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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排水管理辦法 第27條 管理機關對轄區內各區域排水,應於每年一月底前會同有關機關詳實普遍檢查,其檢查項目如下:一、區域排水建造物損壞情形及應予加強或改善之措施。二、區域排水設施附屬建造物及沿排水閘門、各圳渠閘門等之開閉效能靈活程度及各該管單位人…
  2. 行政排水管理辦法 第31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每年防汛期前完成下列工作:一、備妥防汛搶險所需之土石料或混凝土塊。二、防汛搶險所需之各種器材應預為調查登記,俾搶險時收購。三、預洽支援廠商配合調度。四、轄區內之防汛搶險計畫及搶險人員之配置。
  3. 行政現役軍人家屬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 第6條 …役軍人家屬使用自來水已享受優待付費者,應由當地自來水事業,於每年十二月間查驗其次年現役軍人眷屬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予以繼續優待
  4. 行政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19條 加氣站業者應於每年二月底前將前條實施之一年定期自動檢查之紀錄表及報告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前項自動檢查項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七條規定查核有缺失者,經通知限期改善,業者應於期限內改善。
  5. 行政溫泉資料申報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四季溫泉資料申報表應於翌年一月十五日前申報。前項所稱按季,以每年一月至三月為第一季,四月至六月為第二季,七月至九月為第三季,十月至十二月為第四季。
  6. 行政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第3條 負擔備用供電容量義務者總供電容量或備用供電容量數額,每年由電業管制機關計算,並個別通知。全國電力系統應備供電容量總額,每年由電業管制機關計算及公告。公用售電業應就備用供電容量負擔最終準備義務。
  7.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3條 考核區分如下:一、年度考核:於每年考核年度終了時舉辦,各機構人員正式任職至年終滿一年者,予以考核;年度考核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就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考核細目由各機構依其事業特性及經營管理需要訂定報本部備…
  8. 行政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4條 …得邀請政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及相關團體。發電業或輸配電業應於每年三月底前辦理下列事項:一、提報前一年度各發電設施或輸變電設施之生產或傳輸之電力度數及當年度預估生產或傳輸之電力度數予所在地區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備查。二、…
  9.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 第2條 …。前項保證糖價,於臺灣糖業公司(以下簡稱台糖公司)收購農民糖每年期契約原料推廣前,由行政院核定公布實施。
  10.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 第7條 台糖公司應於每年十月底,結算上年十一月一日至本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全年期實際收購農民糖之價款,如有不敷時,應由平準基金撥付之。
  11. 行政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第3條 …價表,簽訂用電契約之經常契約容量。三、年度平均契約容量:指依每年度用電計費期間之契約容量,以日平均計算。四、義務裝置容量:指再生能源義務用戶應依第四條及第五條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裝置容量。五、儲能設備:指儲存電能並穩定…
  12. 行政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第8條 …再生能源義務用戶至遲應於收到中央主管機關通知之第四年度起,於每年三月底前申報前一年度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儲能設備之設備運轉資料;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者,應於該憑證有效期限內提供再生能源憑證及電能直轉供證明文件,報請中…
  13.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會計簿籍,記錄有關平準基金之收付,每月編製平準基金收支月報,每年十二月底編製全年期平準基金收付總報告,報經濟部備查,並分送行政院主計處、財政部及審計部。
  14.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台糖公司應於每年十月底結算上年十一月一日至本年十月三十一日已扣減平準基金後之實得售價及過去十二個月實際收購農民糖之數量及價款總額,其全年期平均實得售價,如低於保證糖價及包裝費暨直接行銷費用時,其不敷之差額由平準基金撥付之…
  15.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29條 …試舉行時間如左:一、甄用考試:視事實需要酌定。二、升等考試:每年一月間舉行。
  16.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48條 …入,或文件之收發等,開具清單,呈請鹽務總局核示,並應將前三年每年四季之數字,逐項開列,以資參證。
  17.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80條 …等,除考試錄取者,得隨時遇缺辦理外,普通升等及免試升等,應於每年一月內,彙案列保,免試升等,一律須呈報鹽務總局核辦。
  18.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105條 定期考績每年舉行一次,於年終行之。
  19.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131條 人員每年得請優待假三十日,分期以三次為限,水上人員得請優待假十日,分期以二次為限,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給假。(本條優待假廢止,改照公務員休假辦法辦理)。一、未經補實者。二、服務未滿一年者。三、復職後服務未滿一年者。四…
  20.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154條 鹽務總局及各區主管機關,每年應備請假登記簿,登記人員所請各假,此項簿籍,存留至四年以上得銷燬之。(登記簿格式見附錄八)各區人員請假,應於年終彙報鹽務總局備查。
  21. 行政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 第2條 …由中央主管機關參考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布之職類別薪資調查結果,每年公告之。
  22.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提撥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事業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管線汰換準備金之提撥,併同分離會計報告中揭露下列資訊:一、按前一年度稅後淨利提撥當年度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之計算及金額。二、歷年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提撥明細表(附表)。三、前一年度本支管汰換之金額…
  23.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建置辦法 第5條 天然氣事業對於前條資料每年至少更新一次,並應於當年三月底前完成。但新建管線長度累計逾二十公里者,應於完成後三個月內更新資料。公用天然氣事業應將前條資料及前項更新資料送直轄市、縣(市)及中央主管機關;天然氣生產或進口事業應…
  24.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9條 …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必要時得依行政程序法舉辦聽證會後公告之,每年並應視各類別再生能源發電技術進步、成本變動、目標達成及相關因素,檢討或修正之。前項費率計算公式由中央主管機關綜合考量各類別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平均裝置成本、運…
  25.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5條 前條第一項之申請,中央主管機關得依據每年訂定之推廣目標量及其分配方式,決定受理、暫停受理或不予認定。
  26.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0條 …請變更申請人。第一項及第二項一定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期檢討後每年另以公告定之;其收取相關作業方式及時程如附件七。逾期未繳納模組回收費用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補繳。
  27.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5條 …前一月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與查核業務月報表(附件十),及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將前一年度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與查核業務年報表(附件十一),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中央主管機關得定期派員或委託專業機構執行業務訪視。必要時…
  28.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11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石油管理法所定石油基金支應。中央主管機關每年應公告獎勵補助之額度。
  29. 行政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申請及審核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電業應於每年二月及八月底前檢具下列書表,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前半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一、前半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款項申請表(如附件一)。二、全年度迴避成本表(如附件二)。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電業如未…
  30. 行政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申請及審核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電業應預估次一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之金額,於每年三月底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申報書表如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