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第5條 法規: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類別:監察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5條 委員會討論事項如下:一、監察院會議交議事項。二、委員提議事項。三、由其他委員會移送與本委員會有關聯之事項。四、院長交議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