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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 81 頁-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4-2條 …長期日光曝曬而受到不當之影響。(六)受到撞擊、振動或經歷遠洋船舶甲板上所遇到之其他惡劣海況之後,仍能正常工作。(七)如船舶航行於可能結冰之水域時,其設計應使結冰減少至最低程度,且可行時,使結冰效應不致影響本示標之釋放。(…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2條 …話之性能標準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能用於救生筏艇間、救生筏艇與船舶間以及救生筏艇與搜救單位間之現場通信,若使用適當頻率,亦得用於船上通信。二、在可能遇到之各種環境噪音下能操作使用。三、不可有損及救生艇、筏之尖銳突出部分。四…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6條 …語音及數位選擇呼叫及窄頻帶直接印字電報提供遇險、緊急、安全、船舶操作及公眾通信等各類呼叫及通信:一、含有天線之發射接收機。二、整體或分離之控制裝置。三、附有傳輸按鈕之麥克風,該麥克風得與電話合併於手機。四、內附或外裝之揚…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8條 …儲存至讀出為止,且在接收四十八小時後,應予以消除。三、應能由船舶正常駕駛位置啟動遇險及安全呼叫;數位選擇呼叫遇險呼叫之啟動應優先於任何其他作業。四、應存有船舶識別碼,該碼應不易為使用者輕易更動。五、應具有能進行例行測試之…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0條 …之規定。二、發射機應能在一六○五千赫至四○○○千赫間,以適於船舶操作所需之頻率發射,並應包括二一八二千赫及二一八七‧五千赫頻率在內。三、接收機應能在一六○五千赫與四○○○千赫間之所有頻帶上連續或逐步漸進之調諧或選擇適於船…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1條 …至二七五OO千赫間之所有頻帶上連續或逐步漸進之調諧或選擇適於船舶作業所需之頻率調諧。四、發射類別,無線電話為J3E、H3E類,數位選擇呼叫、窄頻帶直接印字電報為J2B或F1B類,當開關轉換至預定之二一八二千赫遇險頻率時,…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3條 海事安全資訊接收設備,依船舶航行之海域為航行警告電傳業務海域、非航行警告電傳業務海域及高頻海事安全資訊業務海域,分類如下:一、航行警告電傳接收機。二、國際行動衛星強化群呼接收設備。三、高頻海事安全資訊接收設備。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4條 …低於百分之四之信息始予以儲存。七、收到搜索與救助資訊時,應於船舶正常駕駛位置發出警報,該警報應限以手動始能回復原位。八、在可由程式寫入之記憶體中,用以識別發射機之覆蓋區域及其應接收或拒收廣播之單一符號B1位置之資訊,及指…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5條 …行設備所測得之船位自動輸入,因而自動取得地區編碼。五、在駕駛船舶之位置,應設置特定之聽覺警報與視覺指示裝置,以指示業已接獲遇險、緊急或有遇險性質之呼叫。該警報應限由手動始能回復原位,否則無法停止。六、當未獲正確調諧,或未…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7條 國際行動衛星組織之船舶地球電臺依其功能分類如下:一、A型及B型船舶地球電臺。二、C型船舶地球電臺。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8條 國際行動衛星組織船舶地球電臺,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經國際行動衛星組織之認可,符合能雙向通信之國際行動衛星組織船舶地球電臺技術要求所規定之環境條件及第二百六十五條之一規定。二、遇險信號之啟動與發射應能自船舶駕駛位置及指定…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9條 國際行動衛星組織A型、B型及C型船舶地球電臺之性能標準,除應符合前條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A型及B型(一)應能使用無線電話或直接印字電報發送與接收一般無線電通信。(二)在未配備接收遇險、緊急及安全廣播或含有位址遇…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86條 各類船舶應視其種類、噸位、船長、航線或作業海域,依下列各款規定配置無線電通信基本設備:一、適用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船,依其航程所經海域之不同,應依附表七「適用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船無線電通信基本設備表」之規定裝設。二、非…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8條 船舶得依下列規定豁免或寬減其應設置之船舶無線電臺:一、船隊以船團或對船方式作業或航行時,各船間已裝有無線電對講機可相互聯絡者,得僅在主船設置無線電臺。二、僅於內水或沿海航線作業之無動力及無適當艙室可供裝設無線電臺設備之工…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8-1條 適用公約船之船舶無線電通信設備之維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在A1及A2海域航行之適用公約船,至少應使用雙套設備、岸上維修或船上維修任何一種方法,以確保無線電通信設備之可用性。二、在A3及A4海域航行之適用公約船,應以雙套設…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8-2條 …───┼────┬────────┤│A3│特高頻無│中頻及船舶地球電│特高頻無│船舶地球電臺設備││海域│線電設備│臺設備或中/高頻│線電設備│或中/高頻無線電││││無線電設備││設備│├──┼────┼──────…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8-3條 適用公約船以岸上維修確保無線電通信設備可用性者,應於船舶無線電設備紀錄上清楚記載採用岸上維修,並與其航行區域能提供服務之公司簽訂協議,以傳喚方式提供維修服務;或定期方式營運之船舶,能在主要基地港提供維修設備服務。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8-4條 …適用公約船以船上維修方式確保船上無線電通信設備可用性者,應於船舶無線電設備紀錄上清楚記載採用船上維修,並為方便保養者能測試、發現並維修無線電通信設備之故障,船上應備有適當之額外技術文件、工具、測試設備及配件。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8-6條 船舶所有人向電信主管機關申請指配水上行動業務識別碼,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航政機關或各級漁政主管機關同意新建(購)函或船舶國籍證書等證明文件。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9條 船舶為應裝卸貨物之需要於船上裝置貨物裝卸設備者,其型式、結構、材料與製造,應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檢查合格,始得裝卸貨物。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90條 本編用詞釋義如左:一、貨物裝卸設備:指裝置於船舶上供貨物裝卸用有關設備之總稱,包括桅柱及支索、吊桿、絞機、起重機、動索及靜索。二、貨物裝卸設備零件:指用於貨物裝卸設備之鏈條、環、吊鉤、鏈環、接環、轉環及滑車。三、貨物裝卸…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91條 裝置於船上之貨物裝卸設備,除依本編實施定期檢驗外,船舶所有人應責由有關使用人員適時予以保養,並於每次裝卸作業前施行檢查,如發現異常時,應即採必要措施。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95條 …安全工作荷重超過十噸者,不得超過二十五度。吊桿荷重作業中,如船舶之傾側角不超過五度,俯仰角不超過二度,在強度計算時得不予考慮。但依船舶穩度計算資料,船舶之傾側角與俯仰角超過本項規定時,應按其實際角度計算之。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20條 …重,不得超過最近二年該裝卸設備最大吊重紀錄。無紀錄者,得參考船舶所有人申請之工作負荷。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21條 總噸位二百以上之船舶,應於冷凍艙、二氧化碳間、病房等密閉艙內裝設可由內部操作之開啟裝置,並應具備呼叫鈴或其他信號裝置。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22條 為防止絆倒、滑倒或踏空,船舶應具有適當之安全防護設施。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24條 船上缺氧之工作處所應備有測量氧氣之偵測器。船舶裝載物有散發有毒或易燃氣體之虞者,應備有偵測該等氣體含量之偵測器。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25條 …布之第一百五十一條第六款、第二百四十二條之三第一項之國內航線船舶之施行日期,及一百零四年十月五日修正發布之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之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四條、第一百四十六條至第一…
- 行政船舶標誌設置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船舶法第十條第四項規定訂定。
- 行政船舶標誌設置規則 第2條 中華民國船舶應具備下列各款標誌:一、船名。二、船籍港名或小船註冊地名。三、船舶號數或小船編號。四、載重線標誌及吃水尺度。但依本法第五十一條所定規則、第六十條及第八十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免勘劃載重線或吃水尺度者,不在此限。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