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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監察監察院各委員會召集人會議實施辦法 第7條 本會議決議事項,除需提報本院會議討論部分外,餘經院長核定後,應即施行。
  2. 監察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第2條 …之。監察院得應業務需要,於院內設特種委員會;所需工作人員,由院長就所屬人員中指派兼任之。
  3. 監察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第5條 …員提議事項。三、由其他委員會移送與本委員會有關聯之事項。四、院長交議事項。
  4. 監察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第9條 …務列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各委員會職員,得視事務之繁簡,由院長調用之。第一項所列專門委員員額,由留任原職稱原官等之秘書出缺後改置;專員員額,由留任原職稱原官等之科員出缺後改置。
  5. 監察監察院各委員會辦事規則 第16條 各委員會職員,由院長依法分別任用;並得視業務繁簡調用之。
  6. 監察監察法施行細則 第3條 …調查或審查職務顯有偏頗之虞者。前項迴避,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陳報院長決定之;其有前項情形未自請迴避者,得由院長為迴避之決定。
  7. 監察監察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應自通知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由提案委員二人以上共同提出,陳報院長後,由其他委員依輪序擔任審查。提案委員逾期未提出異議,原審查決定不成立確定。前項異議之提出經陳報院長後,應自院長簽署日之翌日起,三個月內召開再審查會。再審查…
  8. 監察監察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案處理。前項自動調查案件之申請,得由委員一人至三人共同為之。院長亦得依申請委員之陳報,加派具有相關專長及意願之委員會同調查。每一監察委員調查案件未提出調查報告件數累計達二十件以上者,宜暫停自動調查之申請。監察委員自動調查…
  9. 監察監察法施行細則 第26條 監察委員調查中之案件,如發現彼此案情相關連或同一者,應簽請院長核定並由最先調查之委員調查;但特殊案件,院長亦得商請調查委員共同決定之。
  10. 監察監察法施行細則 第30條 調查報告應陳請院長核閱,但委員批辦之調查案件,應先會批辦委員。調查報告經院長核閱後,應送各有關委員會處理之。監察院會議決議調查之案件,各委員會應將處理之結果提報監察院會議。委託各機關調查之案件,其查復文件,除由委員會決議…
  11. 監察監察法施行細則 第35條 …或其他監察委員二人以上認為有覆查必要者,得以書面敘明理由陳報院長核交審查會審查決定之。惟同一案件以一次為限。前項審查會由提案委員外監察委員七人為審查委員,依籤定席次輪流擔任,以輪序最前者為主席,開會時應有審查委員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