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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 第16條 …報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核定,並辦理訓練合格後僱用:一、新營運之港埠。二、無船舶理貨商業同業公會組織或船舶理貨業職業工會之港埠。三、甄試作業無法正常運作,經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認有影響港埠營運。前項訓練計畫,應…
  2. 行政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10條 …、驗證及有助提升陸運技術研究發展之工作。二、航運事業:(一)港埠、船塢、碼頭之規劃、設計、監造、施工評鑑之工作。(二)商港設施及打撈業經營管理、機具之建造與維修、安裝、技術指導、測試、營運、裝卸作業之指揮、調度與機具操作…
  3. 行政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輸入查驗辦法 第3條 報驗義務人應於產品抵達港埠前十五日內或於產品抵達港埠後,填具申報書,並檢附進口報單影本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向輸入港埠所在地之查驗機關申報查驗。前項申報查驗,有文件缺漏或其他得補正之情形者,查驗機關應先通知限期…
  4. 行政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處務規程 第18條 …臺北、北、中、南、高屏及東區管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國際港埠衛生安全小組之運作、入出境之檢疫及港區衛生之監測管理。二、預防接種之簽證與疫苗儲存處理、檢疫規費之徵收及檢疫憑證之簽發。三、各區傳染病之監測管理、傳染病防治…
  5.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4條 …時間內,發生之病例數超過預期值或出現集體聚集之現象。本法所稱港埠,指港口、碼頭及航空站。本法所稱醫事機構,指醫療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醫事人員依其專門職業法規規定申請核准開業之機構。本法所稱感染性生物材料,指具感染性之病原體…
  6.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5條 …設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等有關事項。(四)執行國際及指定特殊港埠之檢疫事項。(五)辦理傳染病防治有關之國際合作及交流事項。(六)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有防疫必要之事項。二、地方主管機關:(一)依據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傳染病防治…
  7.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2條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一、港埠:指設置於我國(境)內之國際港埠與國內港埠。二、國際港埠:指主要供國際運輸工具及其人員入出之港埠或指定特殊港埠。三、國內港埠:指國際港埠以外之港埠。四、港埠經營管理機關(構):指依法負責港埠…
  8.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3條 國際港埠之檢疫單位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國內港埠之檢疫單位為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
  9.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5條 國際港埠經營管理機關(構)應會同檢疫單位組成工作小組或會報,協調各機關(構)、公、民營事業機構,以確保該港埠具備下列能力:一、提供旅客適宜醫療服務。二、提供旅客安全衛生環境,包括飲水、食物、盥洗、廢棄物處理、室內空氣品質…
  10.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6條 檢疫單位得於港埠設檢疫站,並辦理下列事項:一、人員健康之監視。二、運輸工具之檢疫。三、港區及運輸工具病媒之監測。四、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11.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7條 …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駕駛人或代理人(以下簡稱負責人)及港埠內各機關(構)、公、民營事業機構,施行環境消毒或病媒防治措施。前項之措施由港埠經營管理機關(構)動員,並協調港埠內各機關(構)、公、民營事業機構配合辦理之。
  12.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8條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供軍用。二、僅航行於國內港埠間。三、在二十四小時內無人員上下及貨物裝卸並開航出港。前項各款所列運輸工具在航行中發現有傳染病病人或其屍體,或有其他防治需要時,仍應接受檢疫。
  13.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9條 自國(境)外進入國際港埠之船舶,應於抵港前七十二小時至四小時期間,由船長向檢疫單位通報下列事項:一、船舶名稱、呼號及航次。二、最後啟航地點、日期及時間。三、抵達前三十日內停泊之港口及啟航日期。四、預定抵達之日期及時間。五…
  14.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10條 國(境)外進入國際港埠之船舶,應檢具下列資料,向檢疫單位完成進入港埠檢疫手續:一、船舶健康聲明書。二、航程表。三、船舶衛生證明書。四、其他檢疫必要之資料。下列船舶,得免檢具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資料:一、總噸位五百噸以下遊艇…
  15.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11條 船舶於駛離國際港埠前,應經檢疫單位許可,始得辦理出港及結關申報手續。檢疫單位依第九條通報內容,認為船舶無散播傳染病之虞時,得於許可入港時,一併許可其出港。
  16.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13條 自國(境)外進入國際港埠之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接受登船檢疫:一、抵達前三十日內船舶上有人員死亡、不明原因之動物死亡或傳染病病人。二、未依規定申請或未通過檢疫審查。三、未依規定懸掛防鼠盾,於港埠泊岸期間經勸導仍未改善…
  17.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15條 自國(境)外進入國際港埠之航空器,於本航次飛航途中發現有人員死亡、不明原因之動物死亡或傳染病病人時,負責人應即向檢疫單位通報下列事項:一、航空器名稱。二、最後啟航地點、日期、時間及預定抵達之日期及時間。三、工作人員及旅客…
  18.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17條 …單位指示,辦理下列事項:一、至指定之檢疫地點或後續適當處理之港埠接受檢疫。二、進行必要且切實之消毒、除污或病媒防治措施。前項運輸工具為船舶者,其因設備、能力或其他事由,致無法辦理前項第二款之措施時,船長應以書面通知檢疫單…
  19.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22條 …際旅行;必要時,並得委由運輸工具負責人通知該旅客預定抵達下一港埠之相關單位。
  20.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32條 港埠內各機關(構)應維持港埠區域內衛生安全,並應執行或配合相關衛生措施。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督導辦理前項所規定之事項。
  21.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33條 檢疫單位為防範傳染病傳入、出國(境),得於港埠區域或運輸工具內,實施病媒調查及衛生管制措施,相關機關(構)、公、民營事業機構應予配合,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22.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34條 航行於國際之船舶,於港埠泊岸期間,應採行有效病媒防治措施,並應懸掛防鼠盾。但因不可抗力致未能懸掛者,不在此限。
  23.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35條 國內港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檢疫單位應施行檢疫:一、對通報有人員感染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之進港船舶及其載運之人員、物品。二、對運輸工具、物品或人員認有檢疫之必要。三、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檢疫事項。
  24.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36條 國內港埠檢疫單位應辦理之檢疫事項如下:一、督導載運傳染病病人或其屍體之運輸工具負責人,實施消毒、除污或病媒防治等衛生管制措施。二、於港埠區域內,實施病媒調查及衛生管制措施。三、抽查自國(境)外進港運輸工具之衛生狀況及相關…
  25.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37條 運輸工具負責人及國內港埠內各機關(構)、公、民營事業機構,發現自國(境)外進入國內港埠之運輸工具上有人員死亡、不明原因之動物死亡或傳染病病人時,應即通報檢疫單位。前項運輸工具負責人應通報之事項,準用第十五條第一項各款規定…
  26. 行政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第3條 報驗義務人應於產品到達港埠前十五日內或到達港埠後,向輸入港埠所在地之查驗機關申請查驗。前項查驗申請由代理人為之者,應檢具委託代理文件;代理人為個人者,並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以代理申請查驗及申報為業務之事業者,並應檢具報關…
  27. 行政輸入化粧品邊境查驗辦法 第3條 …粧品輸入前十五日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輸入港埠所在地之查驗機關申請查驗:一、進口報單影本。二、其他經查驗機關指定之文件。前項申請,得以電子方式為之。第一項申請由代理人為之者,應檢具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或公…
  28. 行政輸入藥物邊境抽查檢驗辦法 第14條 報驗義務人應於藥物輸入前十五日內,向輸入港埠所在地之查驗機關申請查驗。前項申請查驗係由代理人為之者,應加具代理人證明文件,並檢具委託書表向查驗機關報備。
  29. 行政輸入藥物邊境抽查檢驗辦法 第16條 查驗之取樣,應於港埠實施。但於港埠取樣有困難者,查驗機關得指定其他取樣地點。報驗義務人對於前項取樣,不得指定樣品。
  30.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43條 港灣、港埠工程或填海造地之開發,應說明各該結構物對沿岸流、漂砂、鄰近海域生態、水下文化資產以及未來之海岸地形變遷、或對河口之影響,並納入環境保護對策。設有隔離水道者,應就相鄰之填海造地與陸域間之各河口、浮游生物與底棲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