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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個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9條 個人從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之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交易,未依法申報交易所得,或未提供實際成交價格者,除稽徵機關已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價格,應以該價格計算外,應按轉讓日之基金淨資產價值,計算其收入;其屬受益人請求證券…
  2. 行政個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10條 第四條所定成本,於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之有價證券,依下列規定認定:一、因購買而取得者,以成交價格為準。二、因公司盈餘轉增資而取得者,以股票面額為準。三、因公司資本公積轉增資而取得者,其成本為零。四、因公司現金增資而取得者,以…
  3. 行政個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11條 第四條所定成本,於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之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依下列規定認定:一、因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私募而取得者,以申購價格為準。二、因受益憑證持有人轉讓而取得者,以轉讓價格為準。三、因繼承或受贈而取得者,以繼承時…
  4. 行政個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12條 第四條所稱必要費用,於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之證券,指證券交易稅及手續費;於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之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指手續費。
  5. 行政個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13條 個人從事第二條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能提出原始取得成本者,其成本應採用個別辨認法,或就屬同條第一款、第二款者,分別按出售時所持有之同一公司或同一基金所發行之有價證券,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加權平均法…
  6. 行政個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14條 個人從事第二條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未依法申報交易所得,或未提供證明所得額之文件者,稽徵機關應按下列方式,計算其所得額:一、已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價格或已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價格,但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者,應以實際成交價格…
  7. 行政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 第3條 …占全部銷售淨額之比例。但土地及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及依法應課徵證券交易稅之證券之銷售額不列入計算。前項銷售淨額,係指銷售總額扣減銷貨退回或折讓後之餘額。
  8. 行政統一發票使用辦法 第4條 …及政府委託其代辦之業務。二十、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及依法應課徵證券交易稅之證券。二十一、各級政府機關標售賸餘或廢棄之物資。二十二、法院、海關及其他機關拍賣沒入或查封之財產、貨物或抵押品。二十三、銀行業。二十四、保險業。二十…
  9. 行政海關徵收規費規則 第32條 …務費。五、第三十二條之二規定之分期繳納規費。規費證相當於有價證券,如因污損或破損致其金額、號碼不能辨認者,不得使用。
  10.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25條 …、計算權利金或技術服務費之明細等證明文件。依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規定,以基金型態登記之他方締約國之外國機構投資人,或非以基金型態登記之他方締約國之外國機構投資人,與他方締約國之居住者簽訂委託買賣、代客操作、信託契…
  11.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38條 …簽章。所得稅法第三條之四第六項規定之信託基金,應由信託業者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檢附下列資料,向其設立登記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發載明「中華民國居住者之受益人持有受益權單位數占該基金發行之受益權單位總數之比例」(以下簡稱中…
  12.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63條 …未實現之費用及損失,除屬所得稅法第四十八條所定短期投資之有價證券準用同法第四十四條估價規定產生之跌價損失、本準則第五十條之存貨跌價損失,第七十一條第八款之職工退休金準備、職工退休基金或勞工退休準備金,第九十四條之備抵呆帳…
  13.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111-2條 …額。二、依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及第四條之二規定停止課徵所得稅之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額。三、依企業併購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額。四、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二條之七第一項及第二十二條之十六第一項規定…
  14. 行政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 第2條 …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解釋公告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中華民國認可財務會計準則)規定,關係企業對營利事業具有控制能力者。(四)第三條第二項第四款至第六款及第九款規定之關係企業。(…
  15. 行政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 第5條 …增益,不納入分子計算。(三)經中華民國主管機關許可之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及保險業,其控制之各受控外國企業在設立登記地亦以經營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為本業者,本業收入不納入分子計算。第一項所稱當年度盈餘在一定基準以下,指…
  16. 行政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第7條 …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總面額逾等值美幣一萬元。四、攜帶新臺幣逾十萬元。五、攜帶黃金價值逾美幣二萬元。六、攜帶人民幣逾二萬元,超過部分,入境旅客應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七…
  17. 行政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 第2條 …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指經營非專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之收入。
  18. 行政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 第3條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如下:一、銀行業:(一)代理收付款項手續費收入。(二)受託經理金融資產以外之各種財產業務收入。(三)買賣金銀、金幣、銀幣收入。(四)辦理轉帳卡及…
  19. 行政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有價證券,指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本辦法所稱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指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
  20. 行政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 第3條 …值逾新臺幣十萬元之新臺幣現金。三、總面額逾等值一萬美元之有價證券。四、總價值逾等值二萬美元之黃金。五、總價值逾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且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同一出進口人於同一航(班)次運輸工具以貨物運送、快遞、其他相…
  21. 行政關稅法 第15條 下列物品,不得進口:一、偽造或變造之貨幣、有價證券及印製偽幣印模。二、侵害專利權、商標權及著作權之物品。三、法律規定不得進口或禁止輸入之物品。
  22.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3條 …動產:指機械及設備、交通運輸及設備,暨其他雜項設備。三、有價證券:指國家所有之股份或股票及債券。四、權利:指地上權、地役權、典權、抵押權、礦業權、漁業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財產上之權利。前項第二款財產之詳細分類…
  23.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17條 第三條所指取得之不動產、動產、有價證券及權利,應分別依有關法令完成國有登記,或確定其權屬。
  24.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18條 …,由管理機關囑託該管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為之。動產、有價證券及權利有關確定權屬之程序,由管理機關辦理之。依本條規定取得之產權憑證,除第二十六條規定外,由管理機關保管之。
  25.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26條 有價證券應交由當地國庫或其代理機構負責保管。
  26.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56條 有價證券,得經行政院核准予以出售。前項出售,由財政部商得審計機關同意,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辦理。
  27.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58條 …定之。但放領土地地價之計算,依放領土地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有價證券之售價,由財政部核定之。
  28. 行政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屬於不動產者,應依民法及土地法規定為國有登記;屬於動產、有價證券及權利者,應依民法及其他有關特別法之規定,分別確定其權屬為國有。
  29. 行政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屬於公用財產之動產、有價證券及權利,其有關確定權屬之程序,由管理機關辦理之,其屬於非公用財產者,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辦理之。
  30. 行政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有價證券應由管理機關分類編號,詳細記載;並委託國庫或其代理機構負責保管。前項委託保管之有價證券,於還本中籤或息票到期或股利發放時,應由管理機關適時兌領收帳。其管理機關之經管人員,因故意或過失逾期未兌領收帳,致遭受損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