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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5 頁-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90條 …不充分之場所。(二)使用煙火之場所或其附近。(三)製造或處置火藥類、爆炸性物質、著火性物質或多量之易燃性物質之場所或其附近。二、保持容器之溫度於攝氏四十度以下。三、容器應直立穩妥放置,防止傾倒危險,並不得撞擊。四、容器使…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19條 雇主對於勞工從事火藥爆破之砲孔充填、結線、點火及未爆火藥檢查處理等火藥爆破作業時,應規定其遵守下列事項:一、不得將涷結之火藥直接接近煙火、蒸汽管或其他高熱物體等危險方法融解火藥。二、充填火藥或炸藥時,不得使用明火並禁止吸…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20條 雇主對於從事火藥爆破作業,應指派經火藥爆破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人員擔任。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21條 雇主對於使用導火索方式從事爆破作業,應就經火藥爆破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中,指派專人辦理下列事項:一、指示從事該作業勞工之退避場所及應經路線。二、發爆前應以信號警告,並確認所有人員均已離開危險區域。三、一人之點火數在…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22條 雇主對於使用電氣方式從事爆破作業,應就經火藥爆破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人員中,指派專人辦理下列事項:一、指示從事該作業勞工之退避場所及應經路線。二、發爆前應以信號警告,並確認所有人員均已離開危險區域。三、指定發爆者。四…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95條 …設備之停車塔、機房或其他建築物內部,發生二氧化碳或惰性氣體滅火藥劑噴發或洩漏,致有缺氧、窒息危害之虞者。於前項工作場所,不得使用具有內燃機之機械,以免排出之廢氣危害勞工。但另設有效之換氣設施者,不在此限。
- 行政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 第2條 …火類物品之爆竹煙火工廠。(三)從事以化學物質製造爆炸性物品之火藥類製造工作場所。三、丙類:指蒸汽鍋爐之傳熱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或高壓氣體類壓力容器一日之冷凍能力在一百五十公噸以上或處理能力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一)一…
- 行政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 第27條 …磷化物、木炭粉、金屬粉末及其他原料製造爆竹煙火類物品之工廠;火藥類製造工作場所,係指從事以化學物質製造爆炸性物品之工作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