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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 72 頁-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其考試等級相同,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以下簡稱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職務之官等、職等,應與其所應專技人員考試之等級相同;所稱類科與職系相近,指專技人員所應專技人員考試之類科,與其轉任職務所歸職系之性質相近。本條例第四條第…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各機關得進用專技人員之職缺及名額如下: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未獲分配錄取人員、錄取人員未報到或訓練期間中途離訓且無正額、增額錄取人員、保留受訓資格之補訓人員可資分配或無法列入考試任用計…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第五條第一項公開遴選之程序,除本條例及本細則另有規定外,適用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公開甄選之相關規定。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所稱由用人機關組成遴選委員會,審查專技人員之執業經歷及實績,指用人機關應視職缺之工作性質,聘…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規則 第2條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下列各等類:一、三等考試:外交領事人員。二、四等考試:外交行政人員。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規則 第6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應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本考試及格,由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依相關規定分發任用。
- 考試經濟部能源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經濟部能源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2條 …人員,於經濟部能源局(以下簡稱能源局)成立之日轉任該局,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以下簡稱現職人員),依本辦法辦理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現職人員具有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所定之轉任資…
- 考試經濟部能源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經濟部能源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3條 …能源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經濟部能源局比照改任官等職等對照表對照公務人員官等職等,並依派任職務按下列規定比照改任官等職等:一、對照之官等職等資格,在所派任職務列等範圍內,以該職等改任,並予合格實授。二、對照之官等職等資格,未…
- 考試經濟部能源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經濟部能源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4條 …得選擇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辦理:一、依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施行前原規定標準辦理。二、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以前之任職年資,依前款規定辦理;八十四年七月一日起至轉任前之任職年資,依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其…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規則 第2條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前項三等考試相當於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四等考試相當於普通考試。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規則 第8條 …所屬社政機關訓練,訓練期間不得改分配。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以原占訓練職缺予以分發任用。前項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
- 考試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第1條 本條例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制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 第2條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一等考試、二等考試、三等考試、四等考試及五等考試。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 第9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應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施以訓練。本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錄取人員,於訓練期滿前應繳交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核發中文電腦打字每分鐘三十字以上之合格證明,或經實務訓練機關公開測驗中文電腦…
- 考試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條例施行前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現職人員轉任行政機關年資及職等採計辦法 第2條 …計事項,依本辦法之規定。依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選擇不適用公務人員有關法令之規定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 考試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條例施行前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現職人員轉任行政機關年資及職等採計辦法 第3條 本條例第九條第五項所稱國家考試及格,指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八條第一項所定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及格。所稱未送銓審人員,指未送銓敘部銓敘審定之人員。
- 考試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條例施行前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現職人員轉任行政機關年資及職等採計辦法 第4條 轉任人員除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分別取得其考試及格等級、類科之任用資格外,其轉任前曾任與轉任職務職等相當、性質相近且服務成績優良之服務年資,得按年核計加級至所銓敘審定職等之本俸最高級;其年終考核結果如比照合於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規則 第2條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三等考試、四等考試及五等考試。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規則 第9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應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核定,本考試及格,由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依相關規定分發任用。本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訓練機關得要求其於指定之公立醫院進行體格複檢…
- 考試職務說明書訂定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訂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考試規則 第2條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一等考試及二等考試。前項一等考試相當於高等考試一級考試;二等考試相當於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考試規則 第8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國防部依序分發任用。前項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4條 …該類別醫事職務師(三)級、士(生)級醫事人員任用資格:一、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二、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5條 各機關遴用新進醫事人員,除下列人員外,應依公務人員陞遷法之外補程序規定,就具有任用資格人員以公開競爭方式甄選之:一、考試及格分發任用者。二、政府機關培育之醫事公費生經分發履行服務義務者。三、依本條例任用之各機關首長、副首…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12條 …俸級或已依第七條規定採計為任用資格年資外,如尚有積餘年資得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之規定,按年核計加級。依前條第一款但書規定核敘較高俸級者,其曾任較所敘俸級為低之年資,不得再依前項規定按年核計加級。但依前條第一款規定自所任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