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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11 頁-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53條 …三百毫米以內處,裝設護管鐵、管夾或類似配件加以固定。但於設備終端之固定有困難者,其固定距離得免受上列規定限制。一、配管之兩端。二、管與配件連接處。三、管與管連接處。非金屬可撓導線管互相間,及管與接線盒相接之長度,應依第三…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77條 …續或分接。可撓軟線或可撓電纜連接於用電器具或其配件時,接頭或終端處不得承受張力。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82條 …穿在管槽內者,得免固定。二、於每一個線盒、配電箱、配件或電纜終端三百毫米以內,且每隔一‧五米以內,應加以固定及支撐。水平裝設者,穿過孔洞或缺口在一‧五米以內視為已有固定及支撐。三、八平方毫米以下電纜沿建築物暴露裝設者,其…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87條 …。二、扁平導體電纜系統:指包括扁平導體電纜及其遮蔽物、接頭、終端接頭、轉接器、線盒及插座等完整之分路配線。三、頂部遮蔽物:指覆蓋於扁平導體電纜系統,保護電纜以免遭受外力損傷之被接地金屬遮蔽物。四、底部遮蔽物:指裝設於地面…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93條 扁平導體電纜之連接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電纜連接及終端絕緣:(一)電纜之連接應採專用連接接頭,且於裝設後具有電氣連續性、絕緣及密封,並能防止濕氣及液體滲入。(二)電纜裸露之終端應採用終端接頭加以絕緣及密封,且能防止濕氣及液…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94條 扁平導體電纜、連接接頭及絕緣終端接頭裝設於地板表面時,應以可拆式遮蔽物覆蓋,黏著或固定於地板。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97條 …電纜及相關連接接頭,得保留於方便連接之位置並帶有電壓,且電纜終端加以絕緣包覆。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06條 MI電纜之配件及終端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用於連接電纜至線盒、配電箱或其他設備之配件,應為適用於MI電纜連接者。二、電纜之終端處經削除後應立即密封,以防止濕氣滲入;其露出被覆之導線應以絕緣物加以絕緣。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12條 …面積為五‧五平方毫米以下者,於每一個線盒、配電箱、配件或電纜終端三百毫米以內,應加以固定。三、電纜水平敷設於木質或金屬構造物之構件或類似支撐上,若支撐間隔為一‧八米以下,視為有支撐。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18條 …導線裝設於金屬導線槽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絕緣導線在金屬導線槽終端,或在導線管、配件、其他管槽或電纜內,進出金屬導線槽處需要轉折,或金屬導線槽轉折角度超過三十度者,導線彎曲空間應符合表三一三規定。二、金屬導線槽若作為二十二…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20條 金屬導線槽之固定及支撐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水平裝設:於每一終端及距離終端一‧五米以內,或個別導線槽長度超過一‧五米者,每一終端或接續處應加以固定及支撐。裝設牢固者,最大距離得放寬至三米。二、垂直裝設:每隔四‧五米以內應加…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21條 …線損傷。四、金屬導線槽之蓋板應固定於導線槽。五、金屬導線槽之終端應加以封閉。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28條 …非金屬導線槽之固定及支撐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水平裝設:於每一終端或接續處九百毫米以內,且每隔三米以內應加以固定及支撐。二、垂直裝設:每隔一‧二米以內應加以固定及支撐,且兩支撐點間不得有超過一處之連接。非金屬導線槽鄰接區段…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30條 …線之接續或分接應依第四百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辦理。非金屬導線槽之終端應加以封閉。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36條 …支撐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壁掛式:於每一個線盒、配電箱或導線槽終端九百毫米以內,且每隔三米以內應加以固定及支撐。二、懸吊式:於導線槽每一終端九百毫米以內,且每隔三米以內應加以固定及支撐。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44條 每一直線地板管槽之終端或接近終端處,應有明顯之標識。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45條 …槽之線盒應為相同金屬材質,且應與該管槽作電氣性連接。地板管槽終端應加以封閉。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49條 …3.附近用電設備應位於不會受止水墩保留液體傷害處。匯流排槽之終端應加以封閉。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74條 …非帶電金屬部分之接地。(三)MI電纜,搭配適用於第一種場所之終端配件,其裝設及支撐能防止終端配件承受拉應力。(四)於不對外開放且由合格人員維修及管理監督之工業廠區,採用適用於第一種場所或1區之金屬被覆電纜,且該電纜有氣密…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75條 …第一種場所,且兩處邊界外三百毫米範圍內無裝設管配件,導線管兩終端皆位於非分類場所者,該導線管得免密封。(五)依第三百零三條規定埋設於地下之導線管,離開第一類第一種場所之邊界位於地下者,其密封裝置得裝設於導線管離開地面之管…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76條 …第二種場所,且兩處邊界外三百毫米範圍內無裝設管配件,導線管兩終端皆位於非分類場所者,該導線管得免密封。二、導線管系統從第一類第二種場所進入非分類場所,終端位於非分類場所,其金屬導線管配線轉換為電纜架裝置MI電纜或其他電纜…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77條 …徑之厚金屬導線管截面積百分之二十五。七、以MI電纜配線者,其終端配件應採用密封膏加以密封,以防止濕氣滲入。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78條 第一類第一種場所之電纜密封裝設位置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終端:(一)電纜所有終端應依前條規定加以密封。(二)若採用有氣密性連續螺旋狀金屬被覆,及合適高分子材料製成全長外皮之金屬被覆電纜,應採用適用之配件加以密封,並於移除電…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92條 …第九十四條第七款規定之設備接地導線。三、採用線夾或其他可確保終端連接不會承受拉力之方法支撐。四、在第一種場所或第二種場所須裝設防爆(XP)型線盒、管配件或封閉箱體者,可撓軟線終端採用適用於第一種場所或第二種場所之軟線連接…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98條 …有螺紋之厚金屬導線管。(二)MI電纜,搭配適用於第一種場所之終端配件,其裝設及支撐能防止終端配件承受拉應力。(三)於不對外開放且由合格人員維修及管理監督之工業廠區,採用適用於第一種場所或21區之金屬被覆電纜,且該電纜有氣…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08條 …或可撓連接器。3.出線盒或配件至燈具間之配線未穿入導線管時,終端搭配適用之塵密型配件者,得採用適用於第一種場所之可撓軟線,惟該可撓軟線不作為燈具之支撐裝置。(四)支撐燈具之線盒、線盒組件或管配件,應為適用於第二類場所者。…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10條 …第九十四條第七款規定之設備接地導線。三、採用線夾或其他可確保終端連接不會承受拉力之方法支撐。四、裝設於第一種場所,可撓軟線終端採用適用於第一種場所之軟線連接器,或裝有適用於第一種場所密封裝置之軟線連接器。裝設於第二種場所…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16條 …C管、塵密型導線槽。(二)MI電纜或金屬被覆電纜,搭配適用之終端配件。(三)MI電纜、金屬被覆電纜或有金屬遮蔽之高壓電纜,搭配適用之終端配件,單一層敷設於梯型、通風底板型或通風槽型電纜架,且電纜之間隔為最大電纜直徑以上。…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26條 …三條及第九十四條規定之設備接地導線。三、採用線夾或其他可確保終端連接不會承受拉力之方法支撐。四、終端採用塵密型軟線接頭。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37條 …條符合第九十三條規定之設備接地導線,及搭配適用之電纜封函蓋或終端配件。(三)MI電纜,搭配適用於1區或第一類第一種場所之終端配件,其裝設及支撐能防止終端配件承受拉應力。(四)有螺紋之厚金屬導線管。(五)符合下列規定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