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人、再保險人應設立獨立會計,記載家畜保險之業務及財務狀況。
主管機關得派員檢查家畜保險業務及財務狀況,保險人、再保險人及其相關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家畜保險辦法 第19條
本法規已於 2023-02-02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19條
本法規已於 2023-02-02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19條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