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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9 頁-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8條 …。二、為保險成本或第三條訂定之各項費用必要之轉出。三、為維護要保人或受益人之利益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前項但書各款情形,除事先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以符合第十條第一項規定之標的資產為移轉外,應以現金移轉為之。
-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9條 …險契約所提供連結之投資標的發行或經理機構破產時,保險人應基於要保人、受益人之利益向該機構積極追償。
-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10條 投資型保險契約所提供連結之投資標的及專設帳簿資產之運用,除要保人以保險契約約定委任保險人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外,以下列為限:一、銀行存款。二、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三、境外基金。四、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五、依不動產證…
-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11條 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其運用範圍以下列為限:一、銀行存款。二、公債、國庫券。三、金融債券、可轉讓定期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金融機構保證商業本票。四、公開發行之公司股票。五、公開發行之有擔保公司債…
-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17條 …簿而生之費用及債務後,賸餘之財產,應按專設帳簿資產內保險人及要保人所有受益權價值之比例分派予保險人及要保人或受益人。
-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18條 訂立投資型保險契約時,保險人與要保人得約定保險費、保險給付、費用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且不得於新臺幣與外幣間約定相互變換收付之幣別。但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年金保險,於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時將連結投資標的全部處分出售,並轉換為一…
-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23條 全委投資型保險契約之要保人得向保險人申請轉換為不同投資方針之全委投資型保險契約,且除因險種、保險期間或保險金額改變所致危險增加之情形外,保險人不得拒絕。保險人受理契約轉換之申請,應訂定契約轉換及紛爭調處辦法並公告之;如有…
-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24條 …其投資或交易範圍有增減時,保險人應以不低於六十日之期間內通知要保人。要保人於前項期間內表示異議而向保險人申請終止保險契約者,保險人不得向要保人收取任何解約費用。
-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26條 …保險人應於每一營業日就各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分別計算其每一要保人之保單帳戶價值。
-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28條 保險人違反本辦法規定,致損害要保人或受益人之權益者,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依本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 行政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 第2條 …兼營保險代理或經紀業務之銀行。二、網路投保業務:指為自然人之要保人於完成首次註冊及身分驗證程序後,經由網路透過保經代公司與保險公司締結或洽訂保險契約之業務。三、網路保險服務:指保經代公司既有保險客戶於完成註冊及身分驗證程…
- 行政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 第9條 …管機關查核:一、檢視上架商品內容與保單條款相符。二、建立瞭解要保人之需求及商品或服務之適合度之機制。三、檢視檢核作業符合相關法令遵循、消費者權益保護。辦理系統自動檢核後,每季應依前項規定辦理至少一次。網路投保相關法令修正…
- 行政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 第10條 …容說明,以提供消費者閱覽並點選同意。三、投保及身分驗證作業:要保人送出確認投保前,保經代公司應以OTP、生物辨識、行動身分識別(MobileID)、金融行動身分識別(金融Fast-ID)或數位憑證等方式,確認要保人身分,…
- 行政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 第12條 保經代公司對於以網路方式投保者之繳費作業,應由要保人向保險公司交付,並確認代理或業務合作之保險公司之相關繳費作業及身分輔助驗證機制已依應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 行政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 第13條 為確認要保人之網路投保意願,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保經代公司於保險公司寄發保單予要保人前,應執行確認程序:一、要保人單獨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旅行平安保險、旅行綜合保險、登山綜合保險、海域活動綜合保險者。二、投保財產保險…
- 行政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 第16條 …。前項備份存檔之保存期限不得低於保險契約期滿後或保險公司通知要保人不同意承保後五年。
- 行政保險法 第3條 本法所稱要保人,指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
- 行政保險法 第4條 …被保險人,指於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亦得為被保險人。
- 行政保險法 第5條 本法所稱受益人,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均得為受益人。
- 行政保險法 第14條 要保人對於財產上之現有利益,或因財產上之現有利益而生之期待利益,有保險利益。
- 行政保險法 第16條 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一、本人或其家屬。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三、債務人。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 行政保險法 第16-1條 …,依本法第一百三十八條之二第二項規定為被保險人時,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得於保險事故發生前,共同約定保險金於保險事故發生後應匯入指定信託帳戶,要保人並得放棄第一百十一條保險利益之處分權。
- 行政保險法 第17條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無保險利益者,保險契約失其效力。
- 行政保險法 第22條 保險費應由要保人依契約規定交付。信託業依信託契約有交付保險費義務者,保險費應由信託業代為交付之。前項信託契約,保險人依保險契約應給付之保險金額,屬該信託契約之信託財產。要保人為他人利益訂立之保險契約,保險人對於要保人所得…
- 行政保險法 第23條 …險契約,其保險金額之總額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者,在危險發生前,要保人得依超過部份,要求比例返還保險費。保險契約因第三十七條之情事而無效時,保險人於不知情之時期內,仍取得保險費。
- 行政保險法 第24條 …已收受之保險費,無須返還。保險契約因第五十一條第三項之情事而要保人不受拘束時,保險人不得請求保險費及償還費用。其已收受者,應返還之。保險契約因第六十條或第八十一條之情事而終止,或部份終止時,除保險費非以時間為計算基礎者外…
- 行政保險法 第26條 …約所載增加危險之特別情形計算者,其情形在契約存續期內消滅時,要保人得按訂約時保險費率,自其情形消滅時起算,請求比例減少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前項減少保險費不同意時,要保人得終止契約。其終止後之保險費已交付者,應返還之。
- 行政保險法 第28條 要保人破產時,保險契約仍為破產債權人之利益而存在,但破產管理人或保險人得於破產宣告三個月內終止契約。其終止後之保險費已交付者,應返還之。
- 行政保險法 第29條 …負賠償責任。但保險契約內有明文限制者,不在此限。保險人對於由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過失所致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出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故意者,不在此限。被保險人之死亡保險事故發生時,要保人或受益人應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接獲通知…
- 行政保險法 第31條 保險人對於因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受僱人,或其所有之物或動物所致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