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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209條 礦業權者應在礦場之坑內與坑外主要地點設置相互連繫之警鈴、電話、對講機或其他通訊設備及指示緊急避難方向之顯明標示。
  2. 行政經濟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4條 …法規之修訂。第一組:關於組織及投資法規者。第二組:關於工業及礦業法規者。第三組:關於商業法規者。第四組:關於農、林、漁、牧及水利法規者。
  3.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礦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4.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2條 礦業申請案件檢具之申請書圖文件,應依主管機關規定格式製作,並蓋用礦業印鑑。本規則各項礦業申請,得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化方式為之,且應使用經主管機關認可之電子簽章或身分認證方式,並依規定之軟體、格式、類型及方式傳…
  5.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3條 礦業申請案經核准,應登記事項以最後之登記為準,如涉及二礦以上礦業權,應個別登記。礦業申請案核准後,所附書圖文件作為礦業附屬文件並加蓋騎縫章後發還礦業申請人。前項所稱礦業申請案核准後發還之礦業附屬文件如下:一、礦區圖。二、…
  6.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4條 礦業登記應登記事項,經主管機關登記於礦業准許登記冊、校對完竣加蓋校對人員名章為登記完畢。前項應登記事項如下:一、礦業權資料:探礦或採礦、礦區所在地詳細地名、面積、礦質種類名稱、礦區字號及礦業權執照字號。二、礦業權者資料:…
  7.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5條 礦業權者或利害關係人,發現登記事項及礦業附屬文件有錯誤或遺漏時,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更正。登記事項及礦業附屬文件之錯誤或遺漏,如屬主管機關記載時之疏忽,並有原始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可稽者,主管機關得逕行更正之,並通知礦業權者或利…
  8.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6條 礦業權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礦業附屬文件:一、探、採礦開發過程中,探得原領礦種之新礦牀或礦脈分佈。二、基於礦業開發有調整開採方式或開採構想相關規劃之必要。三、無法取得原規劃開採範圍之礦業用地核定或使用權…
  9.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7條 主管機關對於礦業之申請,除海域礦區無法現場勘查外,應指定日期通知申請人導往查明下列事項:一、有無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所列情形之一。二、礦質露頭位置是否位於申請地內,與所申請之礦質是否相符。三、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申請者,應…
  10.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8條 主管機關依前條勘查結果或各審查階段,認有修正礦業申請地或礦區情形必要時,應通知申請人補正並重送相關書圖文件。
  11.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9條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修正施行後,現存之合辦礦業權,辦理礦業申請案應檢具合辦契約及礦業合辦人全體議決書二份,由礦業合辦人全體共同申請。合辦契約應載明礦業代表人、礦業合辦人與各自出資額,對於代表權有特殊約定者,…
  12.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10條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修正施行前已受理之礦業權設定申請案,申請人為自然人或合辦者,應依本法第七條規定改由法人續辦,並應檢具改由法人續辦同意書、公司登記證明有關文件及董事會或股東會議事錄。
  13.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11條 …籤方法決定優先審查順位者,應預定抽籤日期,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該礦業申請人到場自行抽定;如礦業申請人屆時不到場,由主管機關指派人員代為抽定,並通知各該礦業申請人。
  14.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12條 礦區內或礦業申請地內不在同一礦牀之異種礦質,經他人申請後,礦業權者或申請在先者,如未於本法第二十七條之限期內申請,其申請在後者,於設定礦業權後,不得妨害在先之礦業權者施業。
  15.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13條 依本法第二十七條優先審查之設定異種礦業權申請案不予核准,或原礦業權經依法撤銷或廢止並完成消滅登記者,該異種礦質申請案不得據為優先審查之主張。
  16.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14條 因礦業權之變更或移轉而為換發礦業執照者,其礦業權屆滿期限之規定如下:一、礦業權移轉、礦區減區或分割、加入或退出合辦人、礦區調整,仍以原礦業執照所載期限為準。二、礦區合併者,以合併各礦區中面積最大者之原礦業執照所載期限為準…
  17.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15條 礦業申請地與已撤銷或廢止礦業權之核准,但尚未公告接受申請或尚保留之區域重複,如經主管機關勘明,其重複區域之礦種,非屬同一或共生礦牀者,得准其異種礦質申請案設權探採。前項重複之區域,如經勘明其礦種屬同一礦牀或共生礦牀者,應…
  18.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18條 …書五份。五、探礦構想書圖五份。前項申請展限礦區內如具原核定之礦業用地者,並應檢具下列文件:一、礦場關閉計畫五份。二、礦業用地位於私有土地者,為土地與建築物所有人及使用權人同意文件;位於公有土地者,為土地管理機關及他項權利…
  19.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19條 …畫五份。六、礦牀說明書圖五份。前項申請展限礦區內如具原核定之礦業用地者,準用前條第二項規定。
  20.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20條 礦業權設定後,礦業權者如欲探採礦區內異種礦質,得申請增加礦質種類,除繳回原領礦業執照及礦區圖外,應依設定礦業權之程序辦理。前項增加之礦質於原經核准之礦牀說明書圖已載明者,免附礦牀說明書圖。
  21.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21條 礦業權者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申請礦區減區、合併或分割,應檢具下列書圖文件:一、申請書一份。二、理由書一份。三、礦區圖五份。四、新舊礦區關係圖五份。五、探礦或開採構想書圖五份。六、原領礦業執照及礦區圖。七、如為採礦權,應送…
  22.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22條 礦業權者依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申請礦區調整,應由鄰接礦業權者分別檢具下列書圖文件,共同提出申請:一、申請書一份。二、理由書一份。三、與鄰接礦業權者協商同意書一份。四、探礦或開採構想書圖各五份。五、原領礦業執照及礦區圖…
  23.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23條 礦業權者依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申請開鑿井、隧通過鄰接礦區,應檢具下列書圖文件:一、申請書一份。二、與鄰接礦業權者協商同意書一份。三、開鑿井、隧通過鄰接礦區工程圖說五份。
  24.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24條 申請變更礦業附屬文件,應檢具下列書圖文件:一、申請書一份。二、變更理由書一份。三、新礦業附屬文件各五份,含前後差異說明對照表。四、變更內容之證明文件或主管機關指定其他文件。
  25.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25條 …書一份。二、批註採取土石區域與礦區關係位置圖十份。三、採礦場礦業用地載明租賃有效期限之租賃契約或自有土地之土地登記謄本影本二份。四、開採構想書圖五份。但原開採構想書圖已列有批註採取同一礦牀共生土石者,免附。五、原領採礦執…
  26.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26條 礦業權者因遺失或污損破壞申請補發礦業執照、礦區圖或礦場登記證,應檢具下列書圖文件:一、申請書一份。二、因遺失者,應附刊登遺失作廢聲明之新聞紙。三、因污損破壞者,應繳回原領礦業執照、礦區圖或礦場登記證。
  27.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27條 依本法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申請礦業權移轉,應檢具下列書圖文件:一、申請書一份。二、礦區圖五份。三、原領礦業執照及礦區圖。四、探礦或開採構想書圖五份。五、繼承、信託或執行機關之證明文件等。因強制執行而申請礦業權移轉者,主管機…
  28.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28條 礦業權者申請自行廢業,應檢具下列書圖文件:一、申請書一份。二、原領礦業執照、礦區圖及礦場登記證。
  29.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32條 礦業權者申請變更下列各登記事項,應檢具申請書一份,並附事實證明文件:一、礦業權者名稱或應受送達處所地址之變更。二、公司代表人變更、姓名或應受送達處所地址之變更。三、礦業印鑑變更。四、礦區所在地或地址因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整…
  30.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33條 利害關係人申請抄發礦業准許登記冊及礦業附屬文件,應檢具下列書圖文件:一、申請書一份。二、利害關係事實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