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36條 法規: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第四章 附則 第36條 國家安全局、海岸巡防機關所屬常備兵之服役,除停役、晉級、請假等事項由各該機關核辦外,均依本規則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