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化甲烷管理辦法 第11條 法規:溴化甲烷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第11條 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進口及使用溴化甲烷,不適用第五條及第十條之規定。一、為緊急檢疫病蟲害者。二、供學術研究使用者。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