流動性資產範圍及比率準則 第3條 …持有之流動性資產占所設置個別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淨資產價值之最低比率為百分之五。信託業未達前項所定比率者,應即調整之。
  5. 行政集合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流動性資產範圍及比率準則 第4條 前條第一項所定之比率,財政部於必要時得洽商中央銀行後調整之。
  6. 行政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7條 …會申請辦理本業務:一、財務健全性:(一)最近半年度普通股權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資本適足率應分別達百分之九點五、百分之十一及百分之十三以上。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應以其總行比率符合之,且其在我國所有分行之淨值併計其國際金融業…
  7.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12條 …下列條件:(一)最近一季向主管機關申報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應符合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二)最近三個月平均逾放比率低於百分之二。(三)最近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無連續累積虧損。
  8.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14條 …投資於其他企業,但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於與其業務密切關聯且持股比率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子公司,不在此限。發行機構轉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其投資時實收資本額扣除本條例規定之最低實收資本額及累積虧損後之百分之十。發行機構就自有資金之運用…
  9.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19條 …保險,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一、最近一年之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符合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第一項之適足比率。二、最近一年內未有遭主管機關重大裁罰及處分者,或受處分情事已獲具體改善經主管機關認可者。三、國外投資部分已採用計…
  10. 行政保險法 第139-1條 …自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報。於申報後第一次擬增減持股比率而增減後持股比率超過百分之十者,應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第二次以後之增減持股比率,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依第二項或前項規定申請核准應…
  11. 行政保險法 第143-1條 …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安定基金由各保險業者提撥;其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審酌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及保險業承擔能力定之,並不得低於各保險業者總保險費收入之千分之一。安定基金累積之金額不足保障被保險人權益,且有嚴重危及金融…
  12. 行政保險法 第143-3條 …電子資料檔案。安定基金得對保險業辦理下列事項之查核:一、提撥比率正確性及前項所定電子資料檔案建置內容。二、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未符合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規定保險業之資產、負債及營業相關事項。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及清算人…
  13. 行政保險法 第143-4條 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及淨值比率,不得低於一定比率。保險業依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及淨值比率,劃分為下列資本等級:一、資本適足。二、資本不足。三、資本顯著不足。四、資本嚴重不足。前項第四款所稱資本嚴重不足,指自…
  14. 行政保險法 第145條 …提存之各種準備金,記載於特設之帳簿。前項所稱各種準備金之提存比率、計算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15. 行政保險法 第146-5條 …管機關定之。前項資金運用方式為投資公司股票時,其投資之條件及比率,不受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限制。保險業資金依第一項規定辦理專案運用投資,準用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保險業資金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16.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20條 …,適當評估客戶額度及控管墊付風險且對同一客戶之最高墊付限額及比率,經核准機構應予控管,但於境外機構提存保證金之額度內辦理墊付作業,同一客戶得不受最高墊付限額及比率之限制。五、經核准機構應與客戶簽訂契約,就辦理墊付相關事項…
  17.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16條 …故特別準備金:一、各險別應依主管機關所定之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比率提存。二、發生重大事故之實際自留賠款金額超過新臺幣三千萬元之部分,得就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沖減之;其沖減金額並應報主管機關備查。三、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提存超過…
  18.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18條 核能保險及其他性質特殊保險等之各種準備金比率、計算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19.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35條 …故特別準備金:一、各險別應依主管機關所定之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比率提存。二、發生重大事故之實際自留賠款金額超過新臺幣三千萬元之部分,得就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沖減之;其沖減金額並應報主管機關備查。三、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提存超過…
  20.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38條 其他性質特殊保險之各種準備金比率、計算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21. 行政保險業投資保險相關事業管理辦法 第3條 …事業時,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一、最近三年度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之平均值須達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第二項第一款所定資本適足之法定標準(以下簡稱法定標準)以上,且納入本次投資金額後之最近一期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須達法定標…
  22. 行政保險業投資保險相關事業管理辦法 第7條 …資事業之資本額或出資額變動致保險業或該保險業子公司原持有股份比率變動,影響保險業對被投資事業或該保險業子公司對被投資事業間之控制與從屬關係者。(三)須經被投資事業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或股東…
  23. 行政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 第4條 …備抵呆帳提列不足尚未改善者。二、申請發行時最近三個月平均逾放比率達百分之五以上尚未改善者。三、申請發行前一年內,因違反法令,經主管機關核處罰鍰次數達三次以上或累計罰鍰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尚未改善者。四、申請發行時自有…
  24. 行政專業再保險業財務業務管理辦法 第5條 …金:一、各險應按自留再保費提存異常業務損失特別準備金,其提存比率為百分之一。但涉及地震、戰爭或恐怖主義攻擊之異常業務,得提高至百分之三。二、發生異常業務損失之實際自留再保賠款金額超過新臺幣一億元之部分,得就異常業務損失特…
  25. 行政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五倍」、「法定標準零點七五倍以上,未達法定標準或最近二期淨值比率均未達百分之三且其中至少一期在百分之二以上」、「未達法定標準零點七五倍或最近二期淨值比率均未達百分之二」等五級。二、「經營管理績效指標評等」分為第一級至第五…
  26. 行政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準以上,未達法定標準一點五倍」、「未達法定標準或最近二期淨值比率均未達百分之三」等五級。二、「經營管理績效指標評等」分為第一級至第五級等五級,其評等係根據「風險管理」、「財務結構」、「指標業務」、「法令遵循」及「資訊安全…
  27. 行政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第4條 …安定基金風險指標之核算及查核方式:一、「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比率」之資料認定時點部分,以保險業者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申報前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料為基準。但保險業遇國內外重大事件顯著影響金融市場之因素,…
  28. 行政外國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1條 外國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應依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規定辦理。外國保險業其本公司如有不符其本國清償能力標準時,負責人應即向主管機關提出書面報告。如有前項情形,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依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處理。
  29.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9條 …財產保險業分入之純保險費收入總額,其分配於共保組織之純保險費比率,由地震保險基金依據風險評估結果訂定之。地震保險基金分入之滿期純保險費收入總額,於扣除共保組織及國內、外再保險市場或資本市場危險分散成本、自留保險賠款及損失…
  30. 行政金融保險業募集設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形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股權結構:統計各類發起人所認股權之組合比率。(附表四)二、股數分散情形:就發起人所認股數之多寡分級統計人數及比率。(附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