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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 40 頁- 行政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第15條 …行召集;該公所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同為申請人時,應轉請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代行召集。
- 行政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第17條 部落會議主席應於召集前十五日,以書面通知原住民家戶及申請人。前項通知應載明下列事項,必要時得並用原住民族語言書寫:一、部落名稱。二、同意事項。三、會議時間。四、會議地點。五、會議議程。關係部落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
- 行政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第18條 …或代行召集時,由出席人員互推一人主持。二、主持人確認部落全體原住民家戶代表過半數出席。三、申請人報告同意事項之計畫、措施、法令草案內容及共同參與、管理、利益分享機制。四、出席人員陳述意見。五、申請人回應意見。六、表決同意…
- 行政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第19條 部落會議議決同意事項,以部落全體原住民家戶代表過半數出席,出席原住民家戶代表過半數贊成,為通過。前項表決,應以投票不記名為之,並就贊成與反對兩面俱呈。但經出席原住民家戶代表過半數贊成,得改採舉手不記名表決。
- 行政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第20條 …主持人姓名。四、記錄人員姓名。五、申請人姓名。六、實際出席之原住民家戶代表姓名。七、主持人宣布流會時,應載明流會。八、同意事項之表決結果。九、其他應記載之事項。第一項所列文件應由該次會議主持人於召開後十五日內分送原住民家…
- 行政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第21條 …部落會議,由關係部落之部落會議主席互選一人召集並主持;由全體原住民家戶代表過半數出席,出席原住民家戶代表過半數贊成,為通過。聯合部落會議之召集方式、會議程序、議決方式及會議紀錄,準用第十二條至前條規定。
- 行政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第22條 …益分享機制,發生爭議而未能依前項解決時,利害關係人得請求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轉請有關機關協處。
- 行政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第29條 …之事項。第一項所列文件應由該次會議主持人於召開後十五日內分送原住民家戶及相關人員。會議紀錄之內容如有遺漏或錯誤,參加該次部落會議之人,得於下次部落會議確認時,請求更正。
- 行政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第30條 …費,由部落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支應。前項經費,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編列之基本設施維持費或鄉(鎮、市、區)公所依規費法規定向申請人收取規費支應。
- 行政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第32條 …、合法立案團體或其他人員協助部落辦理部落會議成效優良者,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得函請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表揚獎勵相關人員。
- 行政公民投票法 第1條 …,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公民投票涉及原住民族權利者,不得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之規定。
- 行政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條第二項及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 第2條 …: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縣(市)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在直轄市、縣(市)為直轄市、縣(市)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原住民合作社經營業務有關之主管機關。
- 行政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 第3條 原住民事務主管機關為協助轄內原住民籌設合作社,得視原住民聚落情形、經營事業類別及專業能力等,會商合作社主管機關為計畫性之輔導籌設,並給予必要之協助。
- 行政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 第4條 合作社主管機關輔導籌設原住民合作社作業程序如下:一、調查分析:調查設立主觀、客觀環境因素,並據以分析研判籌設可能性。二、合作教育宣導:對發起人及預定社員等進行合作宣導及教育工作,強化其合作信念。三、輔導籌設:輔導發起人等…
- 行政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 第5條 原住民合作社之社員以居住組織區域內具各該類合作社章程所定社員資格,並能參加共同經營者為限。
- 行政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 第6條 原住民合作社應依合作社法規定召開會議並製作下列報表,報請合作社主管機關查核或備查,並報原住民事務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一、營業收支月報表。二、年度業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財產目錄及盈餘分配表。
- 行政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 第7條 原住民合作社選任、聘任人員與社員之培訓、觀摩,由合作社主管機關、原住民事務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有關機關(構)、團體、學校等辦理。
- 行政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 第8條 合作社主管機關、原住民事務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視需要,訂定各種獎助措施,充實原住民合作社營運設備及提升其業務拓展能力。
- 行政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 第9條 本法第十條所定原住民合作社輔導小組(以下簡稱輔導小組),由合作社主管機關、原住民事務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派員組成之,並由合作社主管機關代表擔任召集人。
- 行政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 第10條 輔導小組每年得依需要,辦理原住民合作社之稽查;其稽查範圍,以當年度為原則,必要時得由輔導小組定之。前項稽查內容,包括社務管理、業務經營及財務處理;稽查項目由輔導小組定之。輔導小組應依稽查結果,提出稽查報告,並對有缺失之原…
- 行政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 第11條 原住民合作社之年度考核,由合作社主管機關會同原住民事務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合作事業獎勵規則規定辦理。前項考核成績列名優等、甲等或乙等者,合作社主管機關、原住民事務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予核發獎金或其他獎勵;…
- 行政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1條 為促進原住民就業,保障原住民工作權及經濟生活,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 行政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2條 本法之保障對象為具有原住民身分者。
- 行政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3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 行政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4條 …於澎湖、金門、連江縣外,其僱用下列人員之總額,每滿一百人應有原住民一人:一、約僱人員。二、駐衛警察。三、技工、駕駛、工友、清潔工。四、收費管理員。五、其他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技術性工級職務。前項各款人員之總額,每滿…
- 行政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5條 原住民地區之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其僱用下列人員之總額,應有三分之一以上為原住民:一、約僱人員。二、駐衛警察。三、技工、駕駛、工友、清潔工。四、收費管理員。五、其他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技術性工級職務…
- 行政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6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及本法涉及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指派人員辦理原住民工作權益相關事宜。前項人員,應優先進用原住民。
- 行政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7條 政府應依原住民群體工作習性,輔導原住民設立各種性質之原住民合作社,以開發各項工作機會。原住民合作社之籌設、社員之培訓及營運發展等事項,應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輔導辦理;其輔導辦法,由中央各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
- 行政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8條 原住民合作社依法經營者,得免徵所得稅及營業稅。但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六年內應免徵所得稅及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