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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 42 頁- 行政西螺果菜市場電動蔬果運輸車補助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電動蔬果運輸車使用者,應加入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電動蔬果運輸車營運商成為會員,始得申請電池租金之補助。本辦法補助電動蔬果運輸車使用者之電池租金,由電動蔬果運輸車營運商先行墊付,電動蔬果運輸車營運商於每月十五日前檢附下列文…
- 行政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施行日起完成二行程機車報廢及回收且新購電動二輪車於國內使用者,國民每人限補助一輛,但獨資、合夥或法人購置並事先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補助數量不在此限。該二行程機車及電動機車之車籍須登記於申請補助之直轄市…
- 行政使用中汽車召回改正辦法 第5條 …放控制系統有效使用期限或耐久保證里程者。三、非依汽車正常用途使用者。四、因事故而進行大修者。五、燃料經抽取檢驗結果不符合法定標準者。六、車況對實驗室設備及相關人員有安全之虞者。汽車製造者或進口商對選定之受測汽車有異議時,…
-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之有效期限為五年,期限屆滿仍繼續使用者,應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至四個月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展延,每次展延期限不得超過五年。申請前項展延應檢附之文件如下:一、申請函。二、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
-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37條 …泥處理設施。但因應消防法規要求設置之油水分離設備且平日未操作使用者,不適用本章規定。
- 行政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 第5條 …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三、秉持使用者付費之環境正義原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之核配應逐步從免費核配到拍賣或配售方式規劃。四、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溫室氣體排放之稅費機制,以因應氣候變遷,並落實中立…
- 行政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 第23條 …,應符合效能標準。事業製造或輸入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車輛供國內使用者,其車輛排放溫室氣體,應符合效能標準。新建築之構造、設備,應符合減緩溫室氣體排放之規定。第一項、第二項效能標準及前項減緩溫室氣體排放及查核之規定,由中央主…
- 行政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 第44條 提供各式能源者,應致力於宣導、鼓勵使用者節約能源及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關資料,應作成營運紀錄。再利用機構之再利用產品未直接售予最終使用者,主管機關得要求再利用機構將再利用產品經其他機構轉售至最終使用者之銷售流向及數量作成紀錄。再利用機構生產再利用產品及清理再利用後之衍生廢棄物,應依下列規定…
- 行政溴化甲烷管理辦法 第2條 …生規定,在貨物裝運出口前二十一天內直接以燻蒸等方式處理。四、使用者:指使用溴化甲烷於檢疫、裝運前處理或學術研究者。五、進口廠商:指進口及販賣溴化甲烷之進口業者。
- 行政溴化甲烷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進口廠商及使用者應於每年二月、八月底前,按當年度下半年與下年度上半年之各期需求量,共同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進口及使用許可。一、申請表(如附件一)。二、出進口廠商登記證明文件。三、使用者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相關…
- 行政溴化甲烷管理辦法 第6條 溴化甲烷進口及使用許可文件有效期限為六個月,期限屆滿仍繼續使用者,應於期限屆滿前一個月至二個月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但以一次為限。
- 行政溴化甲烷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進口廠商及使用者應於每年二月、八月底前,依附表格式及內容(如附件三),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申報。申報文件不符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補正。
- 行政溴化甲烷管理辦法 第11條 …第五條及第十條之規定。一、為緊急檢疫病蟲害者。二、供學術研究使用者。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3條 …關核准畜牧業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計畫,全量作為農地肥分使用者。六、設置洗腎治療(血液透析)床(台)之診所。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31條 …水於地面水體者之水措計畫核准文件,有效期間為五年。期滿仍繼續使用者,應自期滿六個月前起算五個月之期間內,向核發機關申請核准展延,每次展延,不得超過五年。但許可證(文件)或水措計畫核准文件有效期間內,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有…
- 行政廢棄物及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扣留作業辦法 第7條 …至指定保管機構。採責付保管之清理機具設施於責付保管期間經查獲使用者,其所有人或使用人於三年內違反本法規定再經扣留清理機具設施者,不得責付保管。
- 行政易發生噪音設施設置及操作許可辦法 第13條 …施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間依營建工程之工期定之。許可期間屆滿仍繼續使用者,公私場所之設施應於屆滿前三至六個月內,營建工程之設施應於屆滿前一至二個月內,檢具申請書及噪音檢測報告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許…
- 行政噪音管制法 第11條 …制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定之。機動車輛供國內使用者,應符合前項噪音管制標準,始得進口、製造及使用。使用中機動車輛、民用航空器噪音管制項目、程序、限制、檢驗人員之資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15條 排放許可證及簡易排放許可文件之有效期間為五年。期滿仍繼續使用者,應自期滿六個月前起算五個月之期間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展延。每次展延,不得超過五年。前項許可證及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有效期間內,因水質惡化有危害…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32條 …、記錄及申報。依第一項核發之許可證有效期間為三年。期滿仍繼續使用者,應自期滿六個月前起算五個月之期間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展延。每次展延,不得超過三年。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22條 …善,經下水道管理機關(構)依下水道法規定,拒絕納入或通知停止使用者,於未取得核發機關核准之許可證(文件)前,應停止產生廢(污)水。下水道管理機關(構)通知事業限期改善及拒絕納入時,應同時通知主管機關。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1條 …以外之用。二、以無須處理即能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源作為補充混合使用者,應提出下列資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始得為之,並應按日記錄補充之水量,保存三年。(一)補充之必要性、補充水之來源、每日最大補充水量及其計算量…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3條 …前,設置回收使用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廢(污)水回收使用者,應於回收使用前,設置廢(污)水(前)處理設施或貯留設施,貯存廢(污)水。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9-5條 …廢(污)水管理計畫前,應進行現場勘察;其涉及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邀請農業主管機關參與審查。飼養豬隻二十頭以上未滿二百頭之畜牧業,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施行前之既設者,應…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0-1條 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者,應檢具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計畫(以下簡稱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向農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農業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報直轄市、縣(市)環保主管機關備查,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其沼液、沼渣作為肥分…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0-2條 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者,應檢具下列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之內容及文件,送農業主管機關審查:一、畜牧業者,其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中心(或沼氣再利用中心)之經營業者,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0-3條 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有效期限五年,期滿仍繼續使用者,應自期滿六個月前起算三個月之期間內,向農業主管機關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不得超過五年。依前項規定申請展延者,應檢具前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以外規定之文件、內容。但於沼…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0-4條 …分使用計畫,審查同意文件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者及施灌者名稱、地址、負責人。二、施灌作業有關之農地地號、面積、沼液沼渣施灌數量、沼液沼渣品質、方式、頻率及用途。三、核發日期及計畫有效期限。四、其他必要記…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0-6條 …業主管機關審查同意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暫停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一、自中央氣象署發布大雨、豪雨特報日起,至解除日後三日之期間。二、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期間,地下水水質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