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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生技醫藥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作業辦法 第7條 申請案件經第五條審查會議決議補充資料後再行審查者,本部應一次通知補正;公司應於本部通知補正函文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應為駁回之處分。
  2. 行政個人投資生技醫藥公司所得額減除辦法 第9條 …前項第三款相關文件者,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核發完成證明機關於接獲申請案後,得請本部邀請生技醫藥公司審定辦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召開專案會議提供諮詢意見。
  3. 行政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 第7條 …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無法補正者,應敘明理由駁回之。申請案件有不符合第三條各款規定者,應予駁回。申請案件無前二項情形者,應將申請文件分送地政、工務(建設、建築管理)、農業、環境保護、水利及變更前目的事業等主管機關…
  4. 行政經濟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韌性辦法 第2條 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得就本辦法所定申請案之受理、審查、核定、查驗、撥付、追回獎勵或補助及其他相關事項,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法人、團體辦理之。
  5. 行政經濟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製造業設施及生財器具復原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定申請案之受理、審查、核定、查驗、撥付、撤銷、廢止補助及其他相關事項,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法人、團體辦理之。
  6. 行政經濟部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辦法 第2條 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得就本辦法所定申請案之受理、審查、核定、查驗、撥付、追回獎勵、補助款或利息補貼及其他相關事項,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法人、團體辦理之。
  7.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 第10條 園管局受理扣除或延展期間之申請案經書面審查無誤後,應召開審查小組會議審議,並得通知建物所有權人到場說明。
  8. 行政經濟部丹娜絲颱風與七二八豪雨災後商家援助與設備汰換及產業設施復原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定申請案之受理、審查、核定、查驗、撥付、撤銷、廢止援助或補助及其他相關事項,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得委任、委託或委辦所屬機關、法人、團體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9. 行政經濟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公有零售市場設施復原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定申請案之受理、審查、核定、查驗、撥付、撤銷、廢止補助及其他相關事項,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得委任、委託或委辦所屬機關、法人、團體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10. 行政小水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第4條 …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審查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一、申請案涉及本人、其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二、本人或其配偶與申請人或其負責人間現為僱傭、顧問、委任或代理關係。有前項所定情形而不自行迴…
  11. 行政小水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第5條 …撥付獎勵金額。(三)已獲獎勵資格之案場,不得重複申請獎勵。但申請案具國家能源及區域發展效益,且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四)申請案場如涉及其他由政府機關編列經費以為支應之項目,應主動檢附相關文件詳實說明;其已受政府機…
  12. 行政小水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第6條 …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五、申請獎勵類別屬既有案場者,應檢附申請案場之設備登記文件影本。六、申請獎勵類別屬設置中案場者,應檢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文件影本。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文件。前項第二款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3. 行政小水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第7條 主管機關審查申請案,應依計畫書內容審查評分,必要時,得邀請申請人到場簡報及答詢;總得分七十分以上者,始得列為合格申請案。總得分相同之合格申請案,經審查擬核定獎勵金額逾年度經費上限時,應由審查委員於審查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
  14. 行政加氫站銷售氫燃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第11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前條申請案後,得會同有關機關會勘、審查,符合規定者,核准其籌建。申請人喪失原取得設站基地之土地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廢止原籌建核准。
  15. 行政地熱能探勘與開發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條 …以鑽井、開鑿或其他類似方式探查地底下蘊藏之地熱能之行為。二、申請案:指申請人依本辦法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探勘或開發許可之申請案件。三、探勘場址:指申請人申請進行探勘之土地範圍。四、開發場址:指申請人申請進行開發之土地範圍。…
  16. 行政地熱能探勘與開發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8條 …,或依法組織且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二、自有資金占申請案總投資額百分之十五以上。但公營事業,不在此限。
  17. 行政地熱能探勘與開發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主管機關應會同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審查申請案,並得邀集相關部會代表、專家及學者等七人至十一人組成審查會,就其計畫完整性(包含計畫可行性、技術能力、財務狀況與財務計畫可行性及工作期程合理性等事項)進行審查,並作成紀錄。審查…
  18. 行政地熱能探勘與開發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7條 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駁回其申請:一、經審查會審查而未通過。二、經審查會通知補充說明、現場履勘或其他必要事項時,申請人未予配合。三、違反相關法令。
  19. 行政地熱能探勘與開發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申請案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者,應發給地熱能探勘許可或開發許可。地熱能探勘許可有效期間為二年,其應記載事項如下:一、申請人。二、經審查通過之探勘場址範圍。三、探勘許可之有效期間之起訖日。四、其他應遵循或配合事項。地熱能開發許…
  20. 行政地熱能探勘與開發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6條 …之鑽井或探勘行為計畫書件。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前項申請案,主管機關經審查通過後,應依第十八條規定核發地熱能探勘許可。
  21. 行政地熱能探勘與開發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7條 …款程序所核定之計畫書件。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前二項申請案,主管機關經審查通過後,應依第十八條規定核發地熱能開發許可。依第二項規定申請並經主管機關核發地熱能開發許可者,得向水利主管機關申請變更水權登記之水權年限,…
  22. 行政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第5條 …成目標之作法。三、申請限制:申請人每一年度以申請一案為限。但申請案具國家能源及區域發展效益,或屬於公有土地設立地熱優先區而辦理招商遴選作業,且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四、獎勵項目:(一)招商作業獎勵金:包含直轄市或縣…
  23. 行政交通部觀光署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5條 …及編纂。八、國家風景區管制規定之研擬。九、建築規劃管制及建築申請案件之會辦。十、其他有關企劃事項。
  24. 行政商港區域特定範圍內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申請及管理辦法 第4條 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受理前條第二項申請案,應審查下列事項:一、申請人資格及申請事由。二、申請時限及文件。三、活動概述、活動時間及飛航區域之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應將審核結…
  25.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鑑定作業實施辦法 第8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職業病鑑定申請案件時,應依疾病類型將有關資料送請鑑定會委員進行書面鑑定,鑑定作業期間以十四日為原則,並以委員意見相同者三分之二以上,決定之。未能依前項作成鑑定結果時,由召集人召集鑑定會委員開會鑑定,應有三…
  26.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審查收費標準 第3條 …申請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以下簡稱顧問機構)認可者,每一申請案件,收取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二、變更審查:顧問機構申請專任負責人、顧問人員或登記地址之變更者,按次收取新臺幣一千五百元;其顧問人員變更人數逾三人者,加收新臺…
  27.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申請器具照護失能及死亡補助辦法 第16條 本辦法申請案件應備具之書件未備齊者,申請人應自接獲職安署或保險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28.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16條 申請補助之單位提出具有延續性之申請案,應於首年提出總計畫目標、分年工作計畫目標、各年度執行期間、工作項目及經費概算,並分年申請之。
  29.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17條 職安署受理申請案件,應依本辦法規定進行審核。職安署就前項審核後之案件,應組成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補助審查委員會,予以審議,並於每年二月底前,將前一年度補助情形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30.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補助辦法(111.03.31訂定) 第9條 …請,每一計畫主持人,每年以申請一個計畫為限。前項具有延續性之申請案,應於首年提出總計畫目標、分年工作計畫目標、各年度執行期間、工作項目及經費概算,並分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