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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住宅法 第7條 …場、辦理住宅補貼、興辦社會住宅及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得設置住宅基金。中央住宅基金來源如下:一、政府依預算程序撥充。二、本基金財產之處分收入。三、社會住宅興辦之收益。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五、其他收入。直轄市、縣(市)之住宅…
  2. 行政住宅法 第31條 …項規定辦理。第二項及前項結算金額,應繳交該主管機關設置之住宅基金;未設置住宅基金者,一律撥充中央主管機關住宅基金。第二項及第四項結算金額計算方式、計算基準、同意條件、應檢具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直轄市、縣(市)主…
  3. 行政住宅法 第60條 …管理維護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辦理。國民住宅社區之管理維護基金結算有賸餘或未提撥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以該社區名義,於公庫開立公共基金專戶,並將其社區管理維護基金撥入該專戶;社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
  4. 行政住宅法 第62條 以社區管理維護基金價購,政府直接興建國民住宅社區之管理站、活動中心及其他設施,未於本法施行之日前,完成移交為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所有,或經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予以完成出售者,且係單一社區管理維護基金出資並由該社區使用者,…
  5.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 第16條 …提供之管理維護服務,應善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二、受託公共基金及其他費用之收支、保管,不得侵占挪用,亦不得與公司或公司員工之財物款項混用。三、執行業務,應遵守誠實信用之原則,不得有不正當行為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之義務。四…
  6.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10條 …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
  7.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11條 …修繕或改良,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前項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
  8.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18條 公寓大廈應設置公共基金,其來源如下:一、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二、區分所有權人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繳納。三、本基金之孳息。四、其他收入。依前項第一款規定提列之…
  9.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19條 區分所有權人對於公共基金之權利應隨區分所有權之移轉而移轉;不得因個人事由為讓與、扣押、抵銷或設定負擔。
  10.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20條 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定期將公共基金或區分所有權人、住戶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費用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情形公告,並於解職、離職或管理委員會改組時,將公共基金收支情形、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印鑑及餘額移交新管理負責人或…
  11.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21條 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積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或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已逾二期或達相當金額,經定相當期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
  12.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26條 …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範圍及管理維護費用之分擔方式。三、公共基金之分配。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印鑑、餘額及第三十六條第八款規定保管文件之移交。五、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與各該辦公、商場部分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分…
  13.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35條 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閱覽或影印規約、公共基金餘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欠繳公共基金與應分攤或其他應負擔費用情形、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及前條會議紀錄,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
  14.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36條 …料之提供。六、住戶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協調。七、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八、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施、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
  15.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49條 …務者。六、區分所有權人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未繳納公共基金者。七、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違反第二十條所定之公告或移交義務者。八、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違反第五十七條或第五十八條規定者。有供營業使用事實之住戶有前項…
  16.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公共基金,依下列標準計算之:一、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千分之二十。二、逾新臺幣一千萬元至新臺幣一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為千分之十五。三、逾新臺幣一億元至新臺…
  17.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項之原始憑證;會計帳簿,指日記帳及總分類帳;財務報表,指公共基金之現金收支表及管理維護費之現金收支表及財產目錄、費用及應收未收款明細。
  18. 行政共同管道法 第23條 …部分經費酌予貸款。前項貸款,得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置共同管道建設基金支應。
  19. 行政金融機構承受災區受災戶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7條 …如下:一、賑災專戶之民間捐款。二、編列相關預算支應或運用相關基金配合支應。三、其他經費。
  20. 行政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7條 …期限由申請人與承貸金融機構議定之。三、計算基準:比照國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利率,補助身心障礙者原購屋承貸金融機構貸款利率與國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利率之差額。四、補助方式:符合第五條規定之身心障礙者,憑繳款證明及身心障礙者金融…
  21. 行政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 第8條 中央主管機關收取濕地標章回饋金,應即繳入濕地基金專戶,依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運用。
  22.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28條 …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影響費得成立基金,其保管及運用之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23.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44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其基金來源如下:一、使用許可案件所收取之國土保育費。二、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三、自來水事業機構附徵之一定比率費用。四、電力事業機構附徵之一定比率費用。五、違反本法罰鍰之一定比率提撥。…
  24.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19條 …施者自願以現金捐贈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立之都市更新基金,其捐贈比率以百分之四十為上限,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地區特性訂定。
  25. 行政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之管理及運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之規定。
  26. 行政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得以單位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編列,並以直轄市、縣(市)政府為主管機關。
  27. 行政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依本法第八十八條第一項所處之罰鍰收入。二、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三、其他收入。
  28. 行政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辦理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之費用,並優先使用於私有建築物改善。二、推廣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之教育宣導及相關獎勵之費用。三、推動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之研究發展費用。四、本基金之管理及行政費用。…
  29. 行政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本基金應於公庫開立專戶存管。
  30. 行政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為管理及運用本基金,主管機關應設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主管機關首長或由其指定相關主管兼任之,委員十二人至十四人,由主管機關就機關內及其他有關機關、身心障礙團體代表、專家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