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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 10 頁-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6條 …登記時,其保稅物品可無條件繼續存放在廠房倉庫至少六個月,以供監管海關處理保稅物品。申請登記為保稅工廠者,於海關核准登記前,如有先行進口自用機器、設備之需要,得向海關申請臨時監管編號,並繳納進口稅款保證金,辦理通關手續。保…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7條 …內派員赴廠勘查,經勘查合格之翌日起一週內通知外銷工廠洽期辦理監管,發給保稅工廠登記執照。保稅工廠之公司名稱、地址、負責人、營業項目、工廠地址如有變更,或實收資本額減少時,保稅工廠應於辦妥變更登記之翌日起三十日內檢送有關證…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10條 …型號、應用數量(實用數量加損耗數量)或實用數量、單位等項,送監管海關備查,必要時海關得予以查核,並要求提出製造程序說明書及其他有利查核之文件。未送監管海關備查,而產品已先行出口者,不予除帳。但出口者如為樣品或特殊原因已於…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11條 …料。如海關認為必要者,並應設立半成品及在製品之動態紀錄,以供監管海關隨時查核。前項之帳冊、保稅工廠廠外加工紀錄卡及出廠放行單,以電腦處理者,應將有關資料依第十八條規定之期限輸入建檔,以備海關隨時查核,並按月印製替代原料帳…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11-1條 …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年限者,得由保稅工廠自行除帳,海關免列帳監管。保稅工廠自用機器、設備,於進口後六個月內無外銷實績者,監管海關應查明實情並限期改善,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改善者,海關得通知保稅工廠補繳進口稅捐後除帳。前二項貨…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13條 …證,應保存三年。前項有關之憑證,保稅工廠於盤存結案後,除報經監管海關核准,以微縮影片、磁帶、磁碟片或其他電子媒體等按序攝錄,並依規定年限保存者外,原始憑證不得銷毀。監管海關依法進行查案時,如需複印憑證及有關文件,保稅工廠…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19條 …倉庫不敷存儲,必須租用廠外倉庫時,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並報請監管海關核准後,方可使用:一、須為堅固之建築,且具有防盜、防火、防水、通風照明及其他確保存貨安全之設施。二、取具主管機關核發之倉庫或廠房使用執照、建物所有權狀與…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20條 …不得少於十個月,最長不得超過十四個月,其有特殊情形,事先報經監管海關核准者,得酌予提前或延長。但海關認有必要時,得隨時予以盤存。前二項盤存,事後發現錯誤或漏列等情事時,得由保稅工廠在該項保稅物品未動用前向監管海關申請複查…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21條 …數量多於帳面結存數量,其數量大於盤差容許率者,應敘明理由報請監管海關查明原因,倘係產品單位用料量偏高者,應修訂產品單位用料清表,供次年度結算時使用。同一種類或可相互替代流用之原料,如部分為保稅部分為非保稅,年度結算時應一…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22條 …外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之學歷或經同等學力鑑定考試通過,並經監管海關或海關審查通過之民間機構舉辦保稅業務人員講習取得結業證書外,其中一名應為保稅業務主管級人員,並向海關報備。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23條 保稅工廠受託辦理加工業務,應經監管海關核准及受海關監管。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24條 …驗、測試、修理、維護業務,或安裝該等業務所需之作業軟體,應經監管海關核准及受海關監管;另應設置辦理檢驗、測試、修理、維護貨物之存放專區,並獨立設置維修服務帳冊,報經監管海關核准及驗印。前項產品為保稅工廠自國外進口者,應於…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25條 監管海關得派員前往保稅工廠稽核或辦理下列事項:一、查核保稅工廠生產情形,原料、成品倉庫之存量,自用機器、設備管理情形,及保稅工廠之帳冊與表報。二、稽核保稅工廠產品單位用料清表、非保稅產品使用原料項目清表及審核盤存各項報表…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26條 …定期派員巡查,必要時得予保管。二、經廢止其登記之保稅工廠應向監管海關洽訂或由監管海關逕予訂定盤存日期,依照第二十條有關規定辦理盤存(以下簡稱結束盤存),如實際盤存數量與帳面結存數量不符時,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辦理。三、…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27-1條 保稅工廠生產非保稅產品,應經監管海關核准及受海關監管。前項所稱非保稅產品,指保稅工廠使用自國外進口或自保稅區輸入,並已辦理報關完稅之原料,或向課稅區採購之原料所產製之產品。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28條 …置平面圖、廠區安裝配置圖、生產保稅產品製造程序說明書等),經監管海關准予備查,始得適用相關免稅規定。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29條 …物品報運進口。如有誤列,應於放行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繕具報單,向監管海關申請補繳進口稅捐。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31條 …下:一、進廠時買賣雙方應聯名繕具報單,檢附發票、裝箱單等報經監管海關核准後放行進廠登帳。監管海關應於核准之翌日起二十日內核發視同出口報單副本,交國內廠商憑以辦理沖退稅。二、前款之加工原料交易,得先憑交易憑證點收進廠登帳,…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32條 …,應於進廠之翌日起三個月內由買賣雙方聯名繕具退貨申請書,報經監管海關核准。原供應廠商已領有視同出口證明文件者,應予收回註銷或更正,並通知有關機關註銷或更正;其已辦理沖退稅捐者,應繳回已沖退稅捐,並通知所屬稅捐稽徵機關,始…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34條 保稅工廠出口保稅產品應繕具報單,並報明向監管海關備查之保稅產品單位用料清表文號及頁次或申請出口後再造送該清表之報備文號,出口地海關認有必要時,得要求保稅工廠提供已備查之用料清表影本或向監管海關申請報備文號,未經備查者,依…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35條 …貨物由出口地海關查驗,如因包裝特殊不宜在出口地查驗者,得申請監管海關派員在廠內查驗後押運、或監視加封運送至出口地辦理通關手續。但出口地海關認為必要時,仍得複驗。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37條 …具報單,檢附發票、裝箱單等有關文件,依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向監管海關申報辦理稅捐記帳及放行手續,始准出廠。保稅工廠得於提供擔保後,先行出廠,在次月十五日前檢附有關證明文件,辦理按月彙報手續。二、依前款規定放行之貨物,得分…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38條 …檢附裝箱單及原報單影本,於視同出口及進口放行之翌日起一年內向監管海關申請核辦,經核准後退貨進廠登帳,原出售工廠已領有視同出口證明者,監管海關應同時通知有關稅捐稽徵機關。二、監管海關辦畢前款手續後,應發給退稅用報單副本與原…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40條 …廠內銷之保稅產品,應由保稅工廠或由買賣雙方聯名繕具報單,報經監管海關依出廠時之形態補徵進口稅捐後,始准放行出廠。前項內銷之保稅產品,除該產品係屬使用供裝配用已逾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單一半成品所製成者,應依完稅價格按有關稅率核…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41條 第四十條內銷補稅案件,得由保稅工廠或買賣雙方聯名向監管海關申請按月彙報,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由保稅工廠提供相當金額之擔保,其金額由海關視實際需要調整之。二、保稅工廠應設置按月彙報內銷登記簿,於貨品出廠前,按出廠批數、逐…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42條 …身攜帶保稅工廠產品出口,且經出口地海關進行到貨註記之案件,由監管地海關查明後自行銷案。隨身攜帶出口之保稅產品攜帶復進口時,應持憑原「攜帶保稅工廠產品出口(或復運進口)申請書」,向進口地海關報驗進口,並於放行之翌日起一週內…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44條 …。但遇有特殊情況,未及於前開期限內辦理者,得於期限屆滿前,向監管海關申請延長,其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前條之保稅副產品、下腳、廢料等,未在保稅產品單位用料清表用料量中另列有損耗率,或雖已列有損耗率而未經核准者,得核實沖銷…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45條 …屬實者,應自失竊之翌日起三個月內補稅除帳,其有特殊情形,報經監管海關核准者,得申請提供保證金暫免補稅,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期滿後如仍未找回,即將保證金抵繳稅款結案,找回部分海關應將保證金退回。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46條 保稅工廠進口保稅之原料或加工品,得申請監管海關核准後運出廠外加工,並以加工至半成品且該加工品以仍能辨別其所加工之原料者為限。但保稅工廠所生產之保稅產品已超過工廠產能,且其事先已具結負責以自己名義將運出廠外加工之保稅產品逕…
-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47條 保稅工廠保稅物品出廠測試、檢驗、核樣或修理,應填具申請書經監管海關核准後提領出廠。前項保稅物品出廠,監管海關得視物品數量及性質核定作業期間,其需展期者,應於屆滿前,以書面說明原因,向海關申請。但出廠期間合計不得超過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