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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1 / 200 頁- 行政資通安全管理法 第19條 …辦理涉及國家機密、軍事機密及國防秘密之資通安全業務。前項人員職務得由用人機關基於內部管理及業務運作需要,依法進行調整。第一項及第二項查核紀錄,由用人機關依相關規定保密處理,並妥為保管,不得移作他用;違反者,視情節予以議處…
- 行政資通安全管理法 第25條 …為之調查,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執行調查之人員應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其未出示者,受調查者得拒絕之。第一項第三款受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構)對於辦理受任或受託事務所獲悉特定非公務機關之秘密,不得洩漏。
- 行政機關保防工作人員考核獎懲辦法 第12條 …之懲處,分左列三種:一、申誡。二、記過。三、記大過或撤除保防職務。
- 行政機關保防工作人員考核獎懲辦法 第15條 有左列各款事實之一者,予以記大過或撤除其保防職務:一、對保防工作執行不力,屢戒不悛者。二、言行不檢,生活腐化者。三、本機關發生洩漏國家機密重大案件,未能適切處理,因而影響國家安全,或損及國家利益者。四、本機關發生敵諜或叛…
- 行政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第6條 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並擔任主席,主任委員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時,由其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
- 行政消費爭議調解辦法 第11條 調解委員會主席因故未能執行職務時,應由具有消費者保護官身分者,代行其職權。直轄市、縣(市)政府因故無消費者保護官擔任調解委員會主席時,得報經行政院指派該院或鄰近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消費者保護官代行之。
- 行政消費者保護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16條 受託人職務解除或任務終了,或遺囑指定之受託人拒絕或不能接受信託者,本會得依本法第七十六條、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四十五條第二項及第四十六條規定,因申請或依職權選任新受託人。
- 行政消費者保護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17條 …人者,應向本會提出左列文件一式二份:一、申請書。二、原受託人職務解除、任務終了或拒絕或不能接受信託之證明文件。三、有關新受託人選任之意見。四、新受託人履歷書及願任同意書。
- 行政消費者保護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18條 …酬者,應向本會提出左列文件一式二份:一、報酬請求書。二、有關職務繁簡證明文件。三、有信託財產狀況文件。本會對於前項請求,應通知受託人於十五日內表示意見。本會同意第一項請求者,應通知受託人履行。
- 行政消費者保護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21條 …,應向本會提出左列文件一式二份:一、申請書。二、原信託監察人職務解除、任務終了或拒絕或不能接任之證明文件。三、有關新信託監察人選任之意見。四、新信託監察人之履歷書及願任同意書。
- 行政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30條 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所稱出示有關證件,指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其未出示者,被調查者得拒絕之。
- 行政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 第7條 本大學置主任秘書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或警監;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各一人,警監或警正;技正一人至三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其中一人得列簡任第十職等;組長十四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或警正;秘書二人或三人…
- 行政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 第8條 本大學設醫務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醫師一人或二人,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藥劑生一人,護士一人至三人,職務均列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掌理保健、醫護事項。
- 行政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 第9條 本大學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 第10條 本大學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 第12條 …五條至第十一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除警察官及聘任人員外,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 行政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組織規程 第3條 本處置處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
- 行政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組織規程 第4條 …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 行政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 第6條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或警監,綜理署務,並指揮、監督全國消防機關及人員;副署長三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或警監,襄助署務。
- 行政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 第7條 本署置主任秘書一人,組長七人至九人,主任二人,隊長一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一職等或警監;副隊長三人,室主任一人,專門委員七人至九人,職務均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或警正至警監;科長三十二人至三十八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
- 行政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 第8條 本署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 第9條 本署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 第10條 本署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 第13條 第六條至第十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除警察官外,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 行政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 第14條 …辦理。各級消防機關人員之遴用,除法定任用資格外,並應具備擬任職務所需專業知能;其遴用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 行政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組織通則 第4條 各港務消防隊置隊長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或警正,承內政部消防署署長之命,兼受交通部各港務局之指揮、監督,綜理隊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隊長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警正,襄助業務;課長二人,主任一人,職務…
- 行政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組織通則 第5條 各港務消防隊置人事管理員一人,職務列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或由內政部指派人員兼任,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 行政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組織通則 第6條 各港務消防隊置會計員一人,職務列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或由內政部指派人員兼任,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 行政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組織通則 第7條 第四條至第六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除警察官外,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 行政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組織規程 第3條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