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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產品平準基金管理運用準則 第10條 農產品平準基金應訂定獨立之會計制度,並在國庫或公營行庫開設專戶儲存。財務調度如有困難時,主管機關或受委託管理機關得協助融通之。
  2. 行政農產品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4條 …第十條第一項規定通知認證機構。三、組織運作及立場無法維持公正獨立。四、未依第十一條第一款或第四款規定辦理驗證業務。五、經其驗證者有未符合驗證基準且情節重大,未能有效處理。六、違反前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情節重大。七、經認證…
  3. 行政香蕉收入保險試辦及補助辦法 第22條 保險人及再保險人應設立獨立會計,記載本保險之業務及財務狀況。
  4. 行政釋迦收入保險試辦及補助辦法 第25條 保險人及再保險人應設立獨立會計,記載本保險之業務及財務狀況。
  5. 行政家畜保險辦法 第19條 保險人、再保險人應設立獨立會計,記載家畜保險之業務及財務狀況。主管機關得派員檢查家畜保險業務及財務狀況,保險人、再保險人及其相關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6.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2條 全國農業金庫(以下簡稱農業金庫)之獨立董事,應取得下列專業資格條件之一,並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一、農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農業金庫業務所需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二、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農…
  7.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3條 農業金庫之獨立董事應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無下列情事之一:一、農業金庫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二、農業金庫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農業金庫或其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8.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4條 農業金庫之獨立董事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不得逾三家。
  9.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5條 農業金庫獨立董事由中央主管機關推薦符合第二條至前條資格者,經股東會選任擔任,任期四年,得連任一次。農業金庫之董事選舉,應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辦理,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10.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6條 經股東會選任為獨立董事者,於任期中如有違反第二條或第三條之情形致應予解任時,不得變更其身分為非獨立董事。經股東會選任為非獨立董事者,於任期中亦不得逕行轉任為獨立董事。
  11.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7條 農業金庫常務董事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一人,且不得少於常務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12.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獨立監察人及授信審議委員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 第2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任全國農業金庫(以下簡稱農業金庫)之獨立監察人或授信審議委員:一、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二、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三、曾犯偽造貨幣、偽造有價證券、侵占、詐欺、背信罪,經…
  13.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獨立監察人及授信審議委員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 第3條 農業金庫之獨立監察人應具備良好品德,且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銀行工作經驗三年以上,並曾擔任銀行總行經理以上或同等職務,成績優良者。二、銀行工作經驗五年以上,並曾擔任銀行總行副經理以上或同等職務,成績優良者。三、擔任政府…
  14.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獨立監察人及授信審議委員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 第4條 農業金庫獨立授信審議委員之資格以金融、農業、經濟、會計、法律之學者、專家為限,且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銀行授信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成績優良者。二、擔任政府機關金融行政或管理工作經驗五年以上,並曾任薦任八職等以上或同等…
  15.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獨立監察人及授信審議委員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 第5條 農業金庫獨立監察人及授信審議委員行使職務時,應維持其獨立性,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解任:一、擔任農業金庫之受僱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二、為前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二親等以內之姻親。三、持有農…
  16.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獨立監察人及授信審議委員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 第6條 農業金庫獨立監察人及授信審議委員應為全體股東之最大利益,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執行職務,並保持超然獨立之公正態度,對於行使職務所獲取之資料應予保密。違反前項規定情節重大者,農業金庫應予解任。
  17.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獨立監察人及授信審議委員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 第7條 農業金庫獨立授信審議委員,除違反前二條情事者外,其任期為兩年,期滿得續聘之。
  18.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獨立監察人及授信審議委員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 第8條 農業金庫各獨立監察人兼任其他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不得逾五家。
  19.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17條 …定人數,由股東會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所定方式選舉董事,其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董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但政府或其指派之代表人當選為董事,不受連任次數之限制。獨立董事應具備專業知識…
  20.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18條 …審議之授信案件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授信審議委員會委員中獨立授信審議委員,不得低於二分之一;獨立授信審議委員應具備之資格條件,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董事及授信審議委員會委員對於授信案件,有自身利害關係者,應自行迴避,不…
  21.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19條 …事項。下列事項除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提董事會決議通過;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一、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二、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
  22.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20條 …所定方式推選二分之一監察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其餘為獨立監察人,由中央主管機關推薦專業金融人員,經股東會選任擔任,任期四年,得連任一次;獨立監察人應具備之資格條件,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監察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各得…
  23.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21條 下列事項,應經監察人會議決議;各監察人應推選獨立監察人中之一人為監察長,並擔任監察人會議主席:一、農業金融機構業務之稽核。二、各項帳目之查核及資產負債之定期檢查。三、違背本法及章程之檢舉。四、董事會所提年度決算案之審議。…
  24.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27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信用部;信用部與其他部門之會計,應分別獨立。
  25. 行政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3條 …。三、農業金融機構確認客戶身分應採取下列方式:(一)以可靠、獨立來源之文件、資料或資訊,辨識及驗證客戶身分,並保存該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或予以記錄。(二)對於由代理人辦理者,應確實查證代理之事實,並以可靠、獨立來源之文件、資…
  26. 行政動物用藥品製造廠設廠標準 第4條 …生物藥品或生物技術產品所用容器之洗滌設施,應注意防止污染,並獨立設置。十、各動物室應依動物類別及製造、試驗工作性質予以適當區隔,並應與製造、分裝作業場所保持適當之隔離。
  27. 行政動物用藥品製造廠設廠標準 第6條 …製其他藥品或環境衛生用藥者,應有具隔離效果之獨棟廠房,及各自獨立之空氣處理系統。藥廠兼製環境衛生用藥者,其環境衛生用藥製造、加工、分裝作業場所及原料倉庫,應與動物用藥品製造、加工、分裝作業場所外圍保持八公尺以上之距離。藥…
  28. 行政動物用藥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4條 藥廠品質管制部門與製造部門應分別獨立設置。
  29. 行政動物用藥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12條 …品品質一致,應由專人訂立每一產品之製造管制標準書,並由另一人獨立核查。前項製造管制標準書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品名、含量、劑量或劑型。二、產品單位重量、容量或劑型所含每一有效成分之名稱、重量或容量,及單位劑型之全重量或容量…
  30. 行政農藥工廠設廠標準 第4條 …生物製劑農藥之作業場所有擴散污染之虞者,應具備滅菌消毒設備及獨立空調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