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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立故宮博物院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該管主管人員監交。移接事項尚未核結陳報前,監交人員他調職務或離職致無法行使監交職責者,得陳請另行指派。
  2. 行政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主管人員監交。移交接收事項尚未核結陳報前,監交人員他調職務或離職致無法行使監交職責者,得陳請另行指派。
  3.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 第7條 …導會投資之事業機構就業者,應於安置時辦理自願停支退休俸,並俟離職後恢復支領,有關作業程序,由輔導會會同國防部訂定之。
  4.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 第13條 經就業安置之退除役官兵離職時,其就業單位應於七日內通知輔導會或榮民服務處,更正就業登錄資料。
  5.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 第14條 退除役官兵經就業安置,如無特殊原因,自行離職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輔導安置。
  6. 行政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 第23條 主任監察員、監察員如有無故擅離職守或違法行為,經查明屬實者,除依法處理外,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立即免除其職務,另行派員接替。
  7. 行政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員工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第3條 …原配住之眷屬宿舍,准予續住至宿舍處理時為止。但嗣後如經調職、離職時,應於調職或離職後三個月內遷出。三、移撥其他機關者,其原借住之職務宿舍,除管理機關依規定收回處理者外,得續住至再調職、離職或退休(職)後三個月內遷出。四、…
  8. 行政工友退職補償金發給辦法 第2條 …),其具有八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服務年資,經採計核給退休金或離職給與者。
  9. 行政工友退職補償金發給辦法 第3條 …及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規定,所計得應領退休金或離職給與之基數。第一項所定工友補償金基數內涵,為工友最後在職餉級之月工餉百分之十五。
  10. 行政工友退職補償金發給辦法 第4條 補償金於核定退休或離職案時併同核定,並由退休金或離職給與之發放機關、學校一次發給。
  11. 行政工友退職補償金發給辦法 第6條 補償金由支付退休、離職給與之機關、學校在年度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12. 行政中央文職公教人員生活必需品配給辦法 第4條 …日以前到職者,配發當月實物,十六日以後到職者不發,十五日以前離職者追繳已領月實物,十六日以後離職者免繳。二、因故不及報領實物者,准自到職月份起補發,以不超過兩個月為限。前項實物補發或追繳,依扣補月份之實物單價折算代金行之…
  13. 行政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35-1條 …項慰助金之計支標準,指每月支領之單一薪給。曾辦理退休、資遣或離職,並支領加發給與之人員,不再適用第一項加發慰助金之規定。專案精簡人員於資遣、退休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再任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各款所列職務之一…
  14. 行政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35-3條 …之罪或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犯其他罪,先行退休、資遣或離職後始經判刑確定者,應依下列規定剝奪或減少退離(職)相關給與;其已支領者,照應剝奪或減少之全部或一部分追繳之:一、經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者…
  15. 行政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35-4條 …本行任職五年以上,於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之後未辦理退休或資遣而離職者,除本準則另有規定外,其任職年資得予保留,俟其年滿六十五歲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檢同相關證明文件,送本行核定其年資及退休金。前項人員支領之退休金,依第三十…
  16. 行政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46條 …計算,除於本行任職之年資外,應併計下列年資。但以未曾申請發還離職、免職退費或核給退休(職、伍)金、退除給與、資遣給與或辦理年資結算核發相當退休、資遣或離職給與之任職年資者為限:一、曾任政務人員、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育人員…
  17. 行政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47條 …金應予保留,由本行退休基金監督委員會代為管理運用,於本行職員離職時,依本準則施行前當時適用之法令發給之。
  18. 行政中央銀行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該管主管人員監交。移接事項尚未核結陳報前,監交人員他調職務或離職致無法行使監交職責者,得陳請另行指派。
  19. 行政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14條 專任電信工程人員離職或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電信工程業應於三個月內補足人數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電信工程業未依前項規定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時,其受僱之專任電信工程人員得檢具離職相關證明文件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主管機關同意備查者,應…
  20. 行政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16條 …決有罪確定。四、依第五條至第七條僱用之專任電信工程人員解僱或離職後三個月內未補足人數,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仍未改善。五、未於停業期限屆滿前,申請恢復營業。六、依其公司或商業登記,經營主體已解散或不存在。除前項第五…
  21. 行政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該管主管人員監交。移接事項尚未核結陳報前,監交人員他調職務或離職致無法行使監交職責者,得陳請另行指派。
  22. 行政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該管主管人員監交。移接事項尚未核結陳報前,監交人員他調職務或離職致無法行使監交職責者,得陳請另行指派。
  23. 行政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 第15條 …人員,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繼續留任原職稱原官等之職務至離職時為止。
  24. 行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第8條 …不得擔任通訊傳播事業或團體之任何專任或兼任職務。本會委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本會委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就與離職前五年內原掌理之業…
  25. 行政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管理辦法 第15條 …務之必要,設定相關人員之權限及控管,並定期檢視修正。三、人員離職時,要求返還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及載體,不得攜離並切結。
  26.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18條 應聘人員離職或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應於三個月內補足人數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電信工程業未依前項規定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時,其受僱之應聘人員得檢具離職相關證明文件報請主管機關備查。電信工程業未於期限內補足應聘人員人數,主管機關應…
  27.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20條 …投標有違法情事,代表人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四、應聘人員解僱或離職後三個月內未補足人數,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五、未於停業期限屆滿前,申請恢復營業。六、依其公司或商業登記,經營主體已解散或不存在。除前項第五…
  28. 立法立法院組織法 第24條 …記,其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占用第一項書記職缺繼續僱用至離職為止。
  29. 立法立法院組織法 第31條 …內政部警政署派充之。本法修正施行前僱用之駐衛警,得繼續僱用至離職時止。本院安全維護遇有特殊情況時,得商請內政部警政署增派人員。
  30. 立法立法院組織法 第33-1條 …者,得占用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二十七條之二書記職缺,繼續僱用至離職時為止。