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備兵」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4 / 5 頁-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34條 常備兵依法輪次歸休、退伍、結訓者,及補充兵列管、除役、免役、禁役者,均由所隸或列管縣市後備指揮部,依據命令,通知直轄市、縣(市)政府,轉知鄉(鎮、市、區)公所。常備兵、補充兵於入營前犯罪,經司法機關判處徒刑確定者,應依據…
-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35條 常備兵、補充兵請假,在不影響戰訓任務情形下,依下列規定處理:一、公假:奉准參加政府主辦之各種考試及法定義務出席作證、答辯。二、病假:因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應呈繳證明核准病假,餘依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處理。三、喪假…
-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36條 國家安全局、海岸巡防機關所屬常備兵之服役,除停役、晉級、請假等事項由各該機關核辦外,均依本規則規定辦理。
- 行政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24條 依第十二條規定撤銷預備軍官或預備士官資格,依法應徵服常備兵現役或替代役者,其曾受預備軍官或預備士官之基礎教育時間,得折算常備兵現役或替代役應服之役期。前項基礎教育時間應折算之役期,以其退學通知書所載實受教育時間為準。
- 行政兵役法 第10條 …分發軍事機關部隊見習四個月以內,期滿成績合格者服之:一、曾服常備兵現役期滿成績優良者。二、曾服補充兵現役期滿成績特優者。三、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程度及專門技能者。四、現役優秀士兵考入軍事校院…
- 行政兵役法 第15條 士兵役分為常備兵役、補充兵役。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為士兵役之徵兵及齡。
- 行政兵役法 第16條 常備兵役之區分如下:一、現役:以徵兵及齡男子,經徵兵檢查合格於除役前,徵集入營服之,為期一年,期滿退伍。二、軍事訓練:經徵兵檢查合格男子於除役前,徵集入營接受四個月以內軍事訓練,期滿結訓。三、後備役:以現役期滿退伍或軍事…
- 行政兵役法 第16-1條 前條第一項第二款徵集入營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訓練期間具現役軍人身分。前項人員之管理、福利、主副食、醫療、傷亡慰問、照護、殮葬補助、急難救助、保險、撫卹、懲罰、妨害兵役之治罪與其他權利及應履行之義務,適用常備兵標準及現…
- 行政兵役法 第17條 補充兵役以適合服常備兵現役,因家庭因素,或經教育部、勞動部核定之國家代表隊者,或替代役體位未服替代役者服之,由國防部依軍事需要,施以二個月以內之軍事訓練,合格後列管、運用。前項因家庭因素與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之資格、申請、…
- 行政兵役法 第18條 常備兵現役在營期間,在平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國防軍事無妨礙時,得提前退伍:一、員額過剩時。二、完成兵科教育者。三、入營前曾修得相當於軍職專長之學能者。四、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須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
- 行政兵役法 第19條 常備兵現役在營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延期退伍,稱為延役:一、戰時或非常事變之際。二、航海中或在國外服勤時。三、重要演習、校閱或正服特別重要勤務時。四、因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故時。
- 行政兵役法 第20條 常備兵現役在營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服現役,稱為停役:一、經診斷確定罹患足以危害團體健康及安全之疾病。二、病傷經鑑定不堪服役。三、經通緝、羈押,或經觀察勒戒或宣告徒刑、拘役確定在執行中。四、受保安處分、強制戒治或感訓…
- 行政兵役法 第20-1條 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稱為停止訓練:一、有前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二、為專科以上學校學生,於學期始業時。因前項第一款情形停止訓練者,其在營時間逾三十日者,以已訓補充兵列管運用;…
- 行政兵役法 第21條 常備兵平時現役補缺,由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應補行徵集者遞補之,尚不足額時,以補充兵遞補;遞補後,即轉服常備兵役。
- 行政兵役法 第22條 常備兵在戰時或非常事變時,依年次徵召擔任捍衛國家之作戰任務。
- 行政兵役法 第25條 …,由內政部會同國防部辦理。服替代役期間連同基礎訓練,不得少於常備兵役現役役期;停止徵集常備兵役現役後,不得少於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服役期間,均無現役軍人身分。停止徵集服常備兵役現役年次前之役齡男子,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
- 行政兵役法 第27條 …士官在現役期間因故離職或停役、退伍或解除召集為後備役者。二、常備兵在現役期間停役、退伍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結訓為後備役者。三、預備軍官、預備士官之未應召入營或退伍者。
- 行政兵役法 第33條 …役體位,依下列規定服役:一、常備役體位:為適於服現役者,應服常備兵現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其超額者,得申請服替代役。二、替代役體位:服替代役。三、免役體位:為不合格者,免役。前項經檢查體位未定者,應補行體格檢查一次,…
- 行政兵役法 第34條 …於服現役者,依國防部所定兵額或軍事訓練計畫徵集入營服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以每年一月一日為正規入營期,必要時,得另定補助入營期。適於服現役之人數有餘或不足時,依常備兵、補充兵之順序,按抽籤號次徵集之。於國防軍事無妨礙…
- 行政兵役法 第35條 應受常備兵役現役或軍事訓練徵集之役齡男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緩徵:一、高級中等學校及其同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或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二、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罪在追訴中者,或犯罪處徒…
- 行政兵役法 第39條 …時召集,依軍職專長教育之需要召集之。四、勤務召集,依補充兵及常備兵後備役順序召集之。五、點閱召集,按離營時間之久暫及動員需要以定其順序。
- 行政兵役法 第44條 國民為國服兵役時,享有下列權利:一、在營服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學生保留學籍,職工保留底缺年資。二、在營服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其家屬不能維持生活時,應由政府負責扶助之。三、因服戰時勤務或執行公務受傷致身…
- 行政兵役法 第45條 凡入營服役及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應履行下列義務:一、宣誓效忠中華民國。二、遵守軍中法令。三、對公務有保守秘密之責任;除役後,亦同。
- 行政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賠償辦法 第2條 …接受基礎訓練,或徵集入營履行兵役義務人員參加志願士兵甄選,或常備兵後備役人員申請志願再入營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志願書:志願履行甄選簡章或再入營核定文令所定之現役最少年限及應遵行之事項;未成年者應與其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2條 …役,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兵役法及其施行法有關常備兵役之規定。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3條 …願參加甄選,接受基礎訓練期滿合格,服志願士兵:一、徵集入營服常備兵役或服替代役。二、常備兵後備役或替代役備役。三、其他適齡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在臺灣地區應設籍滿二十年,始得參加志願士兵之甄選。志願士兵之甄…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時間如下:一、二等兵:六個月。二、一等兵:一年。三、上等兵。常備兵後備役人員自起役之日起,按原等級計任本級時間。上等兵服現役最大年限十年,自晉級之日起算。志願士兵留職停薪期間,不計入第一項、第三項任本級之最少時間及上等兵…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5-1條 …一、未服滿現役最少年限,且尚未完成兵役義務者:(一)應徵集服常備兵現役之役齡男子,依兵役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役期,直接轉服常備兵現役,期滿退伍。(二)應徵集服替代役人員,尚未徵集入營者,應廢止原核定起役之處分,並通…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6條 …軍事校院,接受軍官、士官基礎教育畢業,轉服軍官役或士官役,或常備兵後備役申請志願再入營者,不在此限。志願士兵在營服役期滿,申請繼續留營服役者,國防部得因軍事需要,核定繼續留營服役,除有死亡、失蹤、被俘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該等…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中校以上編階主官(管)考核推薦,年齡在三十二歲以下徵集入營服常備兵役或服替代役人員。二、退伍或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結訓,年齡在三十二歲以下之常備兵後備役、補充兵列管或替代役備役人員。三、年滿十八歲至三十二歲之女子或尚未履行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