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2,407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44 / 81 頁
  1.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40條 第九級船消防設備之配備,規定如下:一、消防泵(一)船舶總噸位一千以上者,應至少具有獨力帶動動力消防泵二台。(二)船舶總噸位三百以上未滿一千者,應至少具有獨立帶動動力消防泵一台。(三)船舶總噸位未滿三百者,應至少具有動力消…
  2.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41條 …第十級至第十二級船消防設備之配備,規定如下:一、消防泵(一)船舶總噸位三百以上者,至少具有獨立帶動動力消防泵一台。(二)船舶總噸位一百以上未滿三百者,至少備有動力消防泵一台,並得由主機帶動。(三)船舶總噸位未滿三百者,得…
  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43條 …第十四級船消防設備之配備,規定如下:一、消防泵及消防栓(一)船舶航行國際航線或外海航線者,適用第九級船規定。(二)船舶航行沿海或內水航線者,適用第十級船規定。二、軟管及噴嘴(一)船舶總噸位一千以上者,適用第七級船規定。(…
  4.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45條 船舶載運第二類危險品中之高壓易燃氣體者,其滅火設備規定如左:一、載運高壓易燃氣體之船艙內,應裝有固定式氣體滅火系統。二、船舶於露天甲板上載運高壓易燃液化氣體者,應有噴水冷卻之裝置。三、應於積載易於接近之處至少備有輕便二氧…
  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47條 受船舶所有人僱用經常服務於船上之船員居住設備,適用本編規定。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日前已安放龍骨或建造已達類似安放龍骨階段之船舶,不適用本編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三條至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百六十條、第一百六十四…
  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48條 下列船舶之船員居住設備,本編規定未能適用時,得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視該船性質酌准寬減或豁免之:一、總噸位未滿二百之動力船舶。二、非動力船舶。三、非航行國際航線或短程國際航線之拖船。四、具有特殊設計、構造、型式、用途或性能…
  7.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50條 船舶之居住設備,適用第十七條規定有困難時,得經航政機關酌准寬減或豁免。
  8.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51條 …儘可能不受冷、熱不正常噪音及臭味等之影響。二、位置儘可能考慮船舶之特性及需要,使能獲致最大量之新鮮空氣與光線。三、錨鍊筒或其他鍊筒不得穿過起居艙空間。四、油艙空氣管或測深管之開口不得置於起居艙空間內。但必要時測深管開口得…
  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52條 …或無敷蓋之露天甲板者,以適當防熱材料遮護之。二、防火結構符合船舶防火構造之規定。三、直接與廚房、主輔機艙、機艙圍壁及其他產熱處所鄰接或位於其上者,以經核准之絕緣材料隔絕之。四、內壁以不致潛藏昆蟲之材料構造,內舷板或嵌板採…
  10.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53條 …作通道之下。二、頂部甲板不得低於最深載重線。但客船及特種用途船舶具有優良之通風及照明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者,不在此限。三、臥室與貨艙、機器間、廚房、油燈室、油漆室、儲存室、乾燥室、公共浴廁等間,不得有直接相通之門戶。…
  11.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54條 …構認可外,其分配原則如下:(一)航行國際航線或短程國際航線之船舶,除客船及特種用途船外,應為每一船員提供單獨臥室。但船舶總噸位未滿三千或非航行國際航線或短程國際航線者,得甲級船員一人一室,其他船員一人或二人一室。(二)客…
  12.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55條 …合下列規定:一、每一船員均應有其個人之床舖。但航行沿海航線之船舶,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船員無住宿於船上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二、床舖不應超過二層,沿艙壁安放,壁上裝有舷窗者,僅得設置單層床。三、床舖內緣之尺寸,長不得少…
  1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57條 …小及設備應在正常情況下足供分配使用該廳全體船員同時使用。三、船舶總噸位在一萬以上者,每一船員所使用餐廳面積不得少於一平方公尺。四、餐廳位置應與臥室隔離,並儘可能接近廚房。五、餐廳內按使用船員人數配備適當桌椅及其他必需設備…
  14.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58條 …不致因險惡風浪意外開啟之強力結構。六、所有設施妥予固裝,避免船舶搖動時發生移動。各爐灶並應裝有可調節之障柵等以防止鍋鼎等餐具因風浪而移動。七、切割刀具之危險部分以護套等加以防護。八、具有收集油脂並防止其流佈於甲板之設施。…
  1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59條 …即可確保通風良好者得僅採用一種。但艙內已裝置有空氣調節器,或船舶經常航行於寒帶地區,其艙室之舷窗開口、天窗、以及通向走道之門,在任何天候狀況下均可開啟,其自然通風系統足供適當通風者,得免之。六、起居艙機械通風或空氣調節器…
  1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60條 …之空調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除經常航行溫帶地區無需空調之船舶外,應為船員起居艙室、獨立之無線電室及控制站,配備空調設備。二、空調設備及其附屬設施,為免發生火災或危及人員或使人員感覺不便,應具有適當大小、裝置及防護措施…
  17.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62條 船舶應依其大小及船員人數,於露天甲板適當處所劃定一處或數處具有適當面積之空間,供船員公餘散步休息之用。經常航行熱帶或阿拉伯灣船舶,前項處所應裝設天遮。
  18.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63條 船舶應於適當地點設置可供船員公餘利用之康樂室,配置適當文康器材、書籍、書櫃及可供閱讀、寫作之設施。如直接利用餐廳者,應妥予佈置。
  1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64條 …該洗手臺已設於個人專用浴廁者,不在此限。四、總噸位三千以上之船舶,鄰近駕駛室及機艙控制室,應設有衛生設備。五、應為男女船員提供分開之衛生設備。
  20.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65條 …刷之耐用防水材料構造,並有適當之排水設施,排水口之位置應考慮船舶縱傾之平均角度,護位於該空間之最低部位。六、浴廁之艙壁應採用鋼材或其他適當材料構造,其下部自甲板向上至高達二三公分應為水密。七、公共廁所應位於臥室及盥洗室鄰…
  21.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66條 船員人數滿十五人且經常航行港口間超過三日之船舶,應設有專門醫療室。但航行沿海及內水航線船舶,不在此限。未設置專用醫療室或無隨船醫生之船舶,應備有藥櫃或急救醫藥箱,配置適當藥品及醫療器材,並附說明書,由船長指定專人管理之。
  22.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67條 船舶醫療室,應符合左列規定:一、位置適中,使病患在各種天候情況下能獲得適當照顧。二、出入口位置及寬度,應便於傷患擔架通過。三、室內應依非單人艙船員人數,每一八人一病床之比例設置病床,不足一八人者以一八人計。但其總數不得不…
  2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68條 總噸位在三、○○○噸以上船舶,應設置適當大小之辦公室一間。總噸位在一○、○○○噸以上者,艙面及輪機應分別設置。
  24.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69條 船舶應依船員人數及航行時間,設置洗、烘衣物之適當設備,包括槽、桶及充份之冷熱淡水或熱水器,不能設置單獨洗衣間,得將槽、桶設置於盥洗室內。烘衣設備應設於與臥室或餐廳分隔之房艙內,艙內除需維持適當通風及溫度外,應有懸掛衣物之…
  2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0條 船舶應於通風良好鄰近臥室處,設置吊掛雨衣場所。
  2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4條 …包括經處理適於運輸或已移除、添加分餾物之原油。三、燃料油:指船舶所載供其主機及輔機燃料用之任何油類。四、含油混合物:指含有油類成份之混合物。五、污水:指自廁所、盥洗室、醫療處所、藥劑室等之盥洗用具或排水管,或自裝載有動物…
  27.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5條 水翼船、氣墊船、靠近水面行駛之航器、潛水船等其他新型船舶,因其構造上之特點,不適用本編規定者,得申請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報請航政機關全部或部分豁免之,並應於有關證書上載明之。
  28.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6條 …傾側角度不超過二二五度時仍能有效操作。二、經認可之效能不應因船舶正常之移動及振動而受影響。其電動之警報與控制裝置,應經試驗證明至少能在左列振動狀況下連續操作:(一)由二赫至一三.二赫,振幅為正負一公釐。(二)由一三.二赫…
  2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7條 …之給水泵者,應以泵供應設備額定能量之油水混合液試驗。(二)以船舶之泵供水者,應以每分鐘轉數不低於一千轉之離心式泵供應規定能量之油水混合液試驗之。但泵之輸出能量不應小於在試驗規定之輸出壓力下,設備額定能量之一倍半。(三)採…
  30.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81條 …:由正常操作位置向任何方向傾側之角度達二二.五度。五、裝置於船舶危險區域內之電力設施,應符合該等區域之適當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