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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43 頁- 行政屠宰衛生檢查規則(890419訂定) 第27條 屠宰場應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提供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執行屠宰衛生檢查所需之資料,並按月向中央主管機關報告屠宰有關紀錄。前項資料及紀錄之項目及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鳥類輸出產地檢疫作業辦法 第7條 …疫機關抽樣、封裝後,自行或交由申請人送驗,或由申請人另委託獸醫師於動物防疫機關之監督下抽樣,並由動物防疫機關封裝後,自行或交由申請人送驗。依前項交由申請人送驗者,其保存及寄送方式,應遵照動物防疫機關之指示為之,並於抽樣當…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就醫管理辦法 第3條 …指定。收容對象戒護移送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時,應由矯正機關內醫師開立轉診單或由矯正機關開具相關證明。
-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38條 …管機關為審議保險爭議事項,認為有複檢必要時,得另行指定醫院或醫師複檢,其費用由本保險之保險基金支付。
- 行政人體研究法 第13條 …生前所明示之意思表示。三、死者生前有提供研究之意思表示,且經醫師二人以上之書面證明者。但死者身分不明或其前條第三項所定關係人不同意者,不適用之。
- 行政人體試驗管理辦法 第4條 …主持人應具下列資格:一、領有執業執照並從事臨床醫療五年以上之醫師、牙醫師或中醫師。二、最近六年曾受人體試驗相關訓練三十小時以上;於體細胞或基因治療人體試驗之主持人,另加五小時以上之有關訓練。三、最近六年研習醫學倫理相關課…
- 行政公共衛生師法 第10條 …觀事實認不能執行業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科醫師、公共衛生師及學者專家組成小組認定。前項第三款原因消失後,仍得依本法規定申請執業執照。
- 行政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經診斷為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之末期病人者,醫師應於其病歷記載下列事項:一、治療過程。二、與該疾病相關之診斷。三、診斷當時之病況、生命徵象及不可治癒之理由。
- 行政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之二位醫師,不以在同一時間診斷或同一醫療機構之醫師為限。
- 行政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所稱相關專科醫師,指與診斷病人所罹患傷病相關專業領域之專科醫師。
- 行政具有多重醫事人員資格者執業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醫師法第四條之二規定訂定之。
- 行政具有多重醫事人員資格者執業管理辦法 第2條 具有醫師、中醫師、牙醫師等多重醫事人員資格者(以下稱多重醫事資格者)執業,應擇一資格辦理執業登記。
- 行政呼吸治療師法 第9條 …觀事實認不能執行業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科醫師、呼吸治療師及學者專家組成小組認定。前項第三款原因消失後,仍得依本法規定申請執業執照。
- 行政呼吸治療師法 第13條 …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呼吸治療業務。呼吸治療師執行業務,應在醫師指示下行之。
- 行政呼吸治療師法 第14條 …、性別、出生年月日及地址。二、執行呼吸治療之方法及時間。三、醫師指示之內容。前項業務紀錄應由呼吸治療師之執業機構保管,並至少保存七年。但個案當事人為未成年人,應保存至其成年後至少七年。
- 行政居家呼吸照護所設置標準 第5條 居家呼吸照護所,對所收案之服務對象,應由醫師予以診察;並應依病人病情需要,至少每二個月由醫師再予診察一次。
- 行政居家呼吸照護所設置標準 第6條 居家呼吸照護所,對於轉診及醫師每次診察之病歷摘要,應連同呼吸治療紀錄依規定妥善保存。前項呼吸治療紀錄,應指定人員管理。
- 行政物理治療所設置標準 第4條 物理治療所應有醫師開具需施行物理治療之診斷、照會或醫囑,始得接受病人施行物理治療。前項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載有施行期間者,於施行期間屆滿失效;其未載有施行期間者,自醫師開具之日起屆滿三個月失效。醫師開具之診斷、照…
- 行政物理治療所設置標準 第5條 …情形及訂定之物理治療目標與內容,詳載於物理治療紀錄。三、對於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有疑點者,先詢明醫師確認。四、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連同物理治療紀錄,依規定保存。五、遇有病人危急或不適繼續施行物理治療者,立即…
- 行政活體腎臟交換捐贈移植手術管理辦法 第7條 …一、捐贈者或待移植者之評估人員。二、施行器官摘取或移植手術之醫師。三、與捐贈者或待移植者有配偶、四親等內血親、三親等內姻親或曾有此關係。四、有具體事實,足認有偏頗之虞。五、其他經審查會決議應予迴避者。審查會會議,得邀請前…
- 行政活體腎臟交換捐贈移植手術管理辦法 第8條 …專責機構許可進行本辦法之活腎交換移植手術後,應通知施術醫院;醫師於手術施行前,應依醫療法規定踐行告知義務,經取得書面同意後,始得為之。捐贈者或待移植者於器官摘取或移植手術施行前,得以書面撤回前項同意,並由醫院記錄於登錄系…
- 行政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 第4條 醫療機構或醫師依本法第五條告知時,因病人及在場關係人之語言、文化因素,或有聽覺、語言功能或其他障礙,致溝通困難者,得由受有相關訓練之人員協助。
- 行政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 第8條 …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者,於撤回或變更程序完成前,醫師仍應依原預立醫療決定註記或醫療決定掃描電子檔之內容為之。
- 行政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定。前項末期病人之確診,應由二位與該疾病診斷或治療相關之專科醫師為之。
- 行政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害,極難恢復意識。前項診察及確診,應由二位神經醫學相關之專科醫師為之。
- 行政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態超過三個月無改善跡象。前項確診,應由二位神經醫學相關之專科醫師為之。
- 行政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st)達七分以上。前項確診,應由二位神經或精神醫學相關之專科醫師為之。
- 行政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第十四條第二項所定緩和醫療團隊至少二次照會確認,為在相關專科醫師確診後,協助確認本法第八條第二項病人之預立醫療決定及其內容。
- 行政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醫療機構或醫師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不施行病人預立醫療決定時,應建議病人轉診,並提供協助。
- 行政區域緊急醫療應變中心作業辦法 第3條 …責人一人,並明定標準作業流程。前項負責人應指定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一名為執行長,推動該中心之工作。區域應變中心應有輪值醫師數名,由該醫療機構熟諳緊急醫療救護體系運作之醫師擔任,於災害發生時,研判災害種類、影響程度及可能之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