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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 81 頁-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88條 甲型船舶乾舷勘劃之特別條件,應依第一百零八條至第一百十一條之規定辦理。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89條 裝載木材甲板貨物船舶乾舷勘劃之條件,依第四章有關各條之規定辦理。但第一百四十七條之規定得放寬之。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90條 航行本國沿海遮蔽水域及內水之甲型船舶,符合本章有關各條規定時,其基本最小夏期乾舷得依附表九規定。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91條 航行本國沿海遮蔽水域及內水之乙型船舶,符合本章有關各條規定時,其基本最小夏期乾舷得依附表十規定。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92條 航行本國沿海遮蔽水域及內水之乙型船舶,其乾舷豁減值得比照第一百十四條及第一百十五條規定,依附表九及附表十所列相當船長基本乾舷值之差額規定豁減。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93條 航行本國沿海遮蔽水域及內水之乙型船舶,在第一位置上未設有鋼質箱形或鋼質附有墊圈及扣閂裝置之氣候密艙口蓋者,其乾舷之勘劃得以附表十為基準,並依附表三所列數值增加之。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94條 駁船或其他無獨立推進裝置之船舶,均依本規則有關各條之規定辦理。無人員配置之駁船,無需依照第一百零六條至第一百零九條之規定,如其乾舷甲板上僅有較小之進出口並設有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附有墊圈之氣候密艙蓋者,其指定之乾舷得較依各…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95條 船舶依附表九及附表十所得之基本乾舷,經依第一百九十二條或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修正後,應乘以下式之數值:(Cb+0.68)/1.36Cb:為船體肥瘠係數,Cb小於零點六八時,以零點六八計。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200條 裝載木材甲板貨物之船舶,其夏期木材乾舷之計算,除有關船艛有效總長對乾舷之修減百分率依第一百五十七條之規定外,其他計算均與本章所規定之算法相同。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201條 航行本國沿海之船舶,其航程在廣東珠江出海口以東及以北者,均屬夏期地帶,在以西及以南者,為季節性之熱帶。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202條 航行本國內陸水道之船舶,其載重線之勘劃,均依照夏期地帶辦理。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203條 航行國際間之船舶,其熱帶之北界,係自美洲東海岸循北緯十三度平行圈向東至西經六十度,再折右循恆向線至北緯十度西經五十八度處,再折東循北緯十度平行圈至西經二十度,再循西經二十度子午線北上至北緯三十度,再折東沿北緯三十度平行圈…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204條 航行國際間之船舶,其熱帶之南界,係自巴西聖多斯港循恆向線至西經四十度子午線與南回歸線之交點處;再折東循南回歸線至非洲西海岸再由非洲東海岸南二十度平行圈至馬達加斯加島西海岸,沿該島西海岸轉北海岸至東經五十度,再循東經五十度…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206條 航行國際之船舶,其北部季節性冬期地帶包括左列各區域:一、北大西洋第一季節性冬期地帶,係自格陵蘭海岸循西經五十度子午線南下至北緯四十五度,再折東循北緯四十五度平行圈至西經十五度;再循西經十五度子午線北上至北緯六十度,再折東…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208條 …區域以外,均為夏期地帶區域。左述區域對船長為一○○公尺以下之船舶,應屬季節性冬期區域。西邊與北邊以美國之東海岸為界。東界係自美國海岸沿西經六十八度三十分子午線南下至北緯四十度,然後循恆向線至北緯三十六度西經七十三度處。南…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09條 航行國際間之船舶,其季節性熱帶區域及季節性冬期區域,依附表十一及附表十二規定。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210條 航行本國沿海之船舶,每年五月一日至一月二十日為夏期季節,一月二十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熱帶季節。
- 行政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船舶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2條 …及防止污染管理(以下簡稱安全管理)制度:指安全管理機構為確保船舶航行、人命安全及防止船舶污染所施行之組織化及文件化制度。二、安全管理機構:指船舶所有人或承擔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責任之法人組織。三、符合證書:指安全管理…
- 行政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3條 本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船舶,自同條第二項規定之生效日起,應具備船舶安全管理證書或臨時船舶安全管理證書,其安全管理機構應具備符合證書或臨時符合證書。前項以外船舶之安全管理機構,得依本規則規定辦理。
- 行政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4條 安全管理機構進行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目的:一、提供船舶營運之安全操作體制及安全工作環境。二、評估對船舶航行、人命安全及防止船舶污染之危害,建立適當預防措施。三、提升安全管理機構與船舶人員之安全管理技能,包括船舶航行、人命安…
- 行政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7條 …及船員職責。三、人員資格、訓練及新進或調任人員指導程序。四、船舶操作與作業。五、緊急情況之應變。六、缺失之調查、分析、實施矯正措施及紀錄。七、船體、機器及設備維修保養計畫。八、安全管理文件之管制。九、內部安全稽核及管理審…
- 行政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8條 …物力及人力等資源,以有效執行安全管理制度。三、船岸人員管理、船舶設備維護、船舶操作作業及應急準備等相關安全管理措施均可有效執行。四、與安全管理制度有關之人員,均已瞭解有關規定。
- 行政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9條 安全管理機構應確認其船舶均配置適格、持有效證照、體格或健康檢查合格及適當配額之船員,以維持船上與安全管理制度之正常操作及作業。
- 行政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10條 …之海勤資歷至少三年。二、二等管輪以上之海勤資歷至少三年。三、船舶、船舶輪機、船舶電機之修造工作或驗船工作資歷至少三年。四、航運公司工作資歷至少三年。
- 行政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15條 安全管理機構應每十二個月至少實施船舶及岸上內部安全稽核一次,以查證其各項安全措施符合安全管理制度之要求。
- 行政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20條 船舶評鑑分為臨時評鑑及正式評鑑。正式評鑑分為初次評鑑、期中評鑑、換證評鑑及額外評鑑。船舶評鑑之範圍如下:一、符合證書或臨時符合證書之管理船型與申請評鑑之船舶相符。二、船上備有安全管理手冊,且船員熟悉安全管理制度。三、正式…
- 行政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21條 …文件審查及實施臨時評鑑:一、未具備臨時符合證書。二、增加管理船舶船型。三、未於符合證書、臨時符合證書有效期間內申請評鑑。四、經航政機關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註銷證書。安全管理機構經臨時評鑑合格後,航政機關應核發臨時符合證…
- 行政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22條 …取得臨時符合證書,並將影本備置於船上者,得向航政機關申請施行船舶臨時評鑑。船舶經臨時評鑑合格後,航政機關應核發臨時船舶安全管理證書,其有效期間以六個月為限。
- 行政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23條 安全管理機構取得臨時符合證書及臨時船舶安全管理證書,並執行至少三個月安全管理制度及內部安全稽核者,得向航政機關申請施行初次評鑑。安全管理機構具備主管機關委託之驗船機構核發有效國際船舶安全管理章程評鑑合格船型之符合文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