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導線槽之固定及支撐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水平裝設:於每一終端及距離終端一‧五米以內,或個別導線槽長度超過一‧五米者,每一終端或接續處應加以固定及支撐。
裝設牢固者,最大距離得放寬至三米。
二、垂直裝設:每隔四‧五米以內應加以固定及支撐,且兩支撐點間不得有超過一處之連接。
金屬導線槽鄰接區段應牢固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