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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4條 …下列規定辦理:一、售與課稅區廠商之貨物出倉視同進口,應由倉庫業者填具報單,檢附報關必備文件向海關申報,並按出倉形態徵稅後,憑電腦放行通知或出倉准單辦理提貨出倉。二、售與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科學園區園區事業、農業科技園區…
  2.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0條 …口申請書,向監管海關申請核發出倉准單並向出口地海關報關,倉庫業者憑准單會同監視關員核對標記及數量相符後,准予提貨出倉,由海關派員押運或監視加封運送至出口地海關辦理通關放行手續。
  3.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2條 …線使用燃料、物料,由輪船公司、航空公司或其委託之運輸工具所屬業者填具報單,送由海關核發准單後,派員押運或監視加封裝上船舶或航空器。但專供飛機用之燃料、物料或修護器材,得經海關核准先行出倉裝機,於出倉之翌日起三日內補辦出倉…
  4.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2-1條 專供航行國際航線飛機用品之自主管理保稅倉庫業者,應建置放行貨物倉間電子化帳務系統管理客艙用品(不包含自機上卸載無整補需求而以封條加封者),供海關隨時連線查核。
  5.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47條 …庫者。三、自用保稅倉庫出售之外貨。四、保稅倉庫廢止登記停止營業者。五、發生不可抗力之天災,如浸水、山崩、颱風致有損壞存儲之保稅貨物或可預見其發生之可能者。六、原進儲人自行設立保稅倉庫者。七、其他特殊情況者。前項第四款至第…
  6.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50條 …抽取貨樣或看樣,由貨物所有人或倉單持有人向海關請領准單,倉庫業者憑准單會同關員監視辦理;其拆動之包件,應由申請人恢復包封原狀。但政府機關基於貨品檢驗(疫)需要所為之抽取貨樣、看樣作業,倉庫業者依該機關核發之文件辦理。
  7.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51條 保稅倉庫業者應依海關規定,設置存貨簿冊經海關驗印後使用,對於貨物存入、提出、自行檢查或抽取貨樣,均應分別詳實記載於該簿冊內。海關得隨時派員前往倉庫檢查貨物及簿冊,必要時,得予盤點,倉庫業者及其僱用之倉庫管理人員應予配合。…
  8.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53條 保稅倉庫存儲之貨物應由倉庫業者負保管責任,如有損失,除依第四十九條規定辦理者外,倉庫業者應負責賠繳應納進口稅捐(費)。存倉貨物之是否保險,對業經完稅而存倉未提貨物之處置,及貨物所有人或倉單持有人與保稅倉庫業者間之其他有關…
  9.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54條 …海關扣押憑單隨時將存儲於倉庫之該項貨物扣存海關倉庫,保稅倉庫業者或管理人不得拒絕。
  10.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55條 保稅倉庫業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海關依關稅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得停止其六個月以下進儲保稅貨物:一、違反第四條規定…
  11.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56條 保稅倉庫業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海關依關稅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得停止其六個月以下進儲保稅貨物或廢止其登記:一、違…
  12.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57條 保稅倉庫業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海關依關稅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得停止其三個月以下進儲保稅貨物:一、未依第九條第一…
  13.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58條 保稅倉庫業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海關依關稅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得停止其三十日以下進儲保稅貨物:一、未依第十五條規…
  14.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60條 經核准登記之保稅倉庫,應由海關及倉庫業者共同聯鎖。但經海關核准自主管理之保稅倉庫及設立於科技產業園區、科學園區、農業科技園區、國際機場與港口管制區內者,得免聯鎖。海關對免聯鎖之保稅倉庫於必要時得恢復聯鎖或派員駐庫監管。
  15.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61條 …倉庫,需由海關派員往返監視起卸貨物時,如因時間急迫,得由倉庫業者、有關輪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提供交通工具;如需派員常駐監視,倉庫業者應供給該員辦公處所。前項須由海關派員監視者,倉庫業者應依海關徵收規費規則有關規定繳納監視費。
  16.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62條 保稅倉庫儲存之貨物,如經全部完稅或移倉,海關得應保稅倉庫業者之請求,准予暫行停業,停業期間,免徵規費。保稅倉庫經准予暫行停業或事實上停業已滿二年者,海關得命其於一個月內復業、進儲貨物或提出合理說明,屆期不為者,海關得廢止…
  17. 行政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 第8-2條 …列情形之一者,應經會計師或稅務代理人查核簽證。(一)經營製造業者。(二)當年度銷售金額合計逾新臺幣十億元者。(三)當年度申報扣抵之進項稅額合計逾新臺幣二千萬元者。
  18. 行政娛樂稅法 第7條 凡經常提供依本法規定應徵收娛樂稅之營業者,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時,均應於事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之手續。
  19.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海運快遞貨物,指由海運快遞業者承攬及遞送,於海運快遞貨物專區辦理通關之貨物。下列各款貨物不得在海運快遞貨物專區辦理通關:一、屬關稅法規定不得進口之物品、管制品、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進口生鮮農漁畜產品、活動植物、…
  20.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4條 …要之設施及設備。海關因通關及查驗需要,得要求海運快遞貨物專區業者增設、汰換設施或設備。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二十日修正生效前向海關申請設立之海運快遞貨物專區業者,應於擴增貨物通關線時,依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完成…
  21.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5條 本辦法所稱海運快遞貨物專區業者(以下簡稱專區業者),指經核准辦理海運快遞貨物通關業務之貨棧業者。
  22.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6條 本辦法所稱海運快遞業者,指經營承攬及遞送海運貨物快遞業務之營利事業。
  23.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7條 …增貨物通關線之港區、線數、申請條件及申請期間。申請設立專區之業者,其資本淨額應在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不足新臺幣五千萬元者,應提供擔保。符合前二項規定者,應備具下列文件向專區所在地海關申請設立專區:一、申請書:應載明營利事…
  24.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8條 依前條規定審查通過之業者,應於通知送達之翌日起六個月內完成前條第三項文件所載設施及設備之建置,並以書面向專區所在地海關申請進行實地勘查;經審查小組實地勘查通過後,由海關核准登記,始得營運。前項業者如未能於規定期間完成建置…
  25.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8-1條 …年五月二十日修正生效前向海關申請設立而未設置貨櫃暫存區之專區業者,其裝運海運快遞貨物之貨櫃進儲專區以外經海關核准之暫存區域者,準用前項規定。
  26.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9條 海運快遞業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海關申請登記:一、申請書:載明公司名稱、統一編號、所在地、負責人姓名、地址、身分證統一編號及電話號碼;負責人無身分證統一編號者,應註明護照號碼或居留證統一證號。二、海運承攬運送業許可文件(含海…
  27.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10條 海運快遞業者應將發票及可資辨識之條碼標籤黏貼於海運快遞貨物上,供海關查核。但非商業交易確無發票者,應黏貼經發貨人簽署之價值聲明文件。前項所定發票或條碼標籤有未貼、脫落或毀損情事者,應先行補貼始得辦理通關;補貼發票或條碼標…
  28.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10-1條 海關於必要時得要求海運快遞業者提供國外承攬及國內遞送之原始真實明細文件或電腦檔案,海運快遞業者不得拒絕。
  29.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11條 海運快遞業者應以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向海關申報。進出口海運快遞貨物得依其性質及價格區分類別,分別處理,其類別如下:一、進口快遞文件。二、進口低價免稅快遞貨物:完稅價格新臺幣二千元以下。三、進口低價應稅快遞貨物:完稅…
  30.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14條 海運快遞業者辦理進出口文件類或低價貨物之簡易申報時,得將不同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之同一主號且同類別貨物,以同一簡易申報單號碼合併申報。依前項規定合併申報者,應申報進口快遞貨物收貨人名稱,除文件類外,並應申報收貨人地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